吳映澄為邱和順寫一封信給蔡英文總統:總統,請特赦邱和順

文/吳映澄

總統好,我叫吳映澄,我認為邱和順是無罪的,我支持總統特赦邱和順。我國中剛畢業,目前是個高一生,但我仍願意站出來為邱和順的清白發聲,我也希望藉由我的行動讓更多人關注這件事。我始終相信黑暗會過去,邱和順能重新面向陽光和希望。

記得在今年的四月,我還在忙碌的準備會考。那天,我念了一整天的書後,回到家中,打開電腦,看到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的新影片,是在展覽《海望天光》中拍的Vlog。看完了我才知道邱和順,也才知道有一群人為他的清白而努力,才知道我們已定讞的死刑判決有冤案的可能,被冤死的人不只有江國慶,甚至有可能還會有下一個。我才發現死刑並非我原本想的那麼簡單,並非每個死囚都是罪證確鑿、惡性重大、求其生而不可得,這讓我重新思考死刑的必要性與否,因為我不知道槍口下有多少冤魂。

到了會考後,我開始看邱和順案的各種資料,上百份媒體報導、多份法院判決書、134頁的監委調查報告、被害者家屬的訪談、模擬亞州人權法院判決書、辯護律師尤伯祥的演講和記者會……越看越多,我試著從這些慢慢地去還原真相。看了這麼多以後,我相信邱和順的清白,我無法接受邱和順就這樣被判有罪,還是死刑,因為審判上有太多的瑕疵,無論是法律上還是程序上都有許多嚴重的錯誤。警察在偵訊時使用刑求,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8條,而法院採用這288份前後矛盾、沾有汙點的自白作為有罪的唯一證據,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的規定,並且有多位法官重複審理此案,違反法官的迴避制度,甚至各審法院的判決書的內容,大部分是用抄的,這樣判決總統能夠接受嗎?邱和順案的定讞判決書(100年最高法院台上4177)有寫道:「雖邱素蓮交付贖金時,自陸橋垂下之麻繩,直徑約二.五公分等語,並當庭繪圖,所供麻繩與扣案者直徑不合,然衡情邱素蓮身為人母,遭逢愛子被綁架,交付贖款時,因緊張且值深夜,倉促中目測得之印象,自難期準確,殊不能憑此即謂扣案麻繩並非供邱和順等向陸正家人取供所使用。」我完全無法接受這樣荒唐的理由,但這只是判決書的冰山一角。還有更多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這邊無法一一列舉。從這樣的判決書、辯護律師的陳述,都很明顯地看的出來,無論是員警、檢察官還是法官,都沒有遵守最基本的無罪推定原則。這些該為我們伸張正義的人,竟然做出這麼多違法的事,實在是荒謬至極。

我大概花了兩個多月看邱和順案的資料,同時我也很關注徐自強案和鄭性澤案,前面兩個已經被平反,我也幫不上忙,但有追蹤了鄭性澤的fb粉專。但邱和順不一樣,他還是死囚,隨時可能會被執行死刑,如果不伸出援手、不做出改變的話,他隨時可能會死在國家機器的手裡,成了下一個江國慶。我知道也許我的影響力不大,但我不能袖手旁觀,我的良心告訴我一定要全力以赴,如果我知情卻毫無作為,便是助長司法不公、國家暴力的存在,我不能坐視不管。我一直在想做什麼去改變它,我便簽下「特赦邱和順」的連署書,但我覺得我能做的應該不只這些,我希望這件事能讓更多知道與了解。為了讓我夠更清楚的解釋邱和順案,並增加我在論述上的深度和廣度,我為此買了一些關於法律的書。影響我比較多的一本是現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出版時還是人權律師的邱顯智所寫的《我袂放妳一個人》,他雖不是邱和順的辯護律師,但寫了很多冤案救援的過程。我因此也了解要成功救援,除了需要很多人的投入,最好能喚起社會各界的重視,我決定我也要藉由我的力量號召更多人知道、了解邱和順案,一同為邱和順發聲。

而我能和誰分享邱和順案呢?我選擇向我學校同學講這個事件的經過,並一起討論它背後的法律、社會問題。我在這裡有較多的發言權也得到較多的尊重,至少能被平等對待,能有較多論述與表達意見的權利。我先發國際特赦組織關於邱和順案的報導和連署的連結,並簡單說明邱和順案的經過,傳給幾個對法律和社會議題有興趣的同學,希望他們能認真看完。過了幾天,一位女同學發訊息給我說:「謝謝你的分享,我有幫忙連署了。」當時很感動,也很感謝她,她是我努力一個多月來第一個支持我的人,也是第一個和我討論邱和順案的人。她的連署對國際特赦組織而言,只是數字上的變化;但對我而言,是給了我繼續前進的動力,我才發現我可以藉由自身的力量讓更多人加入我們,也發現做自己也能得到肯定,用我的影響力為人權、為公平正義服務。從這時開始,我發連結給更多同學、回答大家的疑問、解釋這案的法律問題。開始有越來越多的同學關注邱和順案、越來越多人給我支持、鼓勵和掌聲、也越來越多人加入連署。很多時候,我會花好幾個小時向同學講解邱和順,常常會講到口乾舌燥、打字打到手痠,但我人然樂此不疲,因為這是我想做的,這是我該能的、這是我該做的。

在台灣,政府很多時候會藉由死刑來轉移社會焦點,或其有他政治性考量,這已經算是累犯。2014年4月29日,才剛結束的太陽花學運,其中包括警察暴力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這一天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簽下死刑執行令,終結五名死囚的生命,包含非常上訴聲請被代理檢察總長林偕得(當天立法院行使新任檢察總長的同意權)駁回的一小時駁回的劉炎國以及現今被認為是冤案的杜氏兄弟,杜明雄、杜明郎。就這樣,這三個人不明不白的被奪走的生命,成了國家機器的犧牲品。為了執行死刑,可以不顧程序,這樣還算「社會正義」嗎?為了轉移社會注意力,掩飾國家暴力,卻用了另一種國家暴力去挽回民心,這樣蔡總統能接受嗎?

執行死刑確實能提升施政滿意度,因此成為了民意提款機,有大約八成的民眾支持死刑,卻是建立在對刑案的不了解的前提下,很多時候這些民意成為民粹。我知道如果一次執行所有死囚的死刑,但這份名單中有邱和順和其他有可能的冤案,像是:王信福、沈鴻霖。我一直相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每個人都不應該被國家暴力的剝奪名譽權、自由權甚至是生命權,這種事不該發生法治的台灣。比起平反,要讓邱和順執行死刑,是容易許多的,但這對司法和正義的傷害是很大的,邱和順已過耳「順」之年的身軀扛不住這一槍、台灣的司法扛不住這一槍、我們的公平正義扛不住這一槍。大多數的台灣人不知道這些,還是用自以為的正義來對待死刑,對所有的死囚充滿了仇恨。也許蔡總統特赦邱和順會失去民意,但我想請總統正視司法的不公和不堪的過往,為了公平正義特赦邱和順,勇於面對錯誤,做出這個歷史性的決定。

今天正義已經遲到,但千萬不可以不到。

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邱和順可以獲得清白和自由之身,希望這封信對邱和順案有幫助。我是吳映澄,我相信邱和順的清白,我支持蔡總統特赦邱和順。

再次呼籲蔡總統為了公平正義特赦邱和順。

吳映澄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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