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她不是罪犯:人工流產六大真相與數字

  • 自1971年以來從愛爾蘭到英國或威爾斯進行人工流產的女性人數為17萬7千人。2013年,至少有 3,679名愛爾蘭女性 到他國進行人工流產。
  • 醫護人員若建議女性進行人工流產,或提供相關程序的詳細訊息,可科處的罰款金額為4,000英鎊
  • 赴國外進行人工流產平均所需花費為 1000到1500英鎊
  • 在廣泛的社會和經濟考量下允許人工流產,或提出要求即允許人工流產的歐洲國家總數為43國 ,也就是除了愛爾蘭、安道爾、馬爾他、波蘭和聖馬利諾五國外的所有國家。
  • 2014年12月,因為胎兒心臟跳動了一下,醫療機構遂違背家屬意願,在孕婦已被宣判臨床死亡的狀態下想辦法維持她的生命長達 24天‬
  • 在愛爾蘭進行違法進行人工流產或協助他人進行人工流產,可判處的徒刑為14年

眼不見為淨:艾娃的故事

許多女性向國際特赦組織訴說秘密奔走倫敦所帶來的創傷、經濟負擔及返國後所遭受的侮辱,艾娃(Ava,假名)表示她於2014年9月獲知胎兒先天異常無法存活後,即赴英國進行人工流產:

 

「在這麼痛苦悲傷的時刻,你必須四處張羅費用、航班、兒童照護並整頓好自己,然而這明明應該是去醫院一趟那麼簡單而已。最糟的是,當你如此痛苦時,還必須自己安排一切,你知道醫院不會幫你忙。」

 

凱莉(Kally)是英國利物浦一間診所的單位主管,該診所提供人工流產,她常接洽來自愛爾蘭的女性;對於這些設法負擔旅程開銷而健康受到負面影響的女性,她表示:「我們遇過女性遠道而來…但,她們為了存到足夠的錢以接受治療,已進入懷孕後期,因此我們無法為她們進行治療。」

見死不救:薩維塔和露貝的故事

2012年加威大學醫院因發現胎兒心臟跳動了一下,拒絕為薩維塔(Savita Halappanavar)進行人工流產手術,造成她因感染而死亡。儘管引起公憤,近年來仍未有任何改變。

 

另一名女子露貝(Lupe)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在薩維塔死後幾個月,她因大量出血而被送到同一間醫院,但院內人員仍拒絕為她進行人工流產,她必須回到祖國西班牙進行人工流產。露貝表示當時胎兒已無生命跡象,但醫生說他們什麼也不能做。

 

露貝說:「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只有3釐米大小的胚胎⋯已經死了,我完全崩潰。胚胎在四至五週時即停止發育,這表示死胎在我的子宮內超過兩個月,在這段期間我非常害怕,因為我清楚知道若引起併發症,這些人將見死不救,就如同他們對薩維塔見死不救。⋯

 

2014年12月,健康保健機構表示法律迫使他們違背家屬意願,維持臨床死亡孕婦的生命直到15週的胚胎存活下來。醫生們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愛爾蘭含糊不清的法律使他們感到挫敗,法律只在女性遭受生命而非健康上的危險時允許人工流產,所以他們必須在法律和道德之間謹慎衡量,判斷患者所遭遇的生命危險是否已高達他們獲准介入的程度,以免遭到起訴或專業制裁。

 

一名愛爾蘭醫師歐葛瑞迪(Peadar O'Grady)解釋要劃清界線是何等困難:「若你面臨跟薩維塔同樣的情況,你要不聯絡律師、媒體,不然就是跳上飛機,離開愛爾蘭。這些正在大量出血的女性,她們都是薩維塔,出血可能面臨感染的危險,這就是發生在薩維塔身上的情形。」

 

>>閱讀更多露貝的遭遇:http://goo.gl/9yRPtm

 

無法出國,被當成罪犯:妮可的故事

2009年,懷第二胎的妮可(Nicola)進入第19週的孕期,此時她獲知胎兒先天異常,無法存活,但是醫療團隊告訴她不允許進行人工流產。因為無法支付前往海外流產的旅費,妮可必須每週前往醫院照超音波,而且在醫療團隊確認胎兒已經死亡後幾週才受到治療。

 

妮可說:「別的媽媽接受超音波是為了確認寶寶還活著,我的超音波卻是為了確認寶寶是否已經死亡。」

 

>>閱讀更多與妮可有類似遭遇的故事:http://goo.gl/dQEmIM

 

一場信封裡的葬禮:蓋伊與蓋瑞夫婦的故事

蓋瑞告訴我們:「孩子的骨灰在白天送達,那時因為其他人都去上班了社區空空如也。我一開始沒想到那鼓鼓的大信封裡是什麼,然而蓋伊看到那輛貨運車後,猜到信封裡是孩子的骨灰,接著她就崩潰了,而我正試著保持正常的樣子面對送貨員。」


「我將那裝有我們兒子骨灰的信封拿在手中,那是我們給他的葬禮,一個被快遞到家門口、該死的信封……假如我們繼續待在愛爾蘭的醫院裡,我們就會受到同等的照顧,我們的家人就能親眼見到他,我們也許可以將他喚醒,也許能為他辦一場喪禮。我們覺得很孤獨,沒有人可以訴苦,也沒有人懂。」  

 

>>閱讀蓋伊與蓋瑞夫婦的故事:http://goo.gl/x24ojc

 

>>>連署支持她們人工流產的權利:呼籲愛爾蘭修正人工流產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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