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許志永遭處四年徒刑為「可恥」的判決

「這項判決相當可恥,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此結果完全在意料之中。  中國官方再次選擇了恐怖統治而非法治。」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團隊主任Roseann Rife說。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中國著名法律學者兼社運人士許志永的牢獄之災極為荒謬,應立即將他釋放。

 

北京市人民法院於周日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為由,判處許志永四年有期徒刑。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團隊主任Roseann Rife表示:「這項判決相當可恥,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此結果完全在意料之中。  中國當局再次選擇了恐怖統治而非法治。」

 

「這起針對許志永的不公平審判,突顯了政府的虛偽。  表面上看來,他呼籲揭發貪腐的行為,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宣示改革的立場一致。  然而,今天法庭所傳遞的訊息,卻更加深刻畫了中國共產黨獨斷專政的形象,任何自由發表言論的人都會遭受嚴懲。」

 

「新公民運動的相關人士遭受迫害,正顯示了中國領導人對於民眾渴望改變的恐懼。」

「許志永主張公平正義以及問責完全有其正當性。他是一名良心犯,應立即且無條件獲得釋放。」

 

背景資料

 

上週又有兩名社運人士因參與新公民運動相關活動而在北京受審;另外還有四名將於週一受審。

 

許志永形容「新公民運動」為一個和平、文化、社會、政治運動。

 

他在2012年5月寫了名為《中國需要新公民運動》的文章,激勵了一些志在促進透明政府以及揭發貪腐行為的社運人士。

 

「新公民」建議活動包括:透過拒絕貪腐和回饋社會來實踐「新公民責任」、藉由舉辦討論政治局勢的集會來參與公民生活、幫助弱勢、團結力量以分攤和協調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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