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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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 CAMBODIA
柬埔寨王國 KINGDOM OF CAMBODIA
國家元首:Norodom Sihamoni國王
行政首長:Hun Sen(洪森,總理)
死刑:一切罪名皆廢除死刑
人口:一千四百八十萬
人均壽命:60.6歲
五歲以下死亡率(男/女):每千人92/85
成人識字率:76.3%
強迫搬遷持續影響全國數千家庭,特別是貧民。因強迫搬遷和其他形式土地徵收而受害的社群正串連向政府當局提出抗議或申訴。政府透過法律行動對付住房權運動者、記者和其他異議人士,已嚴重威脅表達意見的自由。首宗針對過去「紅高棉」迫害的審判已經開始。被告杜赫(Duch)起初認罪,後來又請求豁免責任。
背景說明
全球經濟危機導致至少四萬五千名紡織業勞工失業以及許多企業減薪。普查發現,青年失業率升高,大約三十萬高中或大學畢業生找不到工作。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首度審議柬埔寨已遲交十四年的國家報告。委員會發現柬埔寨政府未能落實多項公約義務,包括司法體制、住房和性別平等。聯合國於十二月對柬埔寨的人權紀錄進行普遍定期審查。
強迫搬遷
強迫搬遷持續影響成千上萬柬埔寨人的生活。至少26件強迫搬遷造成二萬七千人流離失所,這些人絕大部分來自貧窮社區。七月,數個國際捐助機構呼籲停止強迫搬遷,「直到公正、透明的土地糾紛解決機制,以及完善的安置政策」建立起來。
- 7月16/17日,保安部隊未經合法程序強迫拆遷金邊市區的78小組(Group 78)。當地僅剩的六十戶人家被迫拆除房屋,領取補償金,離開他們生活與工作的場所。其中大部分家戶被安置到工作機會稀少的外地。
在公民社會的抗議之下,世界銀行提出一項由多個機構共同贊助的「土地管理與行政方案」,以加強保護措施,使都市貧民窟及其他弱勢社群的居住權可以獲得法律保障。九月初,政府的回應是斷絕與世界銀行的往來。
人權捍衛者
有錢有勢者不斷濫用刑事司法來打壓那些抗議拆遷和霸佔土地的人士。至少149名爭取住房權的和平示威者遭到警方逮捕。
- 3月22日,保安部隊在暹粒省向無武裝的村民開槍,致少造成四人受傷。這些來自奇克林(Chikreng)地區的村民,為農地徵收的爭議舉行示威。直到年底,這宗開槍事件仍未受到任何單位的調查,但警方逮捕了至少十二位村民,其中兩位後來因試圖收割爭議土地上的稻子而被判強盜罪。其中另外七人雖然獲判無罪,但仍被任意拘留以等待檢察官上訴。
來自全國各省社區的非正式代表,正逐漸形成草根網絡,串連抗議強迫搬遷及相關的恐嚇行為。
國際正義
三月,柬埔寨特別法庭(紅高棉法庭)歷史性地首度開庭,審理康克由(Kaing Guek Eav,又名杜赫,Duch)的案件。杜赫曾在惡名昭彰的S-21監獄擔任典獄長。在長達72天的庭審過程中,這位「罪魁禍首」的罪證首度被公開於紅高棉受害者和倖存者們的面前。杜赫承認應為S-21監獄中的罪行負責,包括殺害大約一萬五千人。
針對四名紅高棉領袖的審判已在準備中,國際檢察官並已請求對其他五位嫌犯展開調查。柬埔寨政府以不利於國內穩定為由,反對調查這些案件,顯然正試圖影響法庭的作為。
七月,預審法官裁定刑求取得的「自白」可以在英蒂迪(Ieng Thirith)的案件中提出為證據。此舉違反該特別法庭應遵守的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第十五條「排除原則」。
表意自由
批評政府政策的人士遭到一連串的起訴,已使表達意見的自由受到箝制。
- 與在野的沈良西黨(Sam Rainsy Party)有關的報社編輯Hang Chakra和一位非政府組織負責人,僅因和平表達言論而被法院判刑。
- 沈良西黨的秘書長Mu Sochua因批評總理被判誹謗罪。她無法得到律師辯護,因為她所委任的律師中途退出。這位律師因為在記者會中評論案情而被政府威脅控告。Mu Sochua最後被判處罰金。
7月10日,少數倖存與在野黨有關的報社之一,《高棉公論報(Moneaksekar Khmer)》,被迫停業。該報主編Dam Sith為該報刊登的一些文章公開道歉,因為政府當局指控這些文章涉及「煽動」。
- 《高棉公論報》記者Khim Sambor被謀殺的案件,警方調查直到年底仍無進展。這位記者在2008年大選期間遭到不明人士暗殺身亡。
法律、憲政或制度發展
10月12日,國會通過新刑法。新法仍維持誹謗罪的刑事處罰。
國會於十月通過一項規範非暴力示威的法律,遭到在野黨和民間團體強烈批評。政府經常拒絕准許示威活動,而這項新法可能使政府阻撓和平示威的作法獲得法律依據。
暴力對待婦女及女童
強暴者很少受到起訴,原因是執法軟弱、法院貪污、以及普遍的法庭外金錢和解。這種和解通常是由執法人員居中安排,促使被害人撤銷刑事控告。調查報告指出,婦女、女童及性工作者遭到強暴的案件不斷增加,而且被害人的平均年齡持續降低。
國際特赦組織的訪查或報告
- 國際特赦組織的代表團曾於三至五月、九月、十至十二月訪問柬埔寨。
- 〈柬埔寨:都市發展或趕走貧民窟?〉Cambodia: Urban development or relocating slums? (ASA 23/002/2009)
- 〈柬埔寨:三十年後審判紅高棉罪行〉Cambodia: After 30 years Khmer Rouge crimes on trial (ASA 23/003/2009)
- 〈柬埔寨:對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42會期的簡報〉 Cambodia: Briefing for the UN 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42nd session, May 2009 (ASA 23/004/2009)
- 〈柬埔寨:Borei Keila生命危險〉 Cambodia: Borei Keila – Lives at risk (ASA 23/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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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 Philippines
菲律賓共和國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國家元首兼政府首長:格洛麗亞•馬卡帕加爾-艾若育(Gloria Macapagal-Arroyo)
死刑:對所有罪行皆廢除死刑
人口:九千二百萬人
人均壽命:71.6歲
五歲以下死亡率(男/女):每千人32/21
成人識字率:93.4%
菲律賓政府自設限期,要在2010內「殲滅」共產黨叛亂份子,軍方卻無法區分新人民軍(New Peoples Army, NPA)武裝成員與農村地區的平民社運人士和人權捍衛者,造成人民流離失所無辜百姓被非法殺害。軍隊對平民施以秘密拘禁、刑求、以及其他殘酷、非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對待。雙方都在進行著出於政治動機的殺戮和強迫失蹤。免責的文化持續,幾乎沒有施暴者被繩之以法。政府7月開始積極促進恢復與民族民主陣線(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 NDF)和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 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 MILF)的正式和平談判。數以十萬計人民仍然流離失所。原住民生活在全國各處的偏遠地區,而民答那峨島上的莫洛人(菲律賓穆斯林)尤其受到影響。私人武裝民兵和敢死隊進行非法殺害。因為採礦業的利益,原住民既受武裝衝突所苦,更被強迫遷離他們所生活的土地。國內的武裝衝突總統於2009年12月簽署「界定並懲處違反國際人道法之罪行、種族屠殺及其他反人類罪行」法案。
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
菲律賓軍方與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在菲律賓南部民答那峨(Mindanao)激戰的一年之後,2009年7月雙方同意停止軍事行動。同年9月,雙方簽署了一項停火框架,同意由一個國際聯絡小組(International Contact Group)作為停火談判的擔保人。10月,他們簽署了一項有關保護平民的協議,再度確認他們在人道法和人權法的道義和責任,並委派一個國際監督小組和和多個非政府組織執行監督與保護平民的功能。12月恢復正式和談。
政府12月評估馬京達瑙(Maguindana)省(約有12萬5千名在國內流離失所的難民。而其中只有20%的難民家庭能夠安頓在難民中心。許多流離失所的人住在不適合作為長期庇護的帳篷裡,尤其菲律賓時常遭逢颱風和水災,居住條件極差,沒有乾淨的食用水,公共衛生設備不足和嚴重營養不良。
民族民主陣線
2009年6月,政府與民族民主陣線雙方同意努力恢復正式和談,以結束40年來間歇持續的武裝衝突。民族民主陣線與菲律賓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the Philippines, CPP)及新人民軍(NPA)有關。
7月,政府解除中止了四年的安全與免責保證聯合協議,讓民族民主陣線可以準備自2005年以來已經陷入僵局的對談。然而,軍方大肆清剿新人民軍,造成數以千計人民流離失所,包括全國各地住在森林土地上的原住民。
- 7月和8月期間,約有來自南蘇里高(Surigao Del Sur)省15個原住民部落的1,800人、來自北可塔巴托(North Cotabato)省七個部落的400人、以及來自南達沃(Davao del Sur)省七個部落的500人,因政府軍隊進駐其部落而逃離家園。他們的生計受到影響,且行動也受到限制。部分部落成員甚至被脅迫加入Task Force Gantangan - Bagani Force(TFG–BF),這是一個由政府所扶植的準軍事單位,由原住民組成,專門與新人民軍作戰。有些人則在2009年底返回家鄉。
非法殺害
4月,聯合國法外處決、即審即決、或任意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在一份有關菲律賓的後續報告中表示,菲國政府根本沒有履行改革措施,使指揮人權侵犯的人承擔責任;而非法殺害卻不受懲罰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對證人的保護仍然不足。再者,菲律賓共產黨和新人民軍也沒有減少非法殺害。
- 3月,不知名的襲擊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南可塔巴托(South Cotabato)省開槍殺害反對採礦業的社運人士Eliezer Billanes。他遇害時剛結束與士兵們討論他的安全問題的會議返家。
- 6月,馬京達瑙省一名木炭製造商Katog Sapalon被五名士兵在他的家人面前毆打並槍殺身亡。他的家人表示,士兵反覆逼問他是不是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成員。
- 9月,武裝份子在北薩馬省(Northern Samar)殺害天主教神父以及人權捍衛者Cecilio Lucero。他當時已經是有武警保鏢隨行以保安全。
- 12月,超過100名準軍事組織成員連同有權勢之政治家族的私人軍隊,在馬京達瑙省清洗、屠殺了60位平民,其中包括33名新聞記者和媒體工作者。這些被殺身亡者都填寫了一份省長候選人提名證書。
酷刑與其形式虐待以及強迫失蹤
酷刑各種軍事單位和秘密拘留中心裡仍是常用手段。5月,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委員會對兩件事情表示關切,「許許多多的、持續不斷的、可靠申訴指出員警拘留犯人時,慣常且普遍地使用酷刑和虐待手段對待嫌疑犯」,以及「使用酷刑的執法人員和軍事人員,甚少受到調查或被起訴」。
- 1月,軍方在突襲馬京達瑙省一條村莊時,綁架了一名三輪車司機Mansur Salih。軍方將他單獨監禁於一個秘密拘留中心,不讓他與外界接觸。他在那裡遭到毆打和連續電擊。他每三天才進食一次。4月,Mansur Salih再度出現並被控縱火罪之前,他被強迫簽署一份他沒有讀過的文件。。
- 5月,據說軍方在丹轆(Tarlac)省綁架菲律賓裔美國公民Melissa Roxas。軍方人員毆打她,並用塑膠袋令她幾近窒息。Melissa Roxas表示,她被綁架者誤認為是左派勞工團體Migrante的前任秘書長。
11月,反酷刑法案正式成為法律。
原住民的人權
體現在菲律賓法律中的自由、預先通知同意的程式,在實踐上一直受到規避或拒絕執行。8月,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對菲律賓原住民在由於基礎建設以及開發自然資源專案上,沒有獲得充分的諮詢的問題表達關切。委員會指出,境內流離失所的問題,對原住民的生計、健康和教育構成嚴重的影響。
- 10月,大約100名武裝員警和拆遷大隊人員,暴力驅散在新維斯蓋亞(Nueva Vizcaya)省的迪迪皮歐(Didipio)抗議的居民。居民們對暴力迫遷表達強烈抗議。強迫遷徙令數以百計的原住民和農村居民無家可歸,目的只是為了方便探採煤礦。據說警方用了不必要的和過度的武力,並對居民投擲催淚彈。
言論自由
政府指控社運活躍人士和左傾非政府組織為共產黨的支持者。社運活躍人士有目的地被以形式控告攻擊,就是所謂的對公共政策參與者的策略性訴訟(Strategic Lawsuits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 SLAPP)。
國際特赦組織的探訪及報告
- 國際特赦組織代表團分別於2009年3月、4月、5月、和12月訪問菲律賓。
- 〈惶惶終日:2008-2009民答那峨軍事衝突之後〉
Shattered Lives: Beyond the 2008-2009 Mindanao Armed Conflict (ASA 35/00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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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 MYANMAR
緬甸聯邦 Union of Myanmar
國家元首: 丹瑞(Than Shwe )大將軍
政府首長:登盛(Thein Sein)將軍
死刑:實際上廢除(停止執行超過十年)
人口:約五千萬
平均壽命:61.2歲
五歲以下死亡率(男/女):每千人120/102
成人識字率:89.9%
將近2,200名政治犯仍在獄中。其中大多被囚於惡劣環境,許多人身心健康不佳。當局逮捕最大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領袖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又譯昂山素姬),將其判處延長18個月軟禁。政府軍與克倫族武裝部隊及克倫民族解放軍(Karen National Liberation Army, KNLA)之間戰事加劇,導致嚴重的人權侵害,數千難民湧向鄰近泰國尋求庇護。當局持續攻擊以各種形式反抗政府政策、措施與計畫的少數民族維權人士。
背景
8月,翁山蘇姬獲准會見一位美國參議員;10月,她自2008年1月以來首度與政府聯絡官會面。11月,她與一位美國高級外交官員會面。
4月,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SPDC,即軍政府)提議將與政府協議停火的各少數民族武裝部隊改編為接受SPDC指揮的邊境警衛軍。這項提議是為了2010年即將舉行的全國大選鋪路。這是1990年以來首次舉行的全國大選, 但軍政府與武裝部隊一整年來都在談判與戰鬥中反反復複。到年底時,只有九個武裝部隊同意政府的提議,大部分則以擔心失去領土或控制權為由拒絕。
2008年熱帶氣旋納吉斯吹襲的災後的救援與重建工作仍在進行,然而欽與若開兩邦受到糧食短缺的打擊。緬甸開始沿著與孟加拉接壤的邊境興築邊防,導致兩國關係緊張。國際社會懷疑緬甸政府可能試圖發展核武。
政治犯
雖然緬甸政府分別在2月和9月釋放了超過一萬三千名囚犯,但其中只有158位是知名的政治犯,包括Ma Khin Khin Leh、U Saw Naing Naing、U Soe Han、Ko Aung Tun和Khaing Kaung San等5位良心犯。這些人都已被監禁了接近十年。但自9月釋放囚犯的同時至年底期間又後又逮捕至少50人。而到年底,總計仍有近2,200名政治犯尚在獄中。
- 1月,法院以多項罪名,包括六項違反移民法控罪,判處全緬學生聯合會(All Burma Federation of Students Union)成員Bo Min Yu Ko(Phyo Gyi)104年徒刑。
- 5月,一名身份不明的美國籍男子闖入翁山蘇姬的寓所後,當局以其違反軟禁規定為由將她逮捕。翁山蘇姬自2003年起被軟禁至今。經過在仰光永盛監獄內進行的半閉門審判,她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與苦役,但宣判後隨即減為延長18個月軟禁。
- 9月,當局拘留抵達緬甸探親的緬甸裔美國公民覺梭倫(Kyaw Zaw Lwin ,又名尼尼昂Nyi Nyi Aung)。他的家庭成員中有四人是良心犯。在被拘留期間,安全部門官員對覺梭倫施以酷刑,並拒絕他接受治療。10月,他以詐欺與偽造文書罪名受審。當局公開表示,若覺梭倫罪名成立,將可能被判處死刑。
監獄環境
當局持續把政治犯送往或關押在距離親友遙遠監獄,但在3月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卻報告受刑人都獲得探視和必要的醫療照顧。從2008年11月以來,至少有220名政治犯被轉移到偏遠地區的監獄,令家屬難以前往提供必需協助。監獄內環境還是極度惡劣,包括缺乏適足食物、水和醫療照顧。當局經常將政治犯隔離監禁。
- 3月,被關在遠離家鄉1,500公里外一座監獄的政治犯Hla Myo Naung面臨完全喪失視力的危險。他的其中一隻眼睛已經由於由於得不到專業治療而失明。
- 3月起,被關在遠離家人1,100公里的學生領袖Ko Htay Kywe遭到隔離監禁,不准與任何人接觸。監獄當局威脅其他囚犯不可與他交談,否則予以嚴懲。
- 3月,全國民主聯盟組織者Su Su Nway被送進離家1,000公里的監獄院。監獄當局給她服用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造成她的情況更加惡化。當局經常以違反規定為由將她隔離監禁以作懲罰,並且不准家屬探望她。
- 5月,被囚於離家1,400公里外的喜劇演員及維權人士Zarganar,因為擴張性心臟病等多種健康問題而急需醫護。他于4月間一度昏迷,但獄方在十天后才把他送往醫院。他嫂在12月7日到密支那監獄(Myitkyina prison)探望他後證實他也患有皮膚病。
目標性地打擊少數民族
少數民族活躍人士繼續因政治、保護環境或宗教原因,或他們實際上或被歸咎支持民族政治團體及武裝部隊而受到政府目標性地打擊。
- 1月,至少有19名男女因為擁有關於人權和民主的文書以及嘗試成立政治團體而被當局逮捕、毆打並投入監獄。他們分別被判刑五到七年。
- 1月,軍人指控一名撣族婦女提供稻米給撣邦叛亂者並為他們當響導後,多次對她進行毆打。
- 2月,警員逮捕兩名克欽族少年,因為他們流覽緬甸禁止的網站。
- 3月和4月初,當局加緊對整個孟邦內已經停火的新孟邦黨 New Mon State Party,(NMSP)的監控,不斷就他們接觸媒體的事對他們進行訊問。
- 6月,當局在若開邦逮捕梭梭(Soe Soe)控告其與多個流亡海外的異議組織聯絡,並判處其六年徒刑。
在若開邦,對羅開雅人持續而有增無減的迫害,導致成千上萬人逃亡孟加拉、泰國或馬來西亞。他們一般乘船逃亡。1月,緬甸海軍攔截一艘剛離開緬甸的難民船,並扣留78名船上的羅開雅人。在扣留的六天內嚴酷地毆打他們,隨後再把他們遣送回大海上。4月,在峇里島召開的區域會議上,緬甸政府公然拒絕承認羅開雅人是緬甸的其中一個民族,也不承認他們是緬甸公民。
與納吉斯風災有關的逮捕與判刑
至少有29人因在2008年5月納吉斯颱風災害後,協助發放私人救援資金而被當局視為從事政治活動,至今仍被囚禁在獄中。其中至少18人被判處10年至35年徒刑。
10月,最少有10人被當局以接收海外救援資金為由逮捕。當中最少七人為當地 Lin Let Kye (「星閃耀」)組織的成員。該組織致力救援工作及活躍於社會運動。
武裝衝突與流離失所
緬甸軍隊持續襲擊多個少數民族武裝部隊,經常有目標地襲擊平民並造成大規模的流離失所。6月,在受到政府支持的佛教徒克倫民主軍(Democratic Karen Buddhist Army)襲擊下,數以千計克倫少數民族平民在國內流離失所,造成約4800難民逃亡泰國。佛教徒克倫民主軍在攻擊的同時,強制徵集平民入伍做差役或當兵,銷毀荒置的村落,緊隨著軍隊撤出後埋下地雷。
8月,政府軍隊發動一場十年以來最激烈的,針對反政府武裝力量南撣邦軍與撣邦人民的襲擊,夾以法外處決和性侵犯,導致超過一萬人被迫搬遷,絕大部分在國內流離失所。在同一個月,政府軍隊襲擊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Myanmar National Democratic Alliance Army)造成三萬多人逃亡到中國,當中絕大多數是果敢族人。幾乎所有人隨後返回緬甸。但整體國內流離失所的人增加到超過五十萬。
與開發有關的人權侵犯
軍隊也在政府的開發計劃中侵犯人權。包括強迫勞動、殺戮、毆打、強迫徵地、強迫栽種、限制人身自由和沒收私人財產。駐軍為位於德林達依省克倫邦的Yadana、Yetagun 和 Kanbauk-Myiang Kalay 天然氣輸送管提供保安服務。強迫平民為軍營工作、築路及站哨。在位於若開邦(Shwe)的黃金天然氣項目上,當局還強迫徵地而不提供任何補償。又打擊反對或者懷疑該工程計劃的村民。當局對當地村民的逮捕、拘禁和審問,使部分村民被迫逃離當地。
童兵問題
緬甸軍隊和政府支援的軍事力量持續有系統地,直接或透過仲介機構徵召、利用並監禁童兵。好幾個少數民族武裝部隊也繼續徵用童兵。儘管政府2007年9月口頭承諾將在「不久的將來」配合國際標準,禁止使用童兵。其反徵用童兵行動計畫未能符合國際標準。政府根本沒有採取任何將童兵解除武裝、遣散及重返社會的具體措施。
國際勞工組織繼續收到官方關於招募童兵的報告,也繼續指出有關問題。從2007年2月至2009年底,國際勞工組織共收到131項關於招募未成年士兵的投訴。只有59名童兵被解除軍務。當局繼續聲稱只有兒童只會在自願的情況下參軍。而且對於招募未成年人士入伍的侵犯人權者也是典型地只予以譴責。當局在也只釋放三名因擅離職守被監禁的童兵及解除他們軍務,但四名已知的在獄童兵至少有四名。
國際監督
1月和2月,聯合國秘書長特別顧問探訪了緬甸。並在隨後的一個月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作出簡報。而在2月,聯合國就緬甸人權問題設立的特別報告員也探訪了緬甸。並在3月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作出報告。同時,在2月,泰國外交部長在緬甸政府批准下與克倫族聯盟進行非正式對話。聯合國高級難民專員在3月訪問緬甸。4月和6月的峇裡島會議,旨在阻遏人口販賣及偷渡,防止亞洲太平洋區內非法移民。在會上也討論到緬甸羅開雅人的問題。
5月翁山蘇姬被逮捕,聯合國秘書長隨即發聲明給媒體,表達關注並呼籲釋放政治犯。東盟、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和聯合國就緬甸問題設立的特別報告員也就她被逮捕發表聲明。6月,歐盟收緊對緬甸經濟制裁。
6月,聯合國秘書長訪問緬甸。7月,聯合國兒童與武裝衝突特別代表探訪緬甸。8月,聯合國安理會就1612和1882動議,與緬甸政府討論開展聯合行動計畫,回應兒童在戰爭衝突中的問題。10月,聯合國安理會工作組,根據上述動議,發表其就緬甸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的結論。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批評緬甸人權狀況的動議。
美國政府在1月擴大其個人及營商合作夥伴網路,對緬甸作經濟審查的名單後,表示2月它會檢討其對緬甸的政策。9月美國總結其檢討結果,將維持對緬甸的經濟審查。但會開始與緬甸政府對話。8月美國參議員訪問緬甸,11月美國政府派遣高級外交使節團訪問緬甸。
死刑
10月,緬甸撣邦老街法院判處最少一名童兵死刑,指其殺死一人。被殺者很可能也是童兵。
國際特赦組織報告
- 〈就羅興雅人的困境,向孟加拉、印度、印尼、馬來西亞、緬甸及泰國政府發出的公開信〉
Open letter to the governments of Bangladesh, India, Indonesia, Malaysia, Myanmar and Thailand on the plight of the Rohingyas (ASA 01/001/2009) - 〈緬甸:翁山蘇姬的新判決「可恥」〉
Myanmar: Daw Aung San Suu Kyi’s new sentence “shameful”, 11 Augus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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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TAIWAN
台灣 Taiwan
國家元首:馬英九
行政首長:吳敦義(九月起取代劉兆玄)
死刑:保留
3月臺灣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根據12月開始施行的兩公約施行法,政府必須在兩年內檢討所有法令及行政措施,以符合兩公約的規定;並且要建立人權報告制度,以監督公約的落實。
死刑
自2006年起臺灣實際上暫停執行死刑,法務部長曾於2008年宣示廢除死刑的目標。最高法院維持了13人的死刑判決,使死刑定讞的總人數增加到44人。目前共有79人被判處死刑。
批准兩公約之後,可判處死刑的罪名可望從52項(散見於11項法律)降低到20項。
- 2009年8月6日,最高法院將邱和順案發回更審。邱和順被控強盜、擄人勒贖及殺人等罪名,於1989年被判死刑。由於案件不斷在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之間來回纏訟,他已被羈押超過21年。
言論與集會自由
雖然民間輿論不斷要求,《集會遊行法》的修正仍然沒有進展。
- 5、6月間,兩位人權組織領袖,李明璁與林佳範,被控在2008年11月中國半官方訪問團訪問台臺灣期間,帶領未經核准的集會遊行而遭到起訴。這兩個案件到年底仍在審理中。
暴力對待婦女
立法院於1月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大法官會議於11月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內政部表示,已計劃將性工作除罪化。
難民與尋求庇護者
行政院院會於11月通過兩個版本的《難民法》草案,並於12月送交立法院審議。來自中國的難民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加以規範,不適用這項草案。
[2010年5月26日補註:內閣在12月採納其中排除中國(含港、澳地區)難民的版本,並於12月送交立法院審議。內閣同時提出一項《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草案,用以規範來自中國的政治難民,但並未提供同等的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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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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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總論:中東/北非
「他們給我看一張複印紙,上面寫著:『自從選舉之後,有人想製造混亂和動盪。人們要求迅速採取行動…來指認組織者和同謀者。』我覺得這很奇怪。我問道:『這和我有什麼關係?』他們解釋說這是一份一般扣押令。然後他們把我帶到車上。」
伊朗的人權捍衛者西瓦•納紮爾•阿哈裏(Shiva Nazar Ahari)講述她在6月14日被情報部人員逮捕的情況。
以色列對加沙地區的空襲為2009年揭開了序幕,22天的衝突導致數百名巴勒斯坦平民喪生,2009年終結時,伊朗發生的鎮壓日益嚴厲,數千名示威者再度走上街頭,抗議總統選舉具爭議性的結果和異議聲音在事後遭到殘酷鎮壓。
這兩起事件以不同方式顯示,如果要結束長久以來侵犯人權的惡性循環,就需要追究責任。這些事件還顯示了實現這種問責過程中面臨的障礙。在加沙衝突之後,聯合國的權威性調查發現,衝突雙方(以色列和哈馬斯)犯下了戰爭罪,可能還犯下危害人類罪,聯合國要求他們進行可信的調查,並追究犯罪者的責任,但截止年底,衝突雙方都沒有採取有效步驟來開展調查。
對於伊朗被拘留者據稱遭受強姦和其他酷刑,伊朗當局似乎更熱衷於掩蓋真相,而不是進行調查。他們還試圖將其部隊殺人的責任轉移到那些勇於大聲反對他們的人身上,而不是履行國際法規定的義務,來適當地調查侵犯人權行為並追究責任。侵害行為是他們策劃的,所以他們有許多事需要隱藏。
加沙和伊朗的事件還強烈顯示,中東和北非各地有數百萬人繼續面臨不安全的局勢。像往年一樣,政治、宗教和民族隔閡,在2009年仍根深蒂固,造成不寬容、不公正和暴力衝突局面,而那些為人權仗義執言或呼籲改革的人經常面臨危險。在2009年,這些隔閡和緊張局勢還因外國與該區域的牽涉,尤其是外國軍隊的存在,以及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而加劇。
衝突和不安全局面
年初在加沙和以色列南部地區的短暫激烈衝突中,衝突雙方都全然無視平民的生命,因此大部分死傷者都是平民。在伊拉克,那些試圖在混亂局世中繼續日常生活的平民,在衝突肆虐全國大部份地區的情況下承受打擊。整體而言,伊拉克2009年的死亡人數比前些年下降,但仍有許多平民喪生。許多人是死於巴格達和其他城市的炸彈爆炸,身份不明的武裝團體似乎經常以儘量殺傷平民和挑動宗派仇殺為目標。其他人遭到武裝民兵的綁架和謀殺,這些民兵和伊拉克議會中的政黨有關。
在葉門,也有成千上萬的平民流離失所,人數在2009年末接近20萬。由於政府軍和一個在2004年被殺的什葉少數派教士的追隨者展開更為激烈的交戰,還有數量不明的人喪生。在北部薩達省(Sa’da )的衝突蔓延到鄰國沙烏地阿拉伯,沙特部隊也和什葉派叛軍發生衝突。同時,葉門政府日益採用鎮壓手段來試圖遏制南部越來越嚴重的動盪和抗議,那些抗議是針對該國日益惡化的經濟下據稱發生的歧視。
在阿爾及利亞和埃及等國,武裝團體的襲擊致使平民喪生,有的武裝團體似乎和「基地」組織結盟。此類襲擊和隨後往往會逮捕嫌犯,加劇了該區域的不安全氣氛,也顯示政府傾向於依靠鎮壓和侵犯人權行為來對付反對行動,包括和平的反對行動,而不是從根本上來處理政治、經濟或社會積怨。
鎮壓異議者
如果這些是最為極端的現象的話,該區域無處不在的的政治不安局勢,還通過政府對和平的批評和異議都不寬容的態度表現出來。在利比亞、沙烏地阿拉伯和敘利亞等國,極權政府幾乎不允許任何自由言論或獨立政治活動的空間。利比亞稍微出現了一些開放,國際特赦組織在5年來首次獲准訪問該國,但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權利仍遭到嚴重限制。
在埃及,穆斯林兄弟會的領袖于2008年被一家軍事法院判處徒刑,而且判決已得到確認。他們都是平民,審判也是不公正的。該組織雖然被官方禁止,但受到廣泛支持,其成員和支持者繼續遭到騷擾和拘留。在西岸地區,法塔赫領導的巴勒斯坦當局鎮壓哈馬斯的支持者;在加沙,實際上掌權的哈馬斯當局打擊法塔赫的支持者 — 在這兩個地區,被拘留者都遭受酷刑和其他虐待,旁觀者在兩派交火中死傷。
摩洛哥當局對西撒哈拉的獨立倡議者和人權捍衛者日益不寬容,摩洛哥自1975年開始管理該地區。11月,他們採取迅速行動將阿米娜圖•海達(Aminatou Haidar)驅逐到加那利群島,稱她放棄了自己的國籍。她為保護自己的人權而不顧生命安危,絕食了一個月。面對越來越大的國際壓力,摩洛哥當局做出讓步,允許她回到阿尤恩(Laayoune)的家中。
在許多國家,那些勇於質疑政府政策或批評政府人權紀錄的人,仍可能被稱作國家敵人,並遭到拘留或判刑。
在敘利亞,人權律師穆罕納德•阿爾哈桑尼(Muhannad al-Hassani)在7月被捕,他可能因揭露一所特別法院的缺陷而被判處15年徒刑,那家臭名昭著的法院專門審判政治嫌犯。官方的律師協會禁止他從業。老資格的政治活動人士和律師海薩姆•阿爾馬勒(Haytham al-Maleh)儘管有78歲的高齡,也可能因其在電視訪談中的評論而被判處15年徒刑。
有些人甚至付出了生命代價:在利比亞,長期批評政府的人士法希•埃爾加米(Fathi el-Jahmi)在被拘留了5年多後,在死亡已迫在眉睫之際才被飛機送到約旦接受治療,但為時以晚,他在兩周後去世。
言論自由和媒體
在該區域的大多數國家,媒體受到嚴格控制。編輯和記者不得不根據成文和不成文的規則工作,避免談及被認為是禁忌的話題,這包括對執政者及其家人和圈子的批評,官方的腐敗或掌權者其他濫用權力的行為。如果不這樣做,他們就會遭到騷擾、逮捕或以誹謗罪名被刑事起訴。受到這樣待遇的不僅是主流媒體。例如在埃及和敘利亞,一些博客作者因為自己的文章而被當局拘留和判刑,在該區域各地,國家當局封堵那些他們認為損害其利益的評論或資訊的互聯網站。在伊朗,當局於6月的總統選舉之後在這方面採取了極端措施,他們切斷電話和電子郵件聯繫,試圖阻止真相浮現,特別是那些用手機拍下的照片的出現,這些照片顯示了兇暴的准軍事團體伊斯蘭武裝力量動員隊(Basij)和其他政府打手對示威者的暴力襲擊。
在突尼斯,當局用捏造的罪名起訴一些批評人士,同時還操縱媒體詆毀其他批評人士。法律沒有保護遭打擊的人。在該國主要的記者工會要求媒體獲得更大自由之後,工會領袖被免職,接任的新委員會然後公開倡議總統再次參選,以取得前所未有的第五屆任期。雖然突尼斯政府試圖在國際上宣揚其尊重權利的形象,但人權捍衛者仍遭受當局持續的騷擾、嚴密的監視和其他侵權行為。
公共安全方面的擔憂
在埃及和敘利亞,當局繼續實行幾十年之久的緊急狀態,這使他們的安全員警具有極大的權力來逮捕和拘留嫌犯,並對他們進行與外界隔絕的關押,關押條件助長了酷刑和其他虐待與侵害的發生。以色列則繼續對自1967年佔領西岸和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實行軍事法律。
在該區域各地,政府允許保安部隊以維護國家安全和保護公眾免遭威脅為名,而具有極大的行動自由,而這些部隊經常被用於實現黨派的政治利益,並在要求更大的開放、自由選舉和政治變革的呼聲面前為權力壟斷護航。
這導致酷刑和其他虐待仍在該地區一直存在,肇事者則逍遙法外。在該區域各地,政治嫌犯通常都遭到與外界隔絕的拘留,拘留時間經常長達數周或數月,拘留地點是秘密監獄,他們在那裏遭受酷刑和虐待,被要求「供述」和他們有聯繫的其他人的名字,從而使那些人也面臨危險,或被要求成為線人,有時酷刑目的就是恐嚇他們。然後,許多此類被拘留者受審,審案的法院經常是程式違反國際公正審判標準的特別法院,法院通常無視他們有關酷刑的申訴,並以刑訊逼供取得的「供詞」為基礎給他們判罪。
伊朗當局用一系列做戲的審判,來懲罰那些被控領導群眾抗議總統選舉官方結果的人,這令人回想起20世紀某些最為專制的極權政府進行過的審判。沙烏地阿拉伯政府宣佈,有300多人因和恐怖主義有關的罪名而被判刑,但沒有透露審判的詳情,審判是秘密進行的,不准外界觀察人士旁聽,而且似乎甚至不准被告律師參與。據稱一人被判處死刑,其他被告被判的刑期最長達30年。
該區域幾個國家繼續廣泛地使用死刑,理由是伊斯蘭教法要求這樣做,以及死刑會防止犯罪並保障公眾安全;在其他一些國家,當局沒有執行處決。執行處決的主要國家是伊朗、伊拉克和沙烏地阿拉伯,處決的數量都很多,而且處決前的法律程式經常未能符合公正審判的國際標準。此外,伊朗處決的人包括少年犯,他們被判死刑的罪行是在未滿18歲時犯下的。與此相反的是,阿爾及利亞、黎巴嫩、摩洛哥和突尼斯等國當局雖然繼續作出死刑判決,但近年來實際上一直暫停執行處決,這反映了終止處決的國際趨勢日益強大。
經濟方面的擔憂 – 住房和生計
雖然美國新政府為恢復中東的和平進程而採取行動,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間的分歧在2009年進一步加深。這不僅是由於「鑄鉛行動」造成的死亡和摧毀,也是由於以色列對加沙地帶毫不放鬆的封鎖的影響。自2007年6月開始的封鎖繼續切斷150多萬巴勒斯坦人與外部世界的聯繫,把他們隔離在擁擠的加沙地區,並嚴重限制了必備商品和生活用品的進口。這毫無必要地加深了加沙居民已經遭受的苦難,嚴重限制了他們獲取醫療和教育的途徑,並摧毀了產業和生計。封鎖的表面目的是防止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向以色列發射火箭彈,但實際上是對加沙全體居民進行集體懲罰的暴行。毫不令人奇怪的是,受打擊最大的不是對發射火箭彈負責的武裝民兵,而是最易遭受侵害的人– 兒童、老人、無家可歸者和病人,包括那些需要在加沙之外得到治療的人。
加沙的封鎖和以色列在西岸的政策,包括摧毀房屋、設置路障和限制移動,都促成了巴勒斯坦人的貧困,這如同是策劃達到的結果。在該區域的其他地方,數百萬人生活在非正規的定居點,即貧民窟,他們遭受不同程度的貧困。例如在大開羅地區,許多人住在被埃及當局劃定為「不安全」的地方,因為這些地方一直受到岩石突然墜落的威脅,或者這些地方附近有高壓線。居民可能會在未經適當協商的情況下被強制搬遷。2008年的一起岩石塌方致命事件導致100多人喪生,隨後被重新安置的人投訴新住宅沒有保有權的保障。
歧視
在該區域各地,婦女和女童繼續面臨法律和其他方面的歧視,並被剝奪得到教育、健康和政治參與等權利的機會。在大多數國家,有關家庭和個人地位的法律使婦女在繼承權、離婚和對子女的監護權方面處於比男子更低的地位,導致她們無法得到充分保護,來免遭家庭暴力或由於她們的性別而發生的暴力。伊拉克、約旦和敘利亞等國保留的法律規定,如果對婦女施加暴力的男子被認為是在「一怒之下」犯的罪,或是為了維護家庭的「榮譽」,他就可能不受懲罰或只受到最低程度的懲罰;在敘利亞,7月頒佈的一份總統令規定,以此類理由殺死或傷害婦女親屬的男子應至少被判處2年徒刑,這是一個進步。約旦、巴勒斯坦當局控制地區和敘利亞據報發生了對婦女的所謂榮譽謀殺。在伊拉克,婦女因未遵守嚴格的道德準則而遭到襲擊和威脅,女性被拘留者告訴一個議會委員會,她們在被拘留時遭到強姦。在伊朗,當局繼續打擊女性人權捍衛者,及那些領導運動來要求結束對婦女法律歧視的活動人士。
但2009年出現了一些進展。在科威特,4名婦女首次被直接選為國會議員,該國在2005年給予婦女投票和參加競選的權利。沙烏地阿拉伯任命了首位女性政府部長,她負責婦女的教育。葉門修改了法律,丈夫是外國人的婦女可以使子女享有葉門國籍,但一項要求提高少女結婚年齡的提議尚未有決定,而該國少女早婚和被強迫結婚的現象據報仍普遍存在,這可能促成了葉門產婦的高死亡率。卡塔爾在6月有保留地加入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阿爾及利亞和約旦政府撤銷了其以前對公約的一些保留條件,但仍保持其他保留條件,這繼續損害公約終止性別歧視的性質。
在海灣地區的石油和天然氣出產國,國家經濟依靠移民勞工支撐,他們大多來自亞洲,幫助建造了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樓,該大樓於12月在迪拜隆重開放。這些勞工從事繁重勞動,但在人權方面處於底層:他們遭受虐待和剝削,經常被要求住在不為富人所見的骯髒環境中。在海灣國家和黎巴嫩等各國,處於最底層的是移民家政勞動者,她們幾乎都是婦女。一般來說她們甚至被排除在現有勞動法律的微弱保護之外,那些法律是針對建築業和其他工業的移徙工人。她們是最易遭受剝削和虐待的人,其外國人、不受保護的勞工和婦女三個身份令她們遭受三重歧視。
在該區域各地,外國移民的處境令人嚴重擔憂。來自撒哈拉以南地區的數千名被懷疑試圖獲取工作或前往歐洲的非正規移民,在阿爾及利亞、利比亞和其他國家遭到拘留或被迅速驅逐;一些人據報遭到毆打或其他虐待。埃及的保安部隊開槍打死至少19名試圖跨入以色列境內的移民,並將64人強行送回厄立特里亞,而他們在那裏面臨人權侵犯危險。阿爾及利亞政府將本國公民或外國人「非法」離開該國的行為定為犯罪。以色列國會的一項法律草案規定,對非法進入該國的外國人處以一系列的監獄徒刑,最長的徒刑是針對某些國家的公民。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也很少得到其有權享有的保護。在黎巴嫩,巴勒斯坦難民社區規模相當大,而且已存在了一段時間,仍沒有途徑得到適當的住房和工作,也無法實現其他經濟和社會權利;為了躲避戰火,數千人在2007年逃離了巴里德河(Nahr al-Bared)難民營。他們在交戰停止兩年多後仍無法回到以前的家中。此外,黎巴嫩安全當局中止了一項旨在救助那些沒有官方證件的難民(「沒有身份證者」)的程式,那樣的難民據估計有幾千人。
在2009年遭受歧視和暴力的並非只是婦女、移民和難民。在伊朗、伊拉克和其他國家,民族和宗教少數派遭到歧視和暴力襲擊。在敘利亞,數千名庫爾德人實際上成為沒有國家的人,庫爾德少數派活動人士遭到拘留和監禁。在卡塔爾,一個被認為對1996年一場未遂政變負責的部落成員,仍被剝奪國籍,因此沒有就業和其他權利。面臨歧視的其他少數派包括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群體。例如在埃及,被懷疑是同性戀的男子被根據一項懲治傷風敗俗行為的法律而遭到起訴,並遭受有辱人格的待遇;在伊拉克,同性戀男子遭受伊斯蘭民兵實施的綁架、酷刑和殘害,而肇事者則逍遙法外。
追究過去侵害行為的責任
雖然過去發生侵犯人權行為的倖存者及受害者家人作出了勇敢的努力,來查明真相並爭取得到公正結果,2009年在處理此類侵犯人權行為方面幾乎沒有進展。阿爾及利亞政府似乎更加決心使公眾忘記1990年代發生的強迫失蹤和殺戮,敘利亞政府沒有顯示任何意願,來澄清在現總統的父親統治期間失蹤者的命運。在黎巴嫩,人權團體贏得了一項法庭命令,要求透露官方以前一項關於強迫失蹤的調查結果,但幾乎沒有跡象顯示,由不同派別組成的政府願意積極查明真相。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在荷蘭成立,任務是就一組政治罪行 ,即黎巴嫩前總理拉菲克•哈裏裏(Rafic Hariri)遇刺事件及相關的襲擊而起訴犯罪者,但沒有採取措施來調查許多其他罪行。在摩洛哥/西撒哈拉,平等與和解委員會多年前提出的法律和機構改革建議仍未被落實,當局也沒有採取步驟來為在哈桑二世國王統治期間遭受人權侵犯的人帶來公正結果,在該國王統治時期 ,國家針對異議人士和反對者的暴力極端嚴酷。在伊拉克,那些被控在薩達姆•侯賽因統治時期犯下罪行的人繼續受到審判,審案的法院具有嚴重缺陷,但仍作出死刑判決。在利比亞,1996年在阿布薩利姆監獄(Abu Salim)被殺的犯人親屬仍在等待官方調查結果,他們很遲才展開調查,而且似乎保密。
結論
在進入新千年10年後,還需要做許多工作來實現《世界人權宣言》在60多年前所列載的人權。特別是在該區域各地,國家當局表明他們不願遵守國際條約規定的義務,來保護和促進人權。這一趨勢在恐怖主義威脅面前更為惡化,該威脅被便利地用作進一步鎮壓合法批評和異議的理由。即使如此,該區域各地都有仍不氣餒的勇者,他們繼續為自己的權利和應得的待遇而大聲疾呼,並支持他人的權利。他們就是我們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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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總論:歐洲/中亞
「我夢想安寧地和女兒生活在一個地方,成為祖母並愛護孫兒,但我仍有任務要完成… 這是宣戰,我們不得不為正義而戰,我們不能放棄。」
納塔麗婭.埃斯泰米羅瓦(Natalia Estemirova)在2009年對國際特赦組織說。此前她的朋友及同為人權捍衛者的斯塔尼斯拉夫•馬克羅夫(Stanislav Markelov)遭到謀殺。
7月一天早晨的8點30分,在車臣首府格羅茲尼,人權捍衛者先驅納塔麗婭•埃斯泰米羅瓦在街頭被拖進一輛在那裏等候的汽車,她向目擊者呼喊她被綁架。當天晚些時候,人們發現她那帶有槍傷的屍體被丟棄在鄰近的俄羅斯印古什共和國。
就許多方面來說,這也是一起悲劇:她一人撫養長大的15歲女兒失去了母親;車臣人民失去了一個試圖紀錄他們所遭侵害和不公的執著和勇敢聲音;俄羅斯國內外的公民社會失去了一名為人權獲得尊重而鬥爭的珍貴夥伴。她是另一名為他人討回公道而勇敢面對死亡威脅和恐嚇的活動人士,如果俄羅斯的法律體系再次無法追究死亡責任,這一悲劇就註定會重複發生。
可悲的是,這並非個別事件。在歐洲和中亞各地,一些政府未能履行保護人權捍衛者的責任,並繼續鎮壓那些試圖公佈侵害行為、陳述非主流觀點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許多政府採取鎮壓措施,或利用國際社會似乎無動於衷的情況,來避免追究責任。他們繼續損害人權,躲避應負的義務,並缺乏政治意願來處理關鍵性的侵害事件。
反恐和安全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是非常規引渡情況。歐洲國家參與了中央情報局自2001年以來在全球操作的非常規引渡和秘密拘留計畫,這早已為外界所知。雖然一些國家政府反復否認和故意混淆視聽,我們現在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參與。
但就這些侵犯人權行為,大多數政府仍然沒有在國家層面或通過歐洲機構來爭取有效和透明的問責。即使他們已採取一些措施,但仍不令人滿意。德國議會在2009年7月結束了關於該國參與非常規引渡行動的調查,但免除了所有德國國家代理人的責任,而有力證據表明情況並非如此。一家德國法院此前對13名中央情報局特工簽發了逮捕令,因為他們參與了對卡利德.阿爾瑪斯裏(Khalid al-Masri)的非常規引渡 ,但政府拒絕轉交這些逮捕令。波蘭據稱有一所秘密監獄,對其的調查終於在2008年開始,但調查方法、證據和結果仍然保密。羅馬尼亞等其他據報牽涉此類侵害事件的歐洲國家,在追究責任方面做的甚至更少。
歐洲人權法院裁決,不能將恐怖主義嫌犯送回到他們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但一些歐洲國家無視該裁決。歐洲人權法院在2月裁決,義大利將薩米.本.凱麥斯.埃西德(Sami Ben Khemais Essid)遣送到突尼斯的做法違反了「禁止遣返原則」。8月,義大利將阿裏.本.薩希.圖米(Ali ben Sassi Toumi)送回到突尼斯,他在那裏與外界隔離地關押了8天。
但歐洲在問責方面有一些進展。11月,一家義大利法院判決22名中央情報局特工、1名美國軍官和兩名義大利特工有罪,因為他們參與了對阿布.奧馬(Abu Omar)的綁架和非常規引渡。奧馬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於義大利街頭遭到綁架,然後經德國被非法轉移到埃及,他說他在那裏遭受了酷刑。要起訴參與者,是困難重重的,因為國家安全往往成為檢察官難以獲取證據的障礙。12月,立陶宛議會的一個委員會得出結論,中央情報局曾在該國建有一所秘密拘留設施,這是歐洲國家政府首次承認其領土上存在秘密「黑獄」。該委員會發現,立陶宛國家安全部的官員曾協助修建該設施,而且知道中央情報局的飛機未經邊境檢查就降落,但他們沒有將此事通知總統或總理,這令人擔心情報和安全機構缺乏監督,在其他國家也有這樣的擔憂。
在其他方面,政府對安全的考慮要優先于人權,結果導致兩者都受到損害。烏茲別克的保安部隊通過幾輪任意拘留行動,抓捕了許多涉嫌參與被禁的伊斯蘭政黨和被控在全國開展襲擊的武裝團體的人及其親屬。在被拘留者中,有些男人和婦女去過未經登記的清真寺,有的跟隨獨立的伊瑪目學習,有的曾在國外旅行或學習,或者有生活在國外或被懷疑和被禁的伊斯蘭團體有關的親屬。許多人據信在未受到指控和審判的情況下遭到長期拘留,還有關於酷刑的報告。在哈薩克斯坦,保安部隊繼續用反恐行動來打擊那些被認為威脅國家和區域安全的少數群體。尤其受到影響的群體是來自烏茲別克的尋求庇護者和難民,以及哈薩克斯坦未經登記或被禁的伊斯蘭團體或政黨成員,或被懷疑是成員的人。車臣更完全沒有維護法治和處理逍遙法外現象的政治意願,這繼續導致整個俄羅斯北高加索地區的不穩定局勢。
武裝反對派團體繼續在該區域的某些地方造成死亡和毀壞,包括北高加索地區、西班牙、希臘和土耳其。
移動人口
真正的安全威脅,或感覺上的威脅,也繼續在其他方面引起辯論,這為民粹主義言論提供了養分,特別是關於移民和排斥「他者」的言論。
對於大規模和複雜的非正規移民流動帶來的挑戰,歐洲國家通常的反應是予以鎮壓。這形成持久的侵犯人權模式,有關做法是國家攔截、拘留和驅逐外國公民,包括那些尋求國際保護的人。例如在5月,地中海三艘船上數百名移民和尋求庇護者的生命安危受到威脅,因為義大利和馬爾他當局就他們回應海事呼救的義務發生爭吵,義大利政府然後未經評估船上人員的保護需求,就作出了前所未有的決定,將他們送到利比亞,而利比亞沒有任何有效的庇護處理程式。
土耳其和烏克蘭等其他國家,也將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強行遣返回他們可能會遭受嚴重人權侵犯的國家。
在希臘和土耳其的尋求避難者,也在尋求幫助時面臨障礙,他們可能遭到非法拘留或被驅逐,因為那裏沒有公平的庇護程式,或者因為他們無法得到必要的指引和法律支持來提出申請。希臘和馬爾他等許多國家還經常拘留移民和尋求庇護者,拘留條件則不符合標準。
在該區域各地,數十萬人仍因前南斯拉夫和蘇聯解體後發生的衝突而流離失所,他們經常因為自己的法律地位問題而無法返回家園,並在行使財產保有權等權利方面受到歧視。與他們狀況相似的是,在2008年俄羅斯和格魯吉亞發生衝突後,約有2萬6千人仍無法返回家園。
歧視
許多國家的種族主義和不寬容氣氛加劇了移民遭受的虐待,並促使他們和其他邊緣群體遭到社會排斥,限制他們獲取服務、參與政府和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在2009年,有關經濟下滑的擔憂加劇了這種邊緣化,公共場合的種族主義和仇恨言論在許多國家急劇增加。瑞士選民在11月投票支持對修建清真寺尖塔的憲法禁令,這個例子表明了那些將權利變為特權的民粹主義舉動的危險。
許多尋求庇護者和移民在服務和就業方面受到歧視和排斥,他們經常處於極度貧困的境地。義大利的新法規設立了「非正規移民」的刑事罪名,作為該國安全舉措的一部分。許多人擔心新法律會阻止非正規移民獲取教育和醫療、以及執法人員的保護,因為這些移民會害怕被報告給員警。考慮到現有刑法規定公務人員(例如教師或地方政府雇員,包括那些負責簽發身份證的人)有義務向員警或司法當局報告所有犯罪行為,這種情況尤其可能發生。在英國,數十萬庇護申請被駁回的人生活貧困,在獲取免費醫療方面面臨嚴重限制,其中大多數人依靠他人救助,而他們無法離開英國的問題經常是其控制能力之外的事。在德國,非正規移民及其子女只能有限地獲取醫療和教育,在勞動權利遭受侵犯時只能得到有限的司法補救。
意義最為深遠的例子之一是羅姆人遭受的有系統歧視。他們仍基本被排斥在公共生活之外。羅姆人家庭經常無法完整地享有住房、教育、就業和保健途徑。在科索沃等地,其中一個因素是他們缺乏個人證件來登記住址和身份。教育是脫離貧困和邊緣化惡性循環的途徑之一,但在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等國,許多羅姆人兒童被剝奪了這個途徑,他們繼續被安置在低於標準和遭受隔離的班級或學校。對他們的成見以及身體和文化的隔離,損害了他們的未來前景。在義大利、塞爾維亞和馬其頓等國,對羅姆人的非法強制搬遷使他們更加陷於貧困。在許多地方,羅姆人面臨越來越明顯的公眾敵意。匈牙利員警將一個特別工作組的警力增加到120人,來調查一系列針對羅姆人社區的襲擊,包括謀殺,而此前人們廣泛擔心起初的調查沒有效果。
一些國家繼續製造對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不寬容氣氛,使他們的聲音更難以被聽到,也更難保護他們的權利。8月,立陶宛議會頒佈了一項具有爭議性的法律,該法律使對同性戀的恐懼制度化,並可用來禁止有關同性戀的任何合法討論,阻礙人權捍衛者的工作,並進一步使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蒙上汙名。在土耳其,法律和做法上基於人們性取向和性別的歧視繼續存在。5名變性婦女遭謀殺,其中只有一起案子有定罪。白俄羅斯有20人申請舉行小型公共活動,來使人們更瞭解有關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問題,但申請被當局拒絕。當局的藉口是申請未包含當地員警部門、醫療診所和垃圾清潔機構的合同副本,這些合同應包含確保公共秩序、安全及活動後的清潔工作的開銷。
歐盟成員國繼續阻撓頒佈一項有關禁止歧視的新區域指令,該指令會彌補法律保護的漏洞,物件是在工作外因殘疾、信仰、宗教、性取向和年齡而遭受歧視的人。
鎮壓異議者
在該區域許多地方,由於言論、結社和宗教自由仍遭攻擊,令自由的聲音和公民社會變得弱小。
仗義執言的人仍面臨很大危險。在俄羅斯,人權捍衛者、記者和反對派活動人士被殺害、毆打或收到死亡威脅。在塞爾維亞和克羅地亞,當局未能保護那些把戰爭罪、轉型正義、腐敗和有組織犯罪問題曝光的人,塞爾維亞的婦女人權捍衛者和克羅地亞的記者,遭受持續的恐嚇和襲擊。記錄和報告據稱已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是合法工作,但土耳其的人權捍衛者因這樣做而遭起訴。持有異議觀點在該國的下場是遭遇刑事起訴和恐嚇。
獨立記者在亞塞拜然等地區受到騷擾和監禁,他們在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等地遭到身份不明的人襲擊,有時甚至是致命的。塔吉克斯坦的獨立報紙和記者繼續因批評政府而面臨刑事與民事訴訟,導致媒體進行自我審查。在土庫曼斯坦,所有的印刷和電子媒體仍受國家控制,當局繼續封堵異議人士和反對派流亡成員的網站。在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記者與人權捍衛者面對的騷擾也越來越多。
白俄羅斯禁止公眾活動,還拘留示威者。公民社會組織在登記時面臨許多障礙,而未經登記的組織所進行的任何活動是刑事罪行。莫爾達瓦儘管在2008年頒佈了一項有關集會的法律,其性質比以前有改進,但員警和地方當局仍通過禁止示威、採取限制措施和拘留和平示威者,來不正當地限制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
在許多地區,宗教和信仰自由的空間進一步收縮。例如在烏茲別克,宗教社區繼續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其宗教自由權利受限。受影響最大的是未經登記團體的成員,例如基督教福音派會眾和在不受國家控制的清真寺參拜的穆斯林。塔吉克斯坦當局繼續不經解釋就關閉、沒收和摧毀穆斯林與基督徒參拜的場所。在亞美尼亞,約70名耶和華見證人在監獄服刑,因為他們以良心為由而拒服義務兵役。
衝突後的逍遙法外現象
對於前南斯拉夫領土上1990年代戰爭期間發生的罪行,雖然在打擊逍遙法外現象方面有一些進展,但國家法院的努力不足,這意味著許多犯有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的人繼續逍遙法外。例如,波黑所有法院對證人的支持和保護措施都不足,這意味著在有些案件中,受害者無法討回公道,其中包括在戰爭罪中受到性暴力侵害的倖存者。
歐盟委任的一個國際調查團作出報告,確認格魯吉亞、俄羅斯和南奧塞梯部隊在2008年的戰爭中違反了國際人權和人道法律,並呼籲衝突各方處理戰爭的後果,但沒有任何方面對這些違法行為展開全面的調查。
但對很多人來說,追究責任的道路依然漫長,這包括那些等待國際社會為其彰顯公正的人。2007年,在科索沃和聯合國一起工作的羅馬尼亞部隊殺死了兩名男子。聯合國的內部調查發現,部隊因不當使用橡皮子彈而導致死亡,並認為他們須對事件負責,但羅馬尼亞當局未有回應調查結果。3月,聯合國駐科索沃特別代表以安全為由,拒絕允許對聯合國部隊未能將羅馬尼亞警隊成員繩之以法一事舉行公開聽證。
酷刑和其他虐待
酷刑和其他虐待現象經常因種族主義和歧視而惡化,並經常被用來逼供,受害者則經常因司法體系不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而無法討回公道。問責的障礙包括:缺乏立即聯繫律師的途徑,檢察官未能積極進行調查,受害者擔心報復,被定罪的員警所受的處罰很輕,以及沒有資源充分的獨立體系來監督申訴並調查員警嚴重瀆職的行為。這種情況在希臘、法國、莫爾達瓦、俄羅斯、西班牙、土耳其和烏茲別克等國仍然存在。
一些人雖然獲得有限的補救,但爭取的過程十分漫長。歐洲人權法院法官在6月作出一致判決,謝爾蓋.格古洛夫(Sergei Gurgurov )於2005年在莫爾達瓦遭受了酷刑。一個月後,莫爾達瓦檢察總長辦公室開始刑事調查,而格古洛夫幾乎在4年前就首次稱員警對他實施了酷刑。對於以前提出進行刑事調查的所有要求,檢察總長辦公室的回復都是他的傷情是他自己造成的,而不是他所說的是由員警的酷刑所致。
暴力對待婦女及女童
在該區域各地的所有年齡層和社會群體中,暴力對待婦女和女童仍廣泛存在。但只有一小部分婦女正式報告這種虐待。她們因擔心施虐的配偶報復、認為會給家庭帶來「恥辱」,或由於經濟保障的原因,而不敢報告。在大多數情況下,施虐者逍遙法外的現象十分普遍,意味著她們知道報告幾乎沒有用處。
根深蒂固的社會態度,以及2009年該區域許多地方的傳統言論回潮,導致給予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護措施嚴重不足。在塔吉克斯坦,像庇護所和適當的替代住房等保護服務幾乎不存在。早婚和未經登記的婚姻,以及綴學率的上升,令那裏的婦女和女童更易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土耳其的法律規定應在每5萬人口中設立一個庇護所,但該國庇護所的數量遠低於這個標準。莫斯科的人口超過1千萬,但只有一個庇護所,裏面只有10名婦女。
婦女經常失去信心,她們不認為有關當局會把虐待當作犯罪而不是私事來處理,正式的報案率因而極低。由於信心缺乏問題未有解決,不僅個案難以得到公正結果,而且整個社會都難以處理此類虐待,因為虐待問題的程度和性質被掩蓋了。
某些群體仍尤其容易遭受各種侵害婦女的暴力。例如在西班牙,女性移民繼續在獲取司法和專門服務方面面對額外困難。在波黑,遭受性暴力戰爭罪的倖存者仍被剝奪經濟和社會權利,也無法得到適當補償來重建自己的生活。許多人還無法找到工作,因為戰爭期間的經歷仍對她們的身心有所影響。
死刑
在一個持續的積極趨勢下,俄羅斯憲法法院於11月裁決,延長一項已為期10年的處決暫停令,並建議徹底廢除死刑,還稱徹底廢除死刑的趨勢不可逆轉。白俄羅斯設立了一個議會工作組,來審議暫停處決的問題。但法官繼續在保密的程式下作出死刑判決 ,不告知犯人及其親屬處決的日期,屍體不交給親屬,他們也不知道安葬地點。令問題更為嚴重的是,白俄羅斯的刑事司法體系具有缺陷,有可信證據表明酷刑和其他虐待被用來逼供,被判有罪的犯人也沒有接觸有效上訴機制的途徑。
結論
歐洲具有世界其他地區無可比擬的區域性人權構架,還享有人權衛士的盛譽,但可悲的是,歐洲境內許多人所得到的人權保護現狀並非言辭描述的那樣美妙。
歐洲要履行其義務,2009年就出現了一個明顯的機會,那就是歐盟《里斯本條約》生效。這為加強人權和基本自由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現在對歐盟機構和成員國(三個國家除外)具有約束力,這使歐盟能夠加入《歐洲人權公約》。
雖然這是人權構架中另一項令人欣喜的部分,但國家層面的執行問題仍然存在。該區域的各國負有首要義務,來確保其境內的所有人都享有國際社會保證的全部人權。過去的經驗顯示許多國家未能履行該義務,但也不缺乏不顧個人利益的勇者挺身而出,向肇事者追究責任。
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全球主首|前言|非洲|美洲|亞太|歐洲/中亞|中東/北非|台灣|緬甸|柬埔寨|菲律賓|
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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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總論:亞太
「我們什麼都沒帶,我們現在一無所有…塔利班對我們很殘忍,然後政府開始轟炸我們,所以我們不得不拿上能拿的東西逃跑。那麼我們能靠誰呢?」
在對國際特赦組織講這番話時,這名教師正在躲避戰火,激烈的戰鬥迫使巴基斯坦西北邊境省和聯邦直轄部落地區的200多萬人逃離家園,該地區瀕臨阿富汗邊境。
亞太各地還有數百萬人和她的情緒相同,他們因為不安全的局勢或經濟需要而被迫離開家園,許多人被迫出國。
在2009年初,已有近50萬巴基斯坦人流離失所。國際特赦組織進行訪談的社區雖然受過塔利班的殘酷對待,包括非法及有時是公開的處決、酷刑和嚴格限制婦女與女童獲取保健和上學的能力,大多數人解釋說他們出逃是因為害怕巴基斯坦政府殘酷的平叛攻勢。實際上到4月,隨著塔利班囂張地將控制延伸到距伊斯蘭堡車程不遠的地區,政府開展了另一場重大攻勢,又促使200萬人逃離。
對和阿富汗交界的西北邊境地區的長期衝突,政府的回應是在綏靖和極端暴力之間搖擺;這兩項策略都表明政府沒有致力於保護巴基斯坦人民的權利。幾十年來,巴基斯坦政府無視生活在該國西北部地勢艱難地區的數百萬人的權利,並逃避對目前和過去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的責任,衝突的加劇實際上與此明顯有關。即使是現在,與阿富汗交界的部落地區的人民仍不能享有與巴基斯坦其他公民相同的權利:殖民統治時期頒佈的《邊境犯罪管理法規》(1901年)仍管理他們生活中大部分的行政和司法事務,根據該法規,巴基斯坦的國民議會和司法體系無法管理他們。生活在聯邦直轄部落地區的巴基斯坦人在法律上可以受到集體性處罰,即政府可以就一個部落領土上發生的犯罪,或者「敵對及不友好行為」,或任何教唆犯罪及不提供犯罪證據的行為,而處罰該部落的任何成員或全體成員。同時,部落地區的居民的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文盲率(尤其是女童和婦女文盲率)在整個亞太區域高據榜首。
截至2009年底,亞太各地有數百萬人仍在等待其政府來保護他們的權利。無論他們住在家中還是在臨時性的簡易房中,要為不公義的問責仍是一個經常無法實現的理想,對於邊緣化群體和無權無勢者來說尤其如此。而那些流動人口,無論是跨越國際邊界的難民、尋求庇護者、移民工人,或是因流離失所或為了尋找工作而在本國流動的人,沒有人為他們的處境而負責。他們缺乏地位來維護自己的人權,並面臨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所有方面的人權侵犯。
衝突
大多數因武裝衝突而流離失所的人試圖在本國避難。大多數有幸得到人道救助,而暫時避免了饑餓或致命疾病。但大多數流離失所者無法得到足夠的衛生條件、保健和教育。他們無法就自己的處境而大聲疾呼,也無法就導致他們流離失所的不公而獲取補救。
從1月到5月中旬,近30萬斯里蘭卡人被撤退的坦米爾猛虎組織和前進的斯里蘭卡政府軍困於該國東北部的狹長海岸地帶。在許多情況中,當政府炮轟該地區時,坦米爾猛虎組織阻止他們逃命。至少有7千人喪生,一些可靠的估計數字則還要比這高得多。
雖然斯里蘭卡政府曾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承諾,會對交戰中據稱發生的任何暴行追究責任,尤其是交戰最後階段的暴行,但幾乎沒有跡象顯示斯里蘭卡政府有這樣做。
斯里蘭卡政府還承諾,將允許在戰爭中倖存的數十萬斯里蘭卡坦米爾人返回家園,但他們實際上仍被拘留在軍隊控制的難民營中,沒有行動自由。其中許多人以前被坦米爾猛虎組織部隊強迫一同撤離,已遭受了數月的磨難,猛虎組織強征平民,包括兒童,有時還把他們當作人體盾牌。斯里蘭卡政府以各種安全原因為由,禁止獨立監督人員自由評估被拘留者的情況,這阻礙了有關這場長期衝突中違反人道法律罪行的資訊搜集,從而堵塞了問責途徑。
由於塔利班暴力行動的升級,以及中央政府與其國際盟友無力改善阿富汗的政治和經濟局勢,數萬名阿富汗人流離失所。阿富汗塔利班對2400多起平民傷亡中的約三分之二負責,襲擊的高峰發生在塔利班試圖干擾總統選舉期間。
雖然塔利班發動襲擊,數百萬阿富汗人仍在選舉日行使了自己的投票權。但由於阿富汗政府及其國際支持者未能提供適當的人權保護機制,他們的選擇權遭到損害。主要競選人的支持者,包括卡爾紮伊總統的支持者,在選舉前後及選舉期間恐嚇和騷擾政治活動人士與記者。獨立觀察人士立即批評投票本身是一場舞弊,核實結果的過程延續了數月,這進一步損害了選舉的合法性和阿富汗人民參與進行自己的公共事務的權利。
阿富汗婦女再度在衝突中付出高昂代價,塔利班襲擊婦女人權捍衛者和活動人士,以及學校和保健診所,特別是為女童和婦女服務的此類機構,持續的不安全局勢削弱了了阿富汗婦女自塔利班政府倒臺以後取得的有限成果。
在爆發衝突的菲律賓棉蘭老島,雖然菲律賓政府軍和叛軍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在7月停火,20多萬平民繼續生活在難民營或臨時性簡易房中,有時四周都是軍事武裝。交戰中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准軍事團體和民兵的無法無天行為,而他們受當地政界人士控制和資助,可以在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情況下行動。這些武裝長期逍遙法外,在此背景下,11月23日發生了至少有57人遭受處決式屠殺的震驚事件,遇害者中包括30多名記者,當時正是省長選舉登記前夕。罪行的嚴重性質導致政府實施短暫的戒嚴,以恢復控制,並對控制該省政治10年之久的安帕圖安(Ampatuan)家族的幾名成員提出指控。
鎮壓異議者
在亞太的其他地區,導致人們流離失所及隨後被剝奪權利的不是嚴重衝突,而是持續進行的鎮壓。數千人逃離北韓和緬甸,以躲避政府持續而且有系統的人權侵犯。北韓人主要通過非法跨入中國邊界,來試圖逃離政治鎮壓和本國的經濟危機 。如果他們被中國當局捕獲並強行遣返,他們就面臨拘留、強迫勞動和酷刑,有些人更在拘留期間死亡。中國把所有沒有證件的北韓人當作經濟移民而不是難民,並繼續阻止聯合國難民署接觸他們。聯合國北韓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在2009年稱,大多數跨入中國邊境的北韓人有權得到國際保護,因為他們回國後會面臨迫害或處罰的威脅。
北韓當局還繼續禁止其公民在本國自由流動。人們必須得到官方許可才能前往別的地方。隨著數千人離開家園去尋找食物和經濟機會,雖然當局據報放鬆了對此類規則的執行,根據目前的法律人們仍然易遭侵害,並經常受到官員的勒索。緬甸政府軍經常在其針對該國少數民族武裝反叛團體的行動中違反戰爭法,導致數千人流離失所。政府繼續鎮壓政治異議,關押了2100名政治犯。其中最著名的是昂山素姬,她在過去20年間有13年遭到關押,其中大多數時間是軟禁。8月11日,她在仰光永盛(Insein)監獄的一家法院經過不公正的審判後,又被判處18個月的軟禁。指控是一名美國男子未經邀請的來訪,他在5月初游泳來到她的住所,並在那裏住了兩個晚上。
緬甸羅辛亞人(Rohingyas)的絕望處境在2009年再度浮現,他們是緬甸西部遭受迫害的穆斯林少數族群,數千名羅辛亞人乘船逃往泰國和馬來西亞。泰國的保安部隊為了阻止難民的流入,驅逐了數百人,讓他們在不安全的小船上漂流,食物和飲水幾乎或根本沒有。
臨近2009年底,泰國當局還強行將約4500名老撾苗族人遣返回老撾,包括158名已被認可的難民和其他許多逃離迫害的人。老撾政府拒絕了聯合國和其他方面提出的入境監督遣返者狀況的要求。
12月,中國政府在向柬埔寨當局施加壓力後,成功地使其遣返了20名維吾爾族尋求庇護者,他們是在7月騷亂後為逃避當局的鎮壓而逃離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中國政府的舉動反映了其採取日益強硬的策略,要求其他國家避免對中國的異議聲音作出任何支持。中國政府加強鎮壓所有來自國內的挑戰,拘留並騷擾數十名律師和人權捍衛者。中國當局特別打擊《零八憲章》的簽名人,該宣言要求更尊重人權以及更多公眾參與。中國仍是世界上執行處決最多的國家,但由於中國的國家保密法律,問題的嚴重程度不為外界所知。
經濟方面的擔憂
亞太地區大多數離開家園的人是出於經濟需求。中國數百萬遷移到該國經濟中心的人,被迫返回他們在農村的家園,他們更加認識到中國新富裕階層和仍缺乏醫療和教育的數千萬人之間日益增大的不平等。
2009年,菲律賓、尼泊爾、印尼和孟加拉等國有數百萬人離開家園,前往韓國、日本和馬來西亞或更遠的國家尋找生計,近年來的情況一直如此。雖然管理移民勞工的雇傭、運輸和待遇的國家級和雙邊法律構架已有一些改進,參與這場巨大的全球性勞工流動的大多數人無法充分享有自己的權利。在許多情況中這是由政府作法所導致,而且在經濟困難時期出現種族主義和排外情緒高漲時,他們還經常容易遭到攻擊。
移民工人在亞太各地都遭受歧視,即使在本國也是如此,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的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發生了近年來最為嚴重的騷亂。6月26日,數百名維吾爾族工人和數千名漢族工人在廣東省韶關一家工廠發生衝突,該工廠的維吾爾族人是從新疆招聘的,暴亂導致兩人死亡。7月初,新疆起初發生示威,抗議政府在韶關暴亂後不採取行動,抗議隨後徹底演變成暴亂,據報有190多人喪生。當局在不允許獨立監督和適當審判的情況下,稱維吾爾族活動人士要對暴力負責。考慮到官方幾十年來也邊緣化和歧視維吾爾社群,這說法也許這不足為奇。中國至少處決了九名他們認為負有罪責的人,當局誓言將嚴厲處理任何新騷亂。
虐待移徙工人的一個最明顯例子出現在馬來西亞。外國工人占該國勞動力的五分之一。2009年透露的官方紀錄顯示,馬來西亞當局在2002至2008年期間幾乎對3萬5千名移民施以了鞭刑,其中許多是因入出境有關的罪名而起的,這是極大規模的殘忍和有辱人格的處罰。除了沒有證件的工人之外,護照被雇主扣起的工人、尋求庇護者和難民也面臨遭受鞭刑的危險。數千名移徙工人經常在沒有經過正當程序下被關在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拘留所中,他們幾乎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
即使移徙工人得到更多法律保護,他們邊緣化的地位仍使他們易遭侵害。韓國是亞洲首批在法律上承認移徙工人權利的國家,但政府仍未能保護移徙工人免遭雇主虐待、出於性剝削目的的販運和長期得不到工資的狀況。
住房 – 強制搬遷
在其他許多情況中,經濟動機促使當局強制人們搬出家園。例如,住在金邊市中心的一處未來改建地點的低收入家庭,在遭到柬埔寨當局3年的騷擾和恐嚇後,被強制搬遷。另一個例子是,柬埔寨當局驅逐了金邊市31戶愛滋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患者家庭,並把其中多數家庭重新安置到一個缺陷嚴重的地方,那裏獲取必備保健的途徑有限。
印度東部奧里薩邦的鋁礦開採及加工設施,可能使數千名把該地視為聖地的原住民流離失所。在蘭吉加爾(Lanjigarh)的維丹特鋁業公司(Vedanta Aluminium)冶煉廠運營的兩年期間,當地社區不得不忍受水和空氣的污染,以及不間斷的灰塵和噪音。在尼亞瑪姬裏山(Niyamgiri)開礦的新計畫,將危及東加里亞孔達(Dongria Kondh)原住民的生活和生計。2009年4月,印度當局批准斯特裏特工業印度有限公司(Sterlite Industries India Ltd)和國營的奧裏薩礦業公司 (Orissa Mining Corporation)在東加里亞孔達的傳統土地上開採鋁土礦。
在巴布亞紐幾內亞,員警強行搬遷了波爾蓋拉(Porgera)礦附近約100戶居民,該礦是由加拿大跨國公司巴里克黃金公司(Barrick Gold)的一間分公司。
在越南中部地區,受政府支援的一群暴民將約200名僧人和尼姑驅逐出一所寺廟。而這些僧尼是在9月份被一群類似的暴民從另一所寺廟驅逐後住在那裏的。當局否認有任何牽連,但一直未對這些僧尼提供任何保護,也沒有確保給他們提供替代住所。
在每一個案例中,家園被毀都嚴重削弱了人們享有權利的能力,以及就侵權獲得補救的能力。
環境變化導致的流離失所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峰會試圖在處理環境變化問題上達成全球共識,但並未成功。氣候變化對人類環境造成的巨大影響顯而易見。馬爾地夫政府於峰會舉行前在水中召開了內閣會議,這一安排形象地表明瞭這個小島國快被印度洋淹沒的真實可能性。一些太平洋國家也宣佈他們擔心被淹沒。
世界上一些最主要河流的水源位於西藏(圖博)和尼泊爾,在這兩個地區和孟加拉,出現災難性的乾旱和洪災的可能性促使人們流離失所,並因而造成政治不穩定。環境方面的擔憂導致人權方面的挑戰,而正如經常發生的情況,最為貧困和最受邊緣化的社區最易受到自然環境的影響,而且他們從本國政府那裏得到援助的可能性更小。
結論
基本來說,亞太地區國家未能對逃離家園者的權利提供足夠保護。該地區的大多數國家甚至沒有批准1951年的《難民公約》或該公約1961年的《議定書》,這些文書闡述了因迫害和明顯的危險而逃離本國者具有的權利。與有關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待遇的國際法律構架相比,保護在本國流離失所者權利的構架仍然不健全。但保護該區域流離失所者的最大挑戰,依然是該區域許多政府在問責方面的不良紀錄。
最為明顯的例子是斯里蘭卡。5月27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斯里蘭卡問題頒佈了一項具有嚴重缺陷的決議,決議不僅無視有關對衝突中據稱發生的暴行進行國際調查的要求,實際上還稱讚了斯里蘭卡政府。國際政治和權宜之計勝過了對數十萬斯里蘭卡人安危幸福的擔憂。
國際社會還繼續無視迫使該國數千名公民離開家園的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中國和印度在爭相獲取緬甸的資源,他們沒有使用自己的政治和經濟影響力來限制緬甸政府的某些做法,如排斥昂山素姬等國內批評人士和鎮壓各少數民族。即使是受廣泛報導的羅辛亞人海上漂流事件,也沒有促使緬甸在東協的鄰國採取適當行動。
東協所有成員國終於批准了《東協憲章》,其中包含關於人權的幾個條款,其中一個條款要求設立一個人權機構。但該地區的大多數國家仍未簽署許多主要的國際人權條約。尤其是,該地區國家對持續存在的人口跨國流動問題或導致這種流動的人權問題,一直沒有制定明確的地區性回應。
有強烈跡象顯示,全球人口流動率將會增加,包括本國和跨國人口流動,原因則無論是衝突、經濟需求還是環境巨變。但沒有跡象顯示國際社會在修改和調整目前的司法構架來處理這一趨勢。現在需要的是承認人們是出於一系列理由而離開家園,而無論是什麼原因,每個人仍有權享有所有的人權。在過去幾十年來,各國單獨處理本國人民問題的模式明顯衰退,這一潮流必須加快,以接受全球人口流動的現實。全球移徙工人、難民、尋求庇護者和國內流離失所者的一大部分是來自亞太地區。他們在等待該區域國家的政府和區域性團體跟上並促進這個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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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總論:美洲
蒂塔.拉迪亞.馬蒂奈茲(Tita Radilla Martínez)說:「人們問『你為什麼不寬恕?』」「因為他們沒有告訴我他們對我父親做了什麼。他是死是活?他們說『不要重新打開傷口』。重新打開?傷口本來就是開著的,從未癒合過。」
蒂塔.拉迪亞.馬蒂奈茲上一次見到他的父親羅森多.拉迪亞(Rosendo Radilla),是在30多年前。他在1974年遭到強迫失蹤,當時他60歲。他是一名社會活動人士,曾擔任過市長,人們最後見到他時是在墨西哥格雷羅州的一個軍營中。
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的一項裁決,使他的家人重燃得到真相和公正的希望,該法院在11月譴責墨西哥未對他的強迫失蹤情況進行適當調查。
自1960年代至1980年代中期的拉丁美洲軍事統治時期,數十萬人遭受殺害、強迫失蹤或酷刑,更多人被迫流亡。雖然拉美國家恢復了民選政府,但這並未解決大多數此類罪行肇事者逍遙法外這個遺留下來的問題。實際上,由於對這段歷史黑暗時期的侵害行為缺乏追究責任,促使一些助長暴力的政策和做法繼續存在。各級政府都未能將侵害行為的肇事者繩之以法,這發出了一個清楚的信號,即當權者是淩駕於法律之上的。
但在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拉美國家在處理逍遙法外問題上取得了重要進展,他們認識到和解只能建立在真相、公正和賠償的基礎上,否則和解就是一個空洞的概念。直到最近為止,大多數起訴和定罪都只針對那些對罪行直接負責的低層安全工作人員;而幾乎或根本沒有任何努力,來把那些無情地消滅異議和反對行為最終負責的人繩之以法。
但在4月,一名民選的國家首腦首次被判犯有侵犯人權的罪行。秘魯前總統藤森因為在1991年犯有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而判處25年徒刑,罪行包括酷刑、強迫失蹤和法外處決。該定罪向該地區最終表明,沒有人能逍遙法外。法官的結論是,前總統藤森負有個人刑事責任,因為他當時對那些犯下罪行的人具有有效的軍事指揮權。
藤森並非2009年唯一受審的前領導人。對蘇里南前總統德西.鮑特瑟中校(Desire Bouterse,任職於1981至1987年)和其他24人的審判在2009年恢復進行,他們被控於1982年12月在帕拉馬里博的一個軍事基地殺害了13名平民和2名軍官。烏拉圭前將軍和1980至1985年期間事實上的總統格萊戈裏奧.阿爾瓦雷斯(Gregorio Álvarez)被判處25年徒刑,因為他要對37名活動人士于1978年在阿根廷被綁架和殺害負責。
哥倫比亞國務委員會確認,軍方一名將軍因侵犯人權而被解職。阿爾瓦羅.瓦蘭迪亞.烏爾塔多(Álvaro Velandia Hurtado)和其他3名軍官,因為尼迪亞.埃利卡.包蒂斯塔(Nidia Erika Bautista )在1987年遭受酷刑、強迫失蹤和法外處決而被解職。該國還在11月判處退役將軍海梅.烏斯卡特基(Jaime Uscátegui)40年徒刑,因為他參與了右翼准軍事武裝於1997年在馬皮利潘(Mapiripán)屠殺 49名平民。
在阿根廷1976至1983年的軍事統治期間,ESMA海軍機械學校被用作秘密的拘留所,數千人在那裏遭受強迫失蹤及酷刑。17名前ESMA的軍官,包括阿爾弗雷多.阿斯蒂茲(Alfredo Astiz),終於因侵犯人權罪行而受審,罪行包括酷刑和謀殺,遇害者包括2名法國修女、1名記者和人權團體「五月廣場的母親」(Madres de Plaza de Mayo )的3名創建者。阿斯蒂茲在1985年首次因這些罪行受審,但特赦法律中止了審判,該法律後來被廢除。
5月,巴拉圭在阿爾弗雷多.斯特羅斯納將軍(Alfredo Stroessner)統治期間的內政部長薩比諾.奧古斯托.蒙塔納羅(Sabino Augusto Montanaro)被捕,他此前自願結束流亡而回國。他面臨有關侵犯人權罪行的審判,其中包括據稱在「禿鷹行動」犯下的罪行,那是一些南美國家安全部門剷除被認為是政治反對派人士的合作行動。9月,超過165名智利國家情報局的退休特工因參與該行動,以及智利軍事統治初期發生的酷刑和強迫失蹤案件,而在智利受到指控。
對於過去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雖然在越來越多具有象徵意義的案件上有重大進展,但數十萬受害者中的大多數仍然無法得到公正。在薩爾瓦多、巴西和烏拉圭,追究侵害者責任的工作仍然受到特赦法律阻礙,烏拉圭就廢除1986年的《國家懲罰性索賠失效法》問題進行了全民公決,但沒有取得廢除該法律所需要的多數。但在公決前夕,烏拉圭最高法院對尼比亞.薩巴爾薩加瑞(Nibia Sabalsagaray)一案作出了歷史性的裁決,宣佈《國家懲罰性索賠失效法》違憲,薩巴爾薩加瑞是一名年輕的反對派活動人士,在1974年遭受酷刑和殺害。這一裁決和政府的解讀,即應限制該法律的適用範圍,使司法方面取得了一定進步。
在一個更為快速的程序中,2006年在墨西哥瓦哈卡(Oaxaca)遭受人權侵犯的受害者,可能朝著獲取公正的方向邁進了一步,因為最高法院結束了對4年前的政治危機事件的調查。法院的結論是應追究州長和其他高級官員的責任,但卻沒有人採取任何措施來起訴他們。
但在2009年許多其他調查受到阻撓或半途而廢;受害者家人獲取真相、公正和補償的希望仍然無法實現。例如,墨西哥一家聯邦法院撤銷了針對前總統路易士.埃切維裏亞(Luis Echeverría)的種族滅絕罪審理,巴西軍隊則繼續阻撓在處理過去侵害行為方面取得的進展。12月,巴西總統盧拉宣佈成立一個真相委員會,來調查1964至1985年軍事統治期間發生的酷刑、殺戮和強迫失蹤事件,這是該國《第三項全國人權計畫》部分內容。在軍方一致施加壓力後,人們擔心該提議內容可能會被打折扣。
至於有關美國在「反恐戰爭」的行動,在將人權侵犯行為負責者繩之以法方面幾乎沒有任何進展。
國際司法
不僅國家級別的檢察官爭取消除拉美的逍遙法外現象,國際司法在2009年也繼續起到重要作用。6月,智利成為南美洲第一個批准《羅馬規約》的國家,國際刑事法院正是根據該規約而建立的。11月,規約第124條的宣言失效,哥倫比亞此前根據該宣言而聲明,其在7年之內不接受國際刑事法院有關戰爭罪的管轄權,這為調查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鋪平了道路。
1月,就6名耶穌會神父、他們的管家和她16歲的女兒于1989年11月在薩爾瓦多中美洲大學遇害事件,西班牙一個國家級法院指控14名薩爾瓦多軍官和士兵犯有危害人類罪和國家恐怖主義罪行。
8月,一名巴拉圭法官下令將前軍醫諾伯托.比安科(Norberto Bianco)引渡到阿根廷,他因據稱在1977至1978年的軍事統治時期參與非法拘留30多名婦女,並隨後奪走她們的子女而面臨審判。
對前智利軍事檢察官阿爾方索.波德萊切將軍(Alfonso Podlech)的審判於 11月在義大利開始,這和4人在1970年代的強迫失蹤事件有關,其中包括前神父奧馬.文圖萊伊(Omar Venturelli)。也是在11月,美國一家法院裁決,有足夠理由在美國審理針對玻利維亞前總統桑切斯(Sánchez de Lozada)和前國防部長卡羅斯.桑切斯.貝薩因 (Carlos Sánchez Berzaín)的民事訴訟,訴訟要求就有關包括法外處決在內的危害人類罪指控索賠。
有關公共安全的擔憂
影響許多國家的公共安全問題仍然十分令人擔憂。成人謀殺率繼續增長,特別是在墨西哥、瓜地馬拉、洪都拉斯、薩爾瓦多和牙買加。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最為貧困社區的數百萬居民,不僅遭受暴力犯罪幫派侵害,執法人員打擊犯罪時的鎮壓、歧視和腐敗做法也使他們成為受害者。同時,保安部隊人員被要求的工作方式經常使他們的生命面臨危險,員警的情況尤其如此。
隨著有組織犯罪網路將他們的活動從販毒延伸到綁架和販運人口,包括婦女和兒童,非正規移民和其他弱勢群體面臨的危險加劇。該區域的政府通常極少搜集資料並分析這些新問題,更不會阻止侵害或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官方處理犯罪率上升的努力,經常因有關嚴重侵犯人權的指稱而蒙上陰影,指稱包括強迫失蹤、酷刑和其他虐待。在巴西、牙買加、哥倫比亞和墨西哥,保安部隊被控犯有數百起非法殺人罪行,其中大多數被當作「拒捕時被殺事件」,或僅被當作旨在詆毀保安部隊的虛假指稱。
儘管有報告稱軍隊和保安部隊人員嚴重侵犯人權,哥倫比亞和墨西哥仍從美國那裏得到重要的保安合作,而且根據《美裏達協定》條款,合作會有所增加,該協議是墨西哥(及其它某些中美洲國家)和美國就打擊有組織犯罪而簽訂的,協定將提供大量資金。
一些國家鼓勵替代性的公共安全專案,這是挑戰非法執法方式的關鍵舉措,但這些項目經常令人失望。例如,多明尼加共和國和牙買加受影響的社區批評這些項目進一步拖延了急需的警務改革,而且未能滿足社區更廣泛的需求。
衝突和危機
該區域2009年的一個趨勢是武器增加,這使人擔憂其對活在困境或毫無安全環境可言的人的人權有所影響。
哥倫比亞的平民仍要承擔已持續40年的國內武裝衝突的後果。保安部隊、准軍事組織和遊擊隊等交戰各方繼續侵犯人權,並違反國際法律。原住民、社會領袖 和人權捍衛者是屬於最易遭受侵害的人群。長期的武裝衝突,令至少300萬人流離失所,人數甚至有可能高達500萬人。單是在2009年,就有至少286,000人被迫離開家園。婦女繼續遭受性暴力,社區繼續發生綁架人質、強迫失蹤、強征童兵、不加區分的襲擊事件,被認為威脅衝突方利益的人受到死亡恐嚇。
但不安全和不穩定的問題不僅限於哥倫比亞。洪都拉斯發生了拉美自2002年委內瑞拉政變以來的首次軍事政變,這令人擔憂地回想起過去的歷史。隨後發生了數月的政治動盪,11月的選舉則未能解決問題。保安部隊使用過度武力來對付抗議政變的人,並恐嚇和襲擊反對派。言論自由受到限制,幾家媒體被關閉。還有報告稱發生了侵害婦女的暴力,10多名變性婦女被殺。國際社會調解達成的《特古西加爾巴-聖何塞協議》沒有進展,該協定內容包含成立一個真相委員會來澄清責任。截至年底,事實上的政府仍然掌權。
西半球關係
有關西半球關係在新時代的希望,起初隨著美國承諾夥伴關係而出現。在4月於特立尼達舉行的第五屆美洲峰會上,奧巴馬總統在發言時承諾使美洲進入一個互相尊重和多邊合作的時代。但至年底,西半球關係受到洪都拉斯危機、美國對古巴政策和哥倫比亞允許美國使用其某些軍事基地的協議的影響。幾個拉美國家之間的關係日益緊張 — 哥倫比亞和鄰國厄瓜多爾與委內瑞拉的關係,秘魯和鄰國智利與玻利維亞的關係,也阻礙了區域融合方面的進展。
經濟方面的擔憂 – 貧困
美洲仍然存在根深蒂固和由來已久的不平等現象,尤其是在受教育途徑、收入水準、健康和營養狀況、受暴力和犯罪影響程度及獲取基本服務的途徑方面。
雖然一些拉美和加勒比海國家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程度不像人們起初擔心的那樣嚴重,但該區域在2009年據估計又有900萬人陷入貧困。這扭轉了近年來經濟增長所助長的收入性貧困降低趨勢。各國以不同程度的承諾而採取措施保護人民中最易遭危機損害的群體,並避免了在社會權利方面採取倒退性措施。但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區的社會開支仍然極低,也仍缺乏長遠政策來處理貧困者遭受的人權侵犯。婦女、兒童和原住民社區等已經遭受歧視的群體,受到的影響仍然最大。
在2009年,安全生育仍然只是該區域最為富裕的婦女的特權。在每一個國家,包括美國和加拿大兩個高收入經濟大國,像非裔美國婦女和美洲原住民婦女等已經被邊緣化的婦女,在懷孕和分娩中面臨的併發症致死風險最高,這一不平等情況在美國的過去25年中沒有改變。
暴力對待婦女及女童
暴力對待婦女和女童在該區域仍然根深蒂固。家庭暴力、強姦或性虐待及在強姦後殺害婦女或殘害婦女身體的報告案例,在海地有所增加。在幾個國家,尤其是尼加拉瓜、海地和多明尼加共和國,資料顯示超過半數的受害者是女童。
一些國際機構特別指出了婦女遭受歧視以及對有關暴力的申訴缺乏嚴密調查的問題。例如,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譴責墨西哥對2001年3名婦女在奇瓦瓦州遭到綁架和謀殺事件,未能盡職進行預防、有效調查或補救。烏拉圭、委內瑞拉和多明尼加共和國等國政府承認,他們無法處理有關侵害婦女暴力的大量申訴,雖然一些國家的刑事司法系統中已設立了專門的性別工作組。對倖存者的醫療經常不足或根本不存在。
確保尊重婦女權利和防止暴力的執法仍然緩慢,阿根廷、墨西哥、牙買加和委內瑞拉的情況尤其如此。以加勒比海國家為主的一些國家實行了改革,但由於他們沒有將任何情況下發生的強姦行為定罪,而未能達到國際人權標準。
一些國家己就因強姦或母親健康有危險而提供墮胎的途徑,包括哥倫比亞、墨西哥聯邦地區、古巴和美國。在其他許多國家,法律上雖然容許墮胎,但實際上仍有阻礙。秘魯採取了措施爭取實現將某些情況下的墮胎非刑事化。但多明尼加共和國和墨西哥17個州的憲法改革,要求從受孕開始就保護生命權,這令人擔心以後可能會完全禁止墮胎。智利、薩爾瓦多和尼加拉瓜仍完全禁止任何情況下的墮胎。
母親自己擁有生命和健康的權利,這是一個簡明的法律事實,但墮胎問題仍造成意見和情感的極端分化。參與墮胎的活動人士和醫療專業人員受到威脅,一名美國醫生被殺害。
更為積極的是,有關方面已有一些步驟來維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權利。墨西哥市頒佈了一項具有開創意義的法案,使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但洪都拉斯、秘魯和智利未能保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群體免遭騷擾和恐嚇,牙買加和圭亞那等加勒比海國家也是如此。
原住民
在美洲各地,對原住民的歧視不但存在於整個社會體系中,而且是有系統的歧視。當局沒有採取和言辭相應的果斷措施來保護原住民的權利。在有關授予石油、伐木和其他資源特許權的決定中,一般都未有考慮原住民的權利。2007年的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定義的一項權利是,在可能影響原住民生活的事宜上,應在他們知情和自願的情況下事先得到他們的同意。在國際特赦組織於加拿大、秘魯、阿根廷、智利和巴拉圭記錄的案例中,當局未能設立有效的程序確保在發展專案提議中維護這項權利。
例如,加拿大繼續在未經阿爾伯塔省北部的盧比肯克裏族同意的情況下,大規模開採石油和天然氣,這削弱了他們使用傳統土地的能力,並進一步造成高水準的健康不良和貧困。
在美洲各地,都有原住民被從祖先土地上搬遷的報導。針對原住民領袖和社區成員的威脅、恐嚇和暴力是普遍現象。
在2月生效的玻利維亞新憲法,確認了原住民在該國的中心地位和多元性,並為改革制訂了構架,這包括使原住民司法管轄權和目前的司法程序處於平等地位。
美洲各地的原住民在2009全年都為維護自己的社會、公民、經濟、文化和政治權利而開展運動。他們頻繁遭到恐嚇、騷擾、過度的武力、不實的指控和拘留。在墨西哥的克雷塔羅(Queretaro),一名原住民婦女獲釋,但其他兩人在年底仍在監獄等待重審結果,她們因捏造的罪名而受到刑事指控。在秘魯,數百名原住民設置的路障被沖散,數十名抗議者受傷,33人喪生,其中包括23名員警,此後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一些原住民領袖被控犯有叛亂、煽動和陰謀反對國家的罪行。在哥倫比亞,當局經常不實地指控原住民社區及其領袖和遊擊隊有聯繫。
反恐和安全
美國新政府似乎承諾對一些政策作出重大修改,這些政策在過去7年來破壞了國際人權保護。例如,中央情報局秘密拘留計畫的終止,以及公佈一些有關支持該計畫的法律意見的資訊,是令人歡迎的。但並非所有的承諾都得到了實現。奧巴馬總統在就職後第二天,稱將在1年內關閉關塔那摩的拘留設施,但期限過後這並未發生,美國國內的政黨政治勝過了被拘留者的人權。新政府用普通聯邦法院來審判一些關塔那摩的被拘留者,這是一個積極舉動,但令人遺憾的是,政府決定仍用軍事委員會來審判其他被拘留者。
同時,阿富汗的巴格萊姆空軍基地仍像前任政府時期那樣,繼續展開拘留行動。2001年911事件以來因反恐而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美國未能履行其法律義務以確保追究責任和作出補救。
死刑
美國在2009年執行了52起處決。雖然這是美國自2006年以來最高的處決數,但比1990年代末的高峰時期仍低了許多。死刑的趨勢仍然是下降,即使是德克薩斯州和弗吉尼亞州的情況也是如此,而美國自1977年以來幾乎一半的處決發生在這兩個州。美國全國有約100人被判處死刑,而15年前的數字是約300人。3月,新墨西哥成為第15個廢除死刑的州。但3個月後,康涅狄格州州長否決了州議會要求廢除死刑的議案。
雖然巴哈馬、圭亞那和特立尼達與多巴哥仍作出死刑判決,但沒有執行處決。
結論
雖然在許多有關過去侵犯人權行為的標誌性案件上出現了進展,2009年仍然存在司法、管轄權和政治方面的巨大障礙,而這些障礙促使美洲的逍遙法外問題根深蒂固。
但在美洲各地,人權受侵犯的受害者、他們的家人和支持他們的人權捍衛者,繼續不顧恐嚇、威脅和騷擾,積極開展活動,來使政府和武裝團體履行其尊重國際和國家人權準則的義務。
蒂塔.拉迪亞.馬蒂奈茲要求墨西哥政府服從美洲國家間法院的裁決,即應終止軍方對所有人權案件的管轄權,這樣她父親和其他數百人的強迫失蹤真相就會被最終查清。他們現在需要的是公義而不是花言巧語。
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全球主首|前言|非洲|美洲|亞太|歐洲/中亞|中東/北非|台灣|緬甸|柬埔寨|菲律賓|
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全球主首|前言|非洲|美洲|亞太|歐洲/中亞|中東/北非|台灣|緬甸|柬埔寨|菲律賓|
區域總論:非洲
「從未有人問過蘇丹人民,他們是否想對自己的總統簽發逮捕令。[但]毫無疑問,是的:現在是時候了。」
當國際刑事法院在3月對蘇丹總統巴希爾(Omar Al Bashir)簽發逮捕令時,這名蘇丹活動人士的話反映了該地區許多人的情緒。巴希爾總統被控間接犯有戰爭罪,特別是襲擊平民與搶劫罪行,以及危害人類罪,特別是謀殺、滅絕、強制轉移、酷刑和強姦罪行。令人欣慰的是,這向那些涉嫌對嚴重侵犯人權負責的人發出了強有力的信號:任何人都無法淩駕於法律之上,受害者的權利應得到維護。
非洲的公民社會成員經常強調加強國際司法體系的重要性,並呼籲非洲聯盟及其成員國與國際刑事法院合作。但非洲聯盟大會在7月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非洲聯盟在引渡巴希爾總統的問題上不與國際刑事法院合作。非洲聯盟還重申,他們要求聯合國安理會暫停國際刑事法院針對巴希爾總統的行動,並表示他們意圖尋求方法,限制檢察官開展調查和起訴的自由斟酌權。一些非洲聯盟成員國似乎不同意非洲聯盟作為整體而採取的立場,但他們的聲音被那些更為激烈反對國際刑事法院的國家所淹沒。
非洲許多領導人雖然口頭上談論人權,但沒有採取切實行動來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這種強烈反差並非新現象,但他們對巴希爾總統的逮捕令的反應,卻幾乎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明確地顯示了這種反差。就確保追究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和人道法律責任方面,國際司法體系所起的作用問題,在非洲引起了廣泛和持續的討論。
不幸的是,2009年還有許多其他事例顯示,非洲缺乏政治意願來確保任何程度的問責。
衝突
在中非共和國、查德、剛果民主共和國、索馬利亞和蘇丹的受武裝衝突和不安全局勢影響的地區,武裝反叛團體與政府保安部隊繼續侵犯人權,而且不受懲罰。
索馬利亞沒有任何有效的司法體系,也沒有任何有效機制來監督侵犯人權的行為。各種武裝團體和政府軍之間的衝突造成數以千計的平民傷亡,因為衝突各方的許多軍事行動並不會把平民區分出來,而且規模過大,首都摩加迪沙的周圍地區尤其如此。平民經常成為襲擊目標,人口稠密地區受到炮擊。軍事援助則有可能使局勢惡化,這包括美國向索馬利亞聯邦過渡政府運送的武器,因為沒有足夠措施來確保此類援助不會導致侵犯人權的行為。索馬利亞的衝突還繼續對非洲之角其他地區的穩定造成影響。
在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性暴力、對平民的襲擊、搶劫和徵用童兵的現象並未減少。剛果政府軍和聯合國維和部隊對「盧安達民主解放力量」採取的聯合軍事行動,摧毀了村莊,使數千人流離失所,造成數千人死傷。「盧安達民主解放力量」繼續把平民作為襲擊目標。聯合國維和部隊則因為在這些軍事行動中支持剛果政府軍,而受到猛烈批評,剛果政府軍對許多侵犯人權行為負責。
「盧安達民主解放力量」主席穆瓦納什雅卡(Ignace Murwanashyaka)和他的副手穆索尼(Straton Musoni)於11月在德國被捕,這是一個積極進展,表明了普遍管轄權對消除免罰現象可以起到的作用。剛果民主共和國政府負有法律義務來逮捕前叛軍指揮官恩塔甘達(Bosco Ntaganda),並將他交給國際刑事法院,因為逮捕令已經簽發,但該國政府卻拒絕那樣做。其他被控犯有戰爭罪行或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剛果政府軍高級軍官,也沒有被停職或繩之以法。
非洲聯盟在3月委任一個由南非前總統姆貝基領導的小組,來尋求確保達佛地區的問責與和解方法。姆貝基小組在10月發表的報告,包含範圍廣泛的建議,包括獲得公正,查清有關過去和正在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真相,並為那些人權受到侵害的人或其親屬爭取補償。姆貝基小組承認國際刑事法院在消除免罰現象方面所起的作用。
但是,儘管一些國家表示,如果巴希爾總統訪問他們,他就有可能被捕,埃及、埃塞俄比亞和厄立特里亞等其他許多國家則熱烈歡迎蘇丹總統來訪。蘇丹政府無視國際司法努力,繼續拒絕逮捕前政府部長哈倫(Ahmad Harun)和民兵領袖庫沙布(Ali Kushayb),而國際刑事法院在2007年4月就以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的指控向他們簽發了逮捕令。
蘇丹南部各社區之間的衝突有所增加,特別是在瓊萊(Jonglei)地區,衝突導致數千人流離失所其他許多人死傷,其中包括平民。
人道組織本可以向人們提供援助,但因為該國惡劣的工作環境而受到阻撓,這部分是由於普遍的不安全局勢,部分是由於他們經常成為衝突各方或匪徒的襲擊目標。剛果民主共和國、查德東部和索馬利亞的情況也是如此。聯合國和非洲聯盟維和部隊也在這四個國家受到襲擊,而他們經常受命保護平民。
在衝突結束後,對於過去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當局經常沒有有效地追究責任和作出補償。例如,利比理亞成立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來揭示1979至2003年期間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該委員會在2009年發佈了最後的報告,建議設立一個特別刑事法庭,來調查和起訴那些涉嫌犯有違反國際法罪行的人。但當局需要採取切實步驟來落實這些建議。
蒲隆地只取得了有限的進展,來設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並在該國的司法體系中成立一個特別法庭,來調查蒲隆地充滿暴力的歷史,並在法庭成立後起訴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
好消息主要來自於獅子山的特別法院,該法院在2009年結束了其所有審判,包括處於上訴階段的審判,唯一的例外是對利比理亞前總統泰勒(Charles Taylor)的審判,該審判已進行了一整年。但獅子山的賠償計畫缺少真正有效的手段,來補償在1991至2002年發生的衝突期間人權遭受侵害的人。聯合國安理會還在12月將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的委任期限延長到2012年底,以確保該法庭能夠結束審判。
至2009年底,塞內加爾尚未應非洲聯盟的要求審判查德前總統哈佈雷(Hissène Habré),據稱這是由於缺乏資源。但國際捐助者認為,塞內加爾提出的金融援助要求過分。
有關公共安全的憂慮
非洲缺少消除免罰現象的承諾,這還反映在該地區許多政府對其執法和保安人員侵犯人權行為的態度上。在2009年,保安部隊動用過度武力和進行非法殺戮並不鮮見,其中包括法外處決。
2月7日,馬達加斯加的總統衛隊向手無寸鐵的示威者開槍,示威者當時在塔那那利佛的總統府外遊行,至少有31人被殺。雖然死者家人和人權組織要求對非法殺戮作出獨立和公正的調查,但這並沒有發生。
在奈及利亞,警察每年都非法殺害數百人,2009年也不例外。這些非法殺戮發生在警察局、路障或在街頭,其中許多可能是法外處決,但幾乎從未受到調查。窮困者遇害的危險更大,因為他們無法賄賂員警。相對於國際人權法律和準則,奈及利亞的法律提供了更多動用致命武力的理由。
沒有跡象顯示喀麥隆政府對2008年100人遭非法殺害的事件開展了調查,當時保安部隊在鎮壓暴力示威,示威者抗議生活成本上升以及一條延長總統任職期限的憲法修正案。肯亞政府沒有採取措施來確保追究2007/8年大選後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的責任,當時有1000多人在暴力衝突中被殺。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因此試圖從該法院得到授權,來調查肯亞大選後暴力衝突中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類罪。
9月28日,幾內亞的保安部隊用暴力鎮壓了首都科納克里的一個體育場內的和平示威,150多人被非法殺害。參加示威的婦女被公開強姦。當局沒有開展任何可信的調查,聯合國因此設立了一個國際調查委員會。委員會的結論是發生了危害人類罪,並建議將此案轉交給國際刑事法院。
至少在這些情況中,聯合國、非洲聯盟和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有迅速採取行動的政治意願,來查清事實並指認負責者。不幸的是,這在非洲是例外,而不是常規。
保安部隊的薪金、訓練和裝備仍然不足,這使2009年的問題更為嚴重。在許多國家,保安部隊仍然主要是鎮壓工具,而不是用於維護法律和秩序或為公眾服務。這導致進一步的侵害,從而扼殺了問責的要求。
鎮壓異議者
在許多國家,記者、政治反對派人士、工會活動人士和人權捍衛者的言論自由、結社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遭受侵犯。在非洲各地,政府對批評的反應經常是詆毀和攻擊批評者,手段包括恐嚇、任意逮捕、強迫失蹤,有時是殺害。一些國家的司法體系缺乏獨立性,法官遭到恐嚇,司法體系成為另一個鎮壓工具。
記者的工作在許多方面遭到限制,2009年有許多非洲政府壓制基本自由和國民獲取資訊的權利:在安哥拉,記者面臨「濫用媒體」罪名的訴訟和誹謗指控,這會導致監獄徒刑;在喀麥隆,一名記者因發佈「虛假新聞」而被判處3年徒刑,其他人還被指控侮辱政府官員;一些記者還因工作而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厄立特里亞、岡比亞、奈及利亞和烏干達被捕;蘇丹和查德將幾名外國記者驅逐出境,這兩個國家頒佈或保留了限制記者工作的媒體法律,盧安達和多哥的情況也是如此;蘇丹的印刷媒體在全年的大多數時間都受到嚴格審查;在馬達加斯加、奈及利亞、塞內加爾和烏干達,不同的媒體機構遭到關閉;在象牙海岸、剛果共和國、吉布提、埃塞俄比亞、幾內亞、肯亞、塞內加爾、史瓦濟蘭和坦桑尼亞,記者遭到騷擾和恐嚇;在索馬利亞,9名記者被殺,其他許多記者逃離了該國,因為他們和人權活動人士也受到武裝團體成員的威脅。
在非洲各地,人權活動人士因為其工作而遭到恐嚇,有時還被捕,這包括布吉納法索、查德、剛果民主共和國、茅利塔尼亞、史瓦濟蘭和辛巴威。其他國家則頒佈法規來限制公民社會的合法工作,這包括埃塞俄比亞。在岡比亞,總統據報威脅殺死任何想破壞國家穩定的人,並特別威脅人權捍衛者。在肯亞,兩名主要的人權捍衛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於奈洛比被身份不明的槍手殺害。在蒲隆地,一名調查腐敗問題的人權捍衛者在家中被捅死,他的調查包括員警內部的腐敗問題。
政府的政治反對派人士,或被認為是反對派的人士,在許多國家遭到任意逮捕,這包括喀麥隆、查德、剛果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紹、馬達加斯加、尼日爾和辛巴威。被拘留的人經常遭受酷刑和其他虐待。一些政治反對派人士仍然遭到強迫失蹤,這包括在查德和岡比亞。幾內亞比紹的軍方人員殺害了一些政治和軍方人物。
在一些國家,例如剛果共和國、幾內亞、馬達加斯加、茅利塔尼亞和烏干達,示威遭到了暴力鎮壓。
移動人口
非洲大陸持續進行的武裝衝突和不安全局勢,意味著數十萬人在2009年仍然流離失所,他們經常住在難民營中,生活不安定,獲得水、衛生、保健、教育和食物的途徑有限。在烏干達北部,許多在本國流離失所的人返回了家園,但無法得到基本的公共服務。
在肯亞、坦桑尼亞和烏干達,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被強行遣返回原籍國,或面臨這種危險,而他們在原籍國仍面臨迫害或其他危險。在南非,就針對移民和難民的排外襲擊與摧毀財產行為,員警的反應經常不足。
在茅利塔尼亞,移民仍遭任意逮捕和拘留,然後被驅逐,歐洲國家為了控制移民而向該國政府施加壓力,當局因此頒佈了該政策。安哥拉據估計驅逐了16萬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公民,而驅逐過程中發生了許多侵害行為,包括據報安哥拉的保安部隊對被驅逐者作出多種虐待,其中包括性虐待。一些人在驅逐過程中死亡。作為報復,剛果民主共和國驅逐了數千名安哥拉公民,包括難民。
2009年的一個積極進展是,非洲聯盟頒佈了《保護和救助非洲國內流離失所者公約》,公約承認了流離失所者易受侵害的特別情況以及他們的需求。
住房 – 強制搬遷
非洲大陸快速城市化也造成流離失所現象。每年有數萬人到非正式定居點居住,他們的生活條件極不安定,無法得到水、衛生、保健和教育等基本服務。
人們無法得到適當的住房,沒有房屋保有權的保障,並面臨強制搬遷的危險。強制搬遷經常導致他們喪失生計和微薄的財產,使人們更加陷入貧困。遭到搬遷的人幾乎從未被徵詢意見,沒有提前得到搬遷通知,也沒有得到賠償或適當的替代住房。這一趨勢在2009年仍在繼續,安哥拉、查德、赤道幾內亞、加納、肯亞和奈及利亞都發生了大規模的強制搬遷。
經濟方面的擔憂 – 企業的問責
企業缺乏問責,造成了一系列的侵犯人權行為。在剛果民主共和國東部,開採自然資源繼續令衝突加劇,採礦業的情況尤其如此。武裝團體和政府軍參與開採自然資源,並與私營企業進行貿易。兒童則在一些礦區工作。
奈及利亞的尼日河三角洲局勢惡化,保安部隊在其針對武裝團體的軍事行動中侵犯人權。武裝團體綁架了多名石油工作者及其親屬,並襲擊石油設施。石油工業損害了環境,並對當地人民的生活和生計水準產生負面影響。保護環境的法律和規定也沒有適當執行,過去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的免罰現象繼續存在,這進一步加劇了貧困和衝突。
象牙海岸在2006年發生傾倒有毒廢物事件,跨國企業Trafigura在英國達成庭外協定,但由於腐敗,該事件的近3萬名受害者可能無法得到該公司給他們的賠償。
歧視
在一些國家,基於人們眼中或實際存在的性取向歧視繼續存在。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以及與他們一起工作或為他們服務的人權活動人士遭到騷擾和恐嚇。非洲各地的議會頒佈或討論新法規進一步給同性戀行為定罪。
例如,蒲隆地在4月頒佈了新刑法,對雙方自願的同性關係定罪。在烏干達,議會提出討論《反同性戀法案》,該法案是基於現有的歧視性法律,建議設立例如「提倡同性戀」的新罪名。該法案還爭取使死刑和無期徒刑適用於某些罪行。在奈及利亞,有關《同性婚姻法案》草案的討論仍在進行,該法案將對同性結婚者定罪,還對他們婚禮的證人和主持人定罪。
在喀麥隆和塞內加爾,一些男人因被懷疑有同性關係而面臨騷擾、任意逮捕和拘留、酷刑及不公正的審判。在馬拉維,有兩人舉行了「傳統訂婚儀式」,跟著因進行了「男性之間的不道德行為」而在12月底被捕。據報他們在被拘留時遭到虐待。
更為積極的情況是,盧安達的司法部長公開聲明不會對同性戀行為定罪,因為性取向是私人事宜。
在非洲各地,人們還因為自己的性別、民族、宗教和身份而遭受歧視。在許多國家,針對婦女和女童的歧視與暴力以不同形式廣泛存在。婦女和女童仍然遭受強姦,特別是在武裝衝突的局勢中,例如在查德、剛果民主共和國和蘇丹。一些國家還記錄得高水準的家庭暴力,但大多數國家沒有適當的報告和調查機制。大多數婦女和女童在爭取獲得公正時面臨許多障礙。在一些國家,例如布吉納法索和獅子山,婦女遭受的歧視和她們低下的地位,影響了她們尋求保健的能力,進一步造成產婦的高死亡率。傳統的有害做法仍然存在,包括切割婦女生殖器和早婚。
在蘇丹,婦女穿褲子被認為是「有傷風化和不道德」,一些婦女因此而被捕和鞭打。在索馬利亞,「青年黨」民兵(al-Shabab)查封了婦女組織。獅子山北部地方不允許婦女參加首長競選。在馬利,處理婦女法律上不平等問題的努力引發了抗議,奈及利亞則仍未頒佈法律來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而該國幾乎在25年前就已決定批准該公約。
在茅利塔尼亞,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特別指出了該國黑人婦女正在遭受邊緣化。一些宗教團體仍在厄立特里亞被禁,人們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而遭迫害。在蒲隆地和坦桑尼亞,白化病人仍遭殺害和殘害,這是文化和宗教信仰所致。一些涉嫌參與殺人者在坦桑尼亞被判犯有謀殺罪。
結論
非洲缺乏問責的問題,不僅是反映在許多國家不願調查和起訴那些對違反國際法的罪行負責的人,或不願在逮捕巴西爾總統的問題上與國際刑事法院合作。對地方和中央政府、執法機構、武裝團體和企業侵犯人權而缺乏問責,在非洲各地仍然是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要是不處理這個問題,那實現《世界人權宣言》和其他區域與國際人權條約所列載的所有人權就不會有持久的改進。
非洲聯盟應該以身作則,但在一些情況下該組織反而造成問題。近年來,非洲公民社會呼籲問責的要求越來越強烈,但政治領袖需要作出承諾才能實現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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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發表年度人權報告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發佈|2010年5月27日
國際特赦組織2010年度報告: 國際正義的缺陷,使全球數以百萬計的人遭受人權侵犯
(倫敦)國際特赦組織在今日發表的年度全球人權狀況評估中表示, 2009年標誌了國際正義發展的一個里程碑,但同時強權政治已經使國際正義的缺陷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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