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針對強姦罪規定之修正為朝正確方向邁進的一大步
國際特赦組織於今日表示,摩洛哥議會表決通過,強姦犯如性侵未成年人,無法再藉由與被害人結婚而脫罪,這是朝正確方向邁進重要的一大步。
國際特赦組織也補充,該修正案早該進行,且於該國及該地區仍有更多事項有待進行。
國際特赦組織中東與北非地區副主任Hassiba Hadj Sahraoui表示:「今天表決通過受到各方歡迎,但摩洛哥仍需制定全盤策略,不再排拒女權團體的參與,以保護婦女和少女們遠離暴力。」
「16歲的女孩Amina Filali自殺,使議會近兩年來防堵法律漏洞,讓強姦犯無法再規避責任,是時候讓法律來保護性侵受害者了。」
修正案也針對其他有問題、讓性暴力受害者失望的刑法法條,包括第486條強姦的定義新增一項條款,因其原本並未認知到現實中,強姦不局限於任何形式,未必以肢體暴力強制性交,加害者和受害者也不分性別,配偶亦可能成立。這項有瑕疵且偏狹的定義讓很多強姦犯依然逍遙法外。
修正案亦針對性侵受害者是否為處女來加重刑責(第488條),除此之外,該法條仍從「禮儀規範」及「名譽」的角度看性暴力,而未把焦點放在受害者,他們同樣有權受到保護、伸張正義和恢復聲譽。
「婦女和少女們具備固有人權,她們的價值不該從其童貞、婚姻狀況或家庭地位來加以衡量,」Hassiba Hadj Sahraoui表示。
依據《刑法》第490、491和489條規定,發生婚姻外或同性關係的性行為將面臨徒刑,性侵受害者因害怕遭到起訴而怯於繼續提起申訴。
「阿爾及利亞和突尼西亞必須馬上跟進,廢除相關法令,並採取全盤策略以保護婦女和少女們遠離性暴力,拖延時間將犧牲更多生命,」Hassiba Hadj Sahraoui表示,「我們希望今天的表決顯示出性侵受害者將受到完全不同的對待,政府同時也將會採取更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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