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5亞太地區人權狀況概述(上)

 

亞太地區橫跨半個地球、涵括超過一半的人口以及大部分的兒童。近年來,亞太地區的政經實力漸增,迅速改變全球權力與財富的導向。中國與美國爭奪影響力,而亞太地區強權,例如印度、中國與東南亞國協(ASEAN)之間的動態也同樣重要,我們必須在這脈絡下解讀人權趨勢。

 

儘管2014年有部分正面進展,包括一些國家選舉已承諾要改善人權,整體方向仍是退步的,包括犯罪者免責、女性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與暴力、持續使用酷刑與更多死刑、鎮壓言論與集會自由、施壓公民社會以及威脅人權捍衛者和媒體工作者。令人擔心的跡象顯示,對宗教與族群的不容忍與歧視正在增加,而政府或同為共謀,或無力採取行動對抗歧視。部分地區的武裝衝突仍持續發生,尤其在阿富汗、巴基斯坦的聯邦直轄部落地區(Federally Administered Tribal Areas,簡稱FATA)、緬甸與泰國。

 

聯合國發佈一份關於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北韓)人權情形的完整報告,提供該國幾乎所有系統性侵犯人權的細節,依然有數十萬人關押在集中營與其他拘留所,其中許多人未經審判,或未被以任何可辨識的罪名起訴。2014年底,聯合國大會認可該報告提出的憂慮,並送交安全理事會討論。


難民與尋求庇護者的處境仍相當艱難,包括馬來西亞與澳洲在內的數個國家違反國際法禁止遣返原則,將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強制遣送回國,致使這些人在國內面臨嚴重的人權侵犯。

 

亞太地區數個國家仍持續執行死刑,2014年12月,塔利班攻擊巴基斯坦白沙瓦市的陸軍公立學校,造成149人死亡,其中134名是兒童。這是巴基斯坦史上最慘烈的恐怖攻擊。承此,巴國政府取消暫停執行死刑,並迅速處決了7名涉入其他恐怖攻擊的囚犯,而巴國總理宣布由軍事法庭審理恐怖份子嫌犯的計畫,讓人對審判的公平性增添疑慮。

 

同性戀在數個國家仍是犯罪行為,印度最高法院裁定跨性別者受到法律認可,而馬來西亞上訴法院則判決,規定變裝違法的法律牴觸憲法。儘管如此,針對跨性別者的騷擾與暴力案件仍時有所聞。

 

正面的是,透過更平價可得的通訊科技,更多年輕人彼此串連投入社會運動。然而面對這些主張權利的年輕人,多國政府訴諸收緊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結社的自由,並試圖削弱公民社會。

 

社會運動抬頭
2014年亞太地區的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年輕世代透過更平價的通訊科技與社群媒體串連起來主張權利,而女性經常站在第一線。

 

選舉讓人們得以表達不滿並要求改變。7月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在印尼大選中大獲全勝,他在競選時承諾改善人權。去年9月斐濟舉行了和平的選舉——這是2006年軍事政變以來的第一次,儘管言論自由依舊受限,選舉期間我們看到社會和媒體的熱烈辯論。至2014年底,距離上次柬埔寨大選和大型示威活動已經一年,首都金邊的和平抗議幾乎已成為日常事件。


更多行動者與人權捍衛者攜手要求政府出面負責,2月在緬甸,Michaungkan鎮居民在仰光市政府周邊恢復靜坐抗議,抗議政府無法解決他們的土地糾紛案件。

 

更多人權行動者向國際社會尋求支持,越南政府首度允許國際特赦組織入境,這是超過20年來的第一次。儘管有些新團體成立、社運人士更頻繁地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權,他們仍面對嚴格的審查制度與懲罰。雖然6名異議人士在4月與6月提早獲釋,但仍有至少60名良心犯身陷囹圄。

 

在香港,主要由學生領導的數千名抗議者,從9月開始佔領街道爭取普選權隨後在中國超過100名的行動者因聲援香港抗議者而被捕,到年底為止仍有31位被羈押。

 

 

壓迫異議
面對逐漸增加的社會運動,多國政府當局限縮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自由。2014年中國打壓維權運動的力道加劇,與新公民運動有關的多人被判刑2年到6年半不等,該運動是個鬆散的社運網絡。人權捍衛者曹順利遭羈押時中國當局拒絕提供適當的醫療照顧,她隨後於3月在醫院去世。

 

北韓沒有獨立的公民社會組織、報紙或政黨,北韓人民有義務接受當局的檢查,且可能因閱讀、觀看或收聽外國媒體而受罰。


軍隊與維安部隊過度使用武力(excessive force)以進一步鎮壓異議者。在柬埔寨,維安部隊過度使用武力來對付和平抗議者,包括1月時使用實彈對付抗議者並射殺抗議的紡織工人,居住權行動者因和平抗議而入獄。5月泰國發生軍事政變、宣布戒嚴後,我們看到許多人遭恣意拘留、禁止超過5人以上的政治集會、平民送交軍事審判且無權上訴,同時用法律來限制言論自由。


馬來西亞政府開始使用殖民時期的《煽動法》調查、起訴和監禁人權捍衛者、反對黨政治人物、記者、學者與學生。媒體與出版社受到廣泛的限制,法律規定印製印刷品須取得許可證,而國內事務部部長可以任意吊銷證照,獨立媒體則很難取得許可證。

 

印尼不斷傳出和平的政治行動者被逮捕與羈押的案件,尤其是在有獨立運動歷史的地區,例如巴布亞(Papua)與摩鹿加(Maluku)。在緬甸,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仍嚴重受限,人權捍衛者持續面對某些政府的強大壓力。斯里蘭卡國防部發佈一篇備忘錄,警告所有非政府組織停止舉行媒體活動,也不要散播新聞稿。這加深了已經盛行的恐懼與壓抑氛圍,而記者與人權捍衛者持續面對肢體暴力、死亡威脅與帶有政治動機的指控。


工會也面臨越來越多限制,在大韓民國(南韓),工會領袖Kim Jungwoo因為試圖阻止市政府拆除抗議活動的靜坐帳棚與紀念壇,而被判刑坐牢,檢察官上訴後,他可能會被高等法院判處更重的徒刑。韓國政府也試圖註銷一些大型工會,有些工會也面臨法律訴訟。

 

令人擔心的趨勢還有記者遭到帶有政治動機的攻擊,在巴基斯坦,至少8名記者因為他們的報導而遇害,使巴基斯坦成為對媒體工作者來說最危險的國家之一。在阿富汗也有越來越多記者遇害——那些報導選舉的記者尤其危險。馬爾地夫的多名記者遭到非國家行為者的攻擊,且攻擊者未受懲罰。

 

同時也有證據顯示媒體空間受到限縮,在斯里蘭卡,媒體持續遭到恐嚇,包括關閉Uthayan報社。在孟加拉,部落客與人權捍衛者被捕,並面臨審判與監禁。在巴基斯坦我們看到電視頻道遭到停播,而中國的國家審查試圖查禁照片、封鎖任何支持民主抗議的正面網路報導,同時報紙與電視台只准播報政府批准的新聞。

 

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

數個國家政府仍持續濫用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

 

在菲律賓,警方刑求鮮少接受調查與懲處。儘管菲國批准兩項主要的國際性反酷刑條約,但毒打以及電擊和坐水凳(註1)這些酷刑方法,仍舊經常地被菲國警方用來勒索與逼供。國際特赦組織去年12月曾在 「凌駕於法律:菲律賓警察施行刑求」報告中指出,菲律賓警方濫用酷刑已形成了有罪免責的普遍文化,因此縱容該國警察實施酷刑卻不受到任何管束。

 

中國身為執法裝備的主要製造與出口商,為了鞏固此日漸成長的市場地位,也在這些設備上添加了一些不合法功能,例如具電擊功能的警棍與特別加重的腳銬;同時,合法使用的執法武器如催淚瓦斯也很容易被濫用。這些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仍持續地在中國氾濫,去年3月黑龍省建三江法律調查中心的4名律師調查酷刑,卻被蠻橫拘留與酷刑虐待。其中一名律師回憶當時狀況表示,他的頭部被面罩罩住,手銬銬住手腕後懸吊背後,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慘遭警方毒打。

 

在北韓數以萬計的人民仍然被關押在政治犯集中營與其他拘留處,被拘留的人民受到極嚴重的人權侵犯,例如遭到法外處決與酷刑及其他形式的虐待。

現行的究責性機制仍不足以應對酷刑的指控,常常讓受害者及其家屬無法獲得司法正義和其他有效的補救措施。在阿富汗,國家安全局(NDS)被指控對個人的侵犯人權的案例不斷,其中包括酷刑和強迫失失蹤。另外,在斯里蘭卡,被拘留者仍時常遭受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

 

在印度,需要特別關切的議題是長期審前拘留和擁擠的監獄空間,該問題主因包括無差別逮捕、調查和起訴過於緩慢、法律援助制度薄弱、保障措施不足。印度最高法院派令地區法官立即區辯並釋放部分審前拘留犯,這些拘留犯目前被監禁的時間已超過罪名成立後所需服刑期一半以上的時間。

 

武裝衝突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雖已結束13年在阿富汗的攻擊任務,卻仍保持國際武裝部隊繼續留駐。武裝份子在阿富汗的攻擊事件不斷發生,在2014上半年度已呈現了歷史新高。在巴基斯坦鄰近阿富汗邊境的聯邦直轄部落區(FATA)也持續可見武裝衝突事件發生,6月在北瓦濟里斯坦(North Waziristan)區域,軍方發起大規模攻擊行動,同時,美軍也以無人機導彈加入攻擊武裝份子行動。然而,去年12月在巴基斯坦境內發生歷史上最嚴重的襲擊,巴基斯坦塔利班組織中的幾個武裝分子襲擊白沙瓦(Peshawar)陸軍公立學校,以機槍掃射與自殺炸彈攻擊造成149人死亡,其中死者包含134位孩童,並造成數10位孩童與教師受傷。

 

緬甸克欽邦(Kachin)和北部撣邦(Shan)之間的武裝衝突已經進入第4年,雙方承認犯下非法殺害、酷刑折磨與其它虐待的罪刑,包括性侵和其它性暴力罪行。在泰國,武裝暴力繼續在北大年府、惹拉府、陶公府(Pattani, Yala, Narathiwat)這三個南部省份以及宋卡府(Songkhla)部分地區泛濫。維安部隊捲入非法殺人和酷刑和其他虐待,而據信武裝份子是2014年期間平民襲擊攻擊的主謀,包含公共場所的轟炸事件。

 

有罪免責
長久以來,持續不斷的有罪免責是侵犯人權的常見問題,這也包含在武裝衝突情況下發生的免責事件。在印度,國家相關部門不但往往未能預防與打擊國內的犯罪,也不懲罰恣意逮捕、拘留、酷刑和法外處決等惡行。另外,印度的刑事司法系統負擔過重,因此無法替那些受到酷刑虐待的人伸張正義,也無法為人權侵害事件進行公平審判。此外,武裝份子的暴力攻擊致使人民時時置身於危險之中。

 

不過目前已將某些過往罪行定罪並進行逮捕,例如,柬埔寨特別法庭(紅色高棉法庭)審判前紅色高棉政權領導喬森潘(Khieu Samphan)與第二領導人農謝(Nuon Chea),以危害人類罪處以終身監禁。在菲律賓,退役少將喬凡朵帕爾帕蘭(Jovito Palparan)在去年8月遭到逮捕,面臨綁架和非法拘禁大學生的指控罪名。

 

印尼在前總統蘇哈托(1965年至1998年)的統治下,及隨後「烈火莫熄(reformasi)」期間,人權被侵犯及虐待的受害者們,持續對自身所遭受的國際法罪行爭取正義、真相和賠償。然而,許多涉嫌嚴重侵犯人權的案件,在初步正義審查執行,提交國家人權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並轉送至總檢察長辦公室後,就再也沒有下文。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針對斯里蘭卡內戰期間犯下的戰爭罪設立國際調查報告,斯國政府官員和支持者威脅人權捍衛者不能與調查人員有所聯絡或配合調查。去年4月,尼泊爾議會通過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C)法案並成立兩個委員會,一為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另一為強迫失蹤委員會,皆具有建議特赦的權力,權限涵蓋嚴重危害人權的暴力行為。雖然在2014年1月,最高法院已裁決2013年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類似法規,如建議特赦權,乃違反國際人權法,且不符該國2007年臨時憲法的精神,但尼泊爾議會仍無視於該項裁決而通過法案。

 

 

註1:犯人被绑成脚比頭高的姿勢,以毛巾覆蓋臉部後,將水倒在犯人臉上,這種酷刑會使犯人產生犯人產生窒息與淹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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