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決定我是誰─跨性別者在歐洲

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國家決定我是誰:歐洲跨性別人士未獲法律承認》'Europe: The state decides who I am: Lack of legal gender recognition for transgender people in Europe'描述跨性別人士期望更改其法定性別時所經歷的人權侵害。

Joshua 是一位生於美國的跨性別男子,目前和前段婚姻所生的小孩及丹麥籍妻子居住於丹麥。  他在美國的法定性別是男性,然而在丹麥仍是以女性登記。  丹麥官方不承認其男性性別因為他尚未接受絕育手術。  Joshua拒絕接受現行獲取丹麥性別法律承認的程序,因其包含絕育手術,同時他也反對將跨性別視為精神疾病的立場。  他表示:「對我來說,被困在兩個身分之中是主要的阻礙。  我不會想要經常親自出入小孩的學校。學校仍把我列為小孩的母親。  學校中的其他小孩會詢問相關問題因為他們看到我的女性名字,但我卻有男性的外表。  這對於我和我的孩子來說是十分難堪的。」

芬蘭的跨性別人士必須經歷精神鑑定、包括絕育手術等醫療過程及「現實生活測試」方能更改其法定性別。

Juudas是一位住在芬蘭坦佩雷的20歲跨性別男子,他正在取得性別法律承認的程序中。  他告訴國際特赦組織:「我認為文件上的性別欄位登記錯誤是相當冒犯的行為。  這使得我必須做好時常要回答問題的準備。  我的名字是Juudas,我覺得自己是一個男人,但我的文件上顯示女性。  關於性別認同很重要的一點是安全性。  同時我也希望能夠在大眾眼中成為我真實的身分。」

Luca是一位年輕的挪威籍跨性別男子,他的法定性別仍是女性。  他反對生殖器整形手術:「我希望我的法定性別是男性。理論上,唯有做絕育手術才能獲得法律承認。  然而這對我來說是不可能的,這種對待是在不考慮個人訴求之下所做出的唯一結論。我不會將自已定位在光譜的任一端。  社會與我們的文化總是習慣將人二分,因此個人必須需為了在不同情境中如何定位自己而妥協。  而我,我是一位跨性別的男性。」

Eefje是一位25歲的跨性別女子,她正在比利時的Ghent性別診所接受包括生殖器整形手術等性別重置手術。  她的法定性別仍是男性:「我受訓成為廚師助理。  在課程結束時,我必須完成實習且被告知要以我的法定姓名及性別申請。  這對我造成了強烈的心理衝擊,因為在課程期間我經常被以男性名字叫去執行命令。  在我實習結束時,經理告訴我原先我是可被雇用的,但因其他同事反對我是跨性別者,我因而不被雇用。」

Hélène是住在巴黎的跨性別女子,她生來是個男孩。  法國沒有特別的法律規範跨性別人士變更其官方文件上的性別及姓名,而是由法院所裁定。  雖然不依循固定程序,但法院通常會要求當事人接受長期的治療。  Hélène表示:「我想接受生殖器整形手術,這對我想要成為女人來說很重要。我從4或5歲開始覺得自己是女生,但直到許多年後我48歲時才出櫃。  我15歲時在學校被騷擾且被殘酷地毆打,因為我被視為較女性化的男生。我在腦海中訂下了一個最後期限:我不要在過50歲生日時還是個男人,若是如此我將結束自己的生命。  和真實的自己有抵觸地度過一生是相當困難的。」

Patricia是53歲的跨性別女子,但法定性別仍是男性。  她和Susan結婚並住在愛爾蘭的科克,她們有兩個二十多歲的小孩。  對Patricia而言,性別法律承認是性別認同這段艱難長久的過程的最後一步。  然而,她和Susan強烈反對必須離婚成為單身方得受法律承認的規定。

她認為:「由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來決定我們是否離婚,是對我們權利的侵害。我和我當初結婚的時候仍是同一個人,唯一不同的只有出生證明上的性別。  到頭來我只冀望身分能被承認,然而卻被拒絕給予。」

Sarah的第二個小孩Kelly生來是男孩,但從4歲起便堅持她的身分是女生。  Kelly曾非常不快樂且不斷產生自殺的念頭。在精神科醫師的建議之下,Sarah容許Kelly表現性別認同,但Kelly仍擁有法定男性姓名及性別。  Sarah一次曾在新加坡機場被攔下,因Kelly的外表和她文件上顯示的性別不一致。  她說:「移民署的官員嘲笑我們。  這讓Kelly感到羞辱且難受。  移民署的官員問我:『妳為什麼讓他留長髮且打扮成這樣?』我只希望孩子健康活著。  我現在有個快樂的孩子,為何要落得進精神病院或死亡的下場?能拿到顯示她的性別的文件很重要。如果有適當的法律規範,跨性別人士即能揮別充滿歧視、誤解或偏見的艱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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