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必須立即停止推動具歧視性的死刑法案

以色列一讀通過一項備受爭議新的刑法修正案。該修正案強制規定,遭判出於「種族主義或針對公眾的敵意」且「為傷害以色列國或猶太民族復興」而殺害以色列人的個人,無論犯行屬於「蓄意或者過失」,以色列法院皆應判處死刑。國際特赦組織研究、遊說、政策暨倡議資深主任埃里卡.格瓦拉.羅薩斯 ( Erika Guevara-Rosas ) 對此表示:

「無需粉飾事實; 39 名以色列國會議員作為多數在一讀中通過法案,有效授權法院針對巴勒斯坦人判處死刑。儘管法案文本並未明確針對巴勒斯坦人,但相關罪行所需的精神要素顯示主要受害者將是巴勒斯坦人,並且包括在法律通過之前犯下應受懲罰罪行的人。」

「以色列國會議員應該致力於廢除死刑,並非擴大其適用範圍。死刑是最為殘酷、最不人道、最有辱人格的刑罰,是對生命權的不可逆轉的剝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執行死刑,更不應將其武器化成為公然歧視性工具,藉以實施國家認可的殺戮、統治和壓迫。強制執行和追溯適用該刑罰,將違反國際人權法和使用該刑罰的相關標準當中的明確禁令。」


 死刑是最為殘酷、最不人道、最有辱人格的刑罰,是對生命權的不可逆轉的剝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執行死刑,更不應將其武器化成為公然歧視性工具,藉以實施國家認可的殺戮、統治和壓迫。

埃里卡.格瓦拉.羅薩斯 ( Erika Guevara-Rosas ),國際特赦組織 


「要求法院對巴勒斯坦人判處死刑的轉變,是一個危險且令人震驚的倒退,也是以色列種族隔離制度與在加薩實施種族滅絕行為持續有罪不罰的結果。這並非憑空出現,而是源自過去十年間,包括構成法外處決的犯行等針對巴勒斯坦人的非法殺戮事件急劇增加,以及 2023 年 10 月以來,巴勒斯坦人在羈押期間死亡的人數駭人地攀升。此類行為不僅幾乎不受懲罰,更獲得合法性與支持,有時甚至遭到美化。而該狀況亦在針對巴勒斯坦人的暴力煽動情緒中形成,西岸佔領區由政府支持的定居者襲擊事件暴增為此提供佐證。」

「更令人擔憂的是,該法授權軍事法庭對平民判處死刑且不得減刑,尤其鑑於該法庭審判的不公正,巴勒斯坦被告的定罪率超過 99%。」

「理論上,以色列法律歷來限制種族滅絕和危害人類罪等特殊罪行使用死刑,上次法院下令執行死刑是在 1962 年。」

「這項法案一但獲得批准,不僅將使以色列與全球廢除死刑的趨勢背道而馳,更將違背該國於 1991 年批准的一項重要國際條約中規定廢除死刑的目標。」

「該法案規定法院應對獲判意圖『損害以色列國或猶太民族復興』且基於民族動機進行謀殺的個人實施死刑,再次公然體現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制度性歧視──以色列種族隔離制度在法律和實踐中的關鍵支柱。」

國際社會必須對以色列政府施加最大壓力,對其要求立即廢除該項法案,並廢除所有助長對巴勒斯坦人實行種族隔離制度的法律和實踐。以色列當局必須確保巴勒斯坦囚犯和受拘留者受到符合國際法的待遇,包括禁止酷刑和其他虐待,並享有公平審判的保障。當局也必須採取實際措施,廢除對所有罪行和所有人的死刑。

法案一讀以 39 票贊成對 16 票反對獲得通過。國際特赦組織反對在任何情況下判處死刑,無論罪行、有無犯罪、被告其他個人特質,或採用何種執行方式。截至目前為止,已有 113 個國家廢除對所有罪行判處死刑,其中 7 國在 2020 年後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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