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關於強暴,你知道這些真相嗎?

沒有經過同意的性就是強暴,就是這麼簡單。
©PAUL FAITH/AFP/Getty Images
 
然而有關「強暴」和「合意性行為」的迷思及刻板印象仍廣泛存在我們的社會,甚至法庭之中。事實上,在2018年底前,歐洲只有八個國家的法律將強暴定義為非合意性交。一群勇敢的歐洲女性正在努力改變現狀。
 
知識就是力量,在對抗性暴力的時候也是如此,以下列出五個關於強暴的事實:
 
1. 大部分的性侵害案件是受害者的熟人所為
 
人們常誤以為強暴者大部分是陌生人,但事實上大部分的性侵案都是熟人所為,加害者可能是受害者的朋友、同事、家人、伴侶或前伴侶。這種「陌生人迷思」可能使人誤以為熟識者所做的性侵犯行為不是強暴。一項2016年在歐盟國家進行的性(別)暴力意見調查中,竟有11%的受訪者認為強迫親密伴侶發生性行為不該違法。
 
 
2. 性暴力受害者往往無法做出肢體反抗
 
無論是法律上或實務上,都絕不應預設「沒有肢體反抗」等於同意發生關係。即使受害者沒有明顯外傷、沒有說「不」或沒有表示抗拒,也不代表他沒有被強暴。在人們的預期中,「理想」的性侵受害者會反擊加害者,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遭遇性侵的受害者在當下往往不知所措,驚嚇使他們生理上及心理上動彈不得,無法反抗。例如,一項2017年的臨床研究發現,298起個案中有70%的性暴力倖存女性,在事發當下陷入一種「非自願癱軟」的狀態。
 
3. 謊報性侵的案件極為罕見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謊報性侵是一個常見的現象。性暴力案件永遠有龐大、未通報的黑數,肇因於對司法系統的不信任,或害怕他人不會相信自已。事實就是:通報性侵害案件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決心,女性往往在通報的過程中遭到責怪或羞辱,被質問做了什麼引起犯罪的舉動、為什麼將自己置於險境。強暴受害者應受到尊重及信任,同時得到社會支持及資源協助,他們的舉報應該受到完整仔細的調查。
 
4. 女性的穿著從來不是罪魁禍首
 
女性的穿著挑起男性強暴從來就是個假命題,來自根深蒂固對男性及女性性慾的刻板印象。在實際案件中,女性穿著任何種類的衣服都遭到了性侵害及性騷擾。穿著從來就不隱含任何的性邀請或暗示同意,一位女性遭受強暴當下的穿著從來就與犯罪行為毫無關聯,更不能成為加害人的藉口。性侵害絕非受害者的錯。認知到沒有合意的性行為即為強暴,是改變社會態度、不二度重創受害者的第一步。
 
5. 酒精和藥物絕非合理化強暴的藉口
 
和上述概念相同,與因為酒精或藥物無法表達同意的人發生性行為,就是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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