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同志性行為入罪助長暴力及歧視

南韓當局將軍中男性間合意之性行為入罪,使同性戀及跨性別軍人處於普遍性歧視、騷擾甚至暴力的風險中。國際特赦組織新發布的報告,詳盡收錄了這條不公平的法律必須被廢除的原因。

「沉默少數:南韓軍中的LGBTI族群處境」(Serving in Silence: LGBTI People in South Korea’s Military) 報告揭露了南韓將同性性行為入罪化,對LGBTI軍人帶來的嚴重後果。南韓軍事刑法第92-6條(又稱「猥褻行為條款」)規定,無論在服勤或休假期間,同性別軍人間發生性行為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

「南韓軍方必須停止把LGBTI族群視為敵人。將同性性行為入罪會摧毀同志軍人的生命,並對社會大眾造成更大的影響。」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研究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表示。

 

「充滿敵意的環境將會使無數年輕生命遭受更多虐待及霸凌,他們懼怕被報復而不敢發聲。而軍方遲遲不願承認:一位軍人報效國家的能力和他的性傾向完全無關。」

入罪化將創造一個縱容歧視、甚至助長歧視的環境。雖然這項禁令僅適用於軍中,但在南韓,每位男性皆必須服義務役至少21個月;約有半數的人口在青春時期進入軍隊,顯見這項入罪化法令影響社會層面之廣。許多服完兵役或正在服役的士兵都坦承,這項禁令的確給社會帶來了劇毒般的副作用。





暴力及性侵害 



數位受訪士兵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因為同性性關係的入罪化,他們曾被孤立排擠、受到恐嚇及暴力相向。



一位化名為U的士兵回憶起十年前服役時,遭受虐待的痛苦,當時他甚至被逼到試圖自殺:「某天晚上,我看到一位士兵遭到性虐待,施暴者正是他的上級長官。當他試圖反抗時,那個長官開始激烈地毆打他,強迫他喝馬桶裡的水。過幾天,受暴的那個士兵下定決心要抖出真相,他來找我幫忙。」



當上級長官聽說U要協助舉報,竟威脅要把他打到無法康復。U說:「我和受暴的那位同袍承受了整整三小時的肢體暴力和言語羞辱,長官強迫我們口交及肛交,嘲弄的說:『你難道不想跟娘娘腔做愛嗎?』」



許多士兵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同性戀者或被認為是同性戀的士兵遭受性暴力是家常便飯。虐待的形式通常是懲罰士兵「不夠陽剛」,例如以「柔弱的姿態」走路、膚色較白或聲音較細柔的士兵。





2017年軍方大肆清查



雖然軍事刑法自1960年就將同性性行為入罪化,但直到2017年南韓軍方開始積極調查並嚴懲涉嫌同性性行為的士兵,這個議題才浮出水面。在這波調查中,超過20位士兵遭到起訴。

插畫
南韓軍方調查並嚴懲涉嫌同性性行為的士兵

成為調查目標的士兵Kim Yeo-jun,向國際特赦組織描述長官如何脅迫他承認自己和男性發生過性行為:「他們一開始問我認不認識Jun-seo,他是我一年前分手的前任情人。我回答沒有,調查人員就開始對我大吼、威脅我。」



在Kim Yeo-jun面前,調查人員打電話給Jun-seo確認他們的關係,而Jun-seo也承認了;因此Kim Yeo-jun只能承認他們曾交往過。接著他被逼問一連串入侵他私生活的問題,包括性關係的體位及他射精在哪裡。

Kim Yeo-jun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承認犯下軍事刑法第92-6條的罪行。「雖然我2018年就退伍了,但到現在我還是活在那次調查的陰影之中。長官就像是偷窺狂,他們應該要保密的,現在我失去了對人的信心和信任。」 



對於這些沉痛自白,阮柔安表示:「這些暴行令人髮指,但對同志或被認為是同志的人來說,這還只是入罪化影響的其中一小部分。軍法比歧視特定性行為的一般法律還要可怕,它會將歧視制度化,從軍中蔓延至社會,煽動甚至正當化針對LGBTI族群的暴力行為。」





「被出櫃」的一群



許多南韓士兵坦承,因為害怕遭到排擠或騷擾,他們在軍中必須隱藏自己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士兵Lee So告訴國際特赦組織:「這是一個你必須抹消自我認同才能融入的環境。」



2018年7月受訪時,正在服役的士兵Kim Myunghak表示,儘管規定禁止揭露他人的性傾向,自己仍被上級指揮官強迫出櫃。



因為害怕遭到報復,許多受害者不敢舉報軍中的暴力事件,尤其當加害者是上級長官時,情況更為嚴重。這加劇了施暴者逍遙法外,而受害者遭懲罰的不合理情形。



服役結束的Kim Do hoon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這完全就是軍階和權力壓迫的展現。上級騷擾下級,只是為了要炫耀他們的權力。」





心理健康問題



數名士兵告訴國際特赦組織,他們被送往軍中稱為「綠色營區」或「治療營區」的心理健康機構。士兵Jeram在多次受到性暴力後,生理及心理狀況不佳,他被迫只能選擇軍中的精神醫院或者待在對外聯繫受限的牢房中。



Jeram回憶道:「醫院試圖將我診斷為『不適合服役』,醫院人員甚至教我怎麼樣演精神失能的樣子,好讓我能離開軍隊。」



「我拒絕被貼上這個標籤。我在進入軍隊之前一切都過得很好,我知道今天會這樣根本不是我的問題。這些遭遇讓我失去生存意志、試圖自殺。」



Jeram敘述離開軍隊前,審查小組的一名長官對他說:「即使我在這裡開槍把你射死,你也會被當成是不明原因死亡。而你家人拿到的賠償金會比軍犬死掉的賠償還要少,大概就兩百萬韓圜(約美金2,000元)吧。」



為了使Jeram能順利離開軍隊,他的媽媽被迫簽下同意書,承諾不會控告軍方的不人道待遇。





制度失靈



南韓政府將軍中同志性行為視為犯罪,使本應提供的人權保障漏洞百出,人民的隱私權、表達自由、公平及不受歧視等人權受到侵害。



南韓的憲法法院現正重新檢視軍人同性性行為入罪化的合憲性。2002年以來憲法法院已做出三次判決,表決結果皆認定該法合憲。



阮柔安表示:「軍中同志性行為入罪化是對人權的嚴重侵害。沒有人應該因為他們的身分或所愛的性別,遭受到這樣的歧視與虐待。南韓當局必須立刻廢除軍法第92-6條,作為消除LGBTI族群汙名的第一步。」|



※ 文章出現的一些受訪者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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