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新修強暴法為女性的歷史性勝利


 

希臘政府於2019年6月6日緊急修訂刑法,在法律中認定:缺乏同意之性行為即為強暴。

這是歷史上一大勝利,不僅是長久以來為這個議題奮鬥的倡議者、更是希臘所有女性的勝利。修正的新法終於承認『缺乏同意的性行為即為強暴』這個簡單的道理,並明確指出肢體暴力並非構成強暴的必要條件。

國際特赦組織希臘分會倡議專員伊芮妮.蓋塔諾(Eirini Gaitanou)對此表示。

「現在該讓所有在刑法體系中的人知道實施這項改變的必要性,如此才能讓倖存者更容易伸張正義。」

「令人震驚的是,希臘只是歐洲第九個認定『缺乏同意的性行為屬於強暴』的國家。然而,政府今天在最後一刻退讓,展現了改變的可能,也讓各地倡議『以積極同意為基礎的強暴法』的人有了希望。」

背景資訊

於6月6日通過的修正案,原草案不僅未認定「缺乏同意的性行為即為強暴」這項事實,還對現存強暴定義(必須有肢體暴力為構成要件)做進一步的限制。

在希臘於2018年6月18日簽署的《伊斯坦堡公約》(Istanbul Convention)中,強暴以及其他非合意、具性含意的行為必須列為犯罪行為。

法律或執法單位假定,受害者並無肢體抵抗即是給予同意,此態度造成諸多問題,因為「非自願性癱瘓(involuntary paralysis)」或「動彈不得(freezing)」為遭遇性侵的生理及心理反應,專家認為此現象在遭受性侵時非常普遍。

將重點擺在抵抗和暴力而不是合意基礎,不但會衝擊強暴報案情況,也會影響大眾對性暴力的了解,這兩個層面都是預防強暴和預防有罪免責的重要關鍵。

改變法律不只能夠剷除強暴,更是伸張正義、改變大眾對強暴認知的重要一步。

希臘政府最近舉辦了一場對於「強暴」一詞進行法律定義的公聽會。國際特赦組織發布了一份分析報告,並要求政府修正第336條法案,確保強暴定義是建立在非合意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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