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認同法案必須全面保障跨性別者的權益

希臘跨性別者聲援協會、COLOUR YOUTH、ALL OUT、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聯合聲明

2017年9月18日,在萬眾期待之下,一部透過改善法律程序以讓跨性別者取得法定性別的法案被正式提交希臘國會。這項法案是保障跨性別者權益上重要的一步,它明定跨性別者無需經歷醫學手術或檢驗,即可更改其法律文件上的性別。不過,此法案在通過之前仍需進一步修改,才能更全面地保障跨性別者享受權益時免於歧視。

為了促進這項改革,四個致力於改善跨性別者權益的非政府組織──希臘跨性別者聲援協會、Colour Youth、All Out、國際特赦組織──在2017年8月31日合作發起國際倡議。倡議內容敦促希臘司法透明及人權部長兼國會議員Stavros Kondonis做出正確的選擇,確保新法案全面保障跨性別者的權益。

這項新法案中特別嚴重的缺失包括:本來只需簡易行政手續的性別認證,如今卻需經地方法院認證。這表示個人是否能改變性別註記將交由法官決定,而非本人自決。而上法院通常需要律師,這意味整個過程也會變得更加昂貴。

另外,法官將有權判定一個人的性別是否與其外觀相符。這表示個人為了證明其性別認同,必須刻意打扮以迎合性別刻板印象。

此外,這項法案也不允許未滿17歲的未成年人、跨性別移民和難民改變其法定性別。這些人可能受歧視、霸凌、暴力等風險,雙性人也因此無法獲得官方核可的性別身份文件。

這項法案亦強制要求已婚人士必須離婚才能改變法定性別,迫使他們在性別認同權益與婚姻權益兩者間做出抉擇。如果跨性別者有子女,他們也無法改變子女出生證明上自己的性別和名字,這嚴重破壞跨性別者的私生活。

事件背景

直至最近,希臘法院通常要求跨性別者在申請更改性別註記與姓名時提供醫療證明,如受過性別重置手術或荷爾蒙治療,或有「性別認同障礙」的精神診斷。然而近兩年間,幾項重大判例顯示執法上的改變。在2016年一名跨性別男性的訴訟中,雅典地方法院(Athens Magistrates’ Court)判決跨性別者申請更改性別註記時,醫療手術並非強制條件。

在漫長的等待後,司法透明及人權部終於在2017年5月2日提出「性別認同法律認證暨國家機構監測及評估兒童權利行動計劃」(Legal Recognition of Gender Identity and a National Mechanism monitoring and evaluating the Action Pla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法案,並開放民眾諮詢。此法案反映了法律體系的改變。

為知會希臘當局,希臘跨性別聲援協會、Colour Youth和國際特赦組織提交了一些觀察報告和建議,並要求部長在修訂性別認同之法律認證的立法草案時,將以上建議納入考量。

希臘跨性別者聲援協會、Colour Youth、國際特赦組織和All Out再次強烈要求希臘當局和國會議員提出以下修正案:

  • 賦予跨性別者根據自我認同而更改法定姓名和性別之權利,此權利不應受個人外觀所限制。
  • 取消全面性年齡限制,使未成年人有權利依據自我認同合法改變性別註記。
  • 確保跨性別者,包括難民與移民,都能透過快速、透明,免經法院的行政流程更改法定性別及姓名。
  • 取消已婚跨性別者必須和現任配偶離婚的規定,並確保家長更改後的姓名和性別適用於孩子的出生證明。
  • 允許自我認同非男性亦非女性之個人取得反映其性別認同的官方文件,包含自我認同為第三性的選項。

四個組織同時呼籲希臘當局:

  • 在所有禁止因個人性別認同或性別表徵予以歧視的反性別歧視法條中增修以上條款。
  • 通過以權利為基礎的健保草案,包括透過立法,以確保性徵不同者之權利,並確保兒童免於非緊急、侵入性、不可逆,或有負面後果的手術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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