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土地權行動者帖布潘妮有罪判決充滿瑕疵

 
柬埔寨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原判,土地權行動者帖布潘妮(Tep Vanny)遭判處有罪與30個月有期徒刑。對此,國際特赦組織東南亞與太平洋區域總監James Gomez表示:
 
「今天的判決顯示,柬埔寨的司法再度無力證明它可以獨立運作,而是選擇遵照政府的意思行事。帖布潘妮是一名勇敢的社會行動者,除了和平地挺身而出之外,她沒有做錯任何事。她應該要立刻無條件獲釋,不應被迫在監獄中耗費2年半的時光。」
 
「起訴帖布潘妮的刑事流程從一開始就充滿嚴重瑕疵。她已經成為了柬埔寨尋求司法正義奮鬥的象徵,政府從一開始就下定決心,不擇手段要將她從街上掃除。」
 
「今天的判決只是冰山一角。過去幾年,柬埔寨政府與柬埔寨首相洪森加強鎮壓任何形式異議的力道。柬埔寨普選即將於7月到來,世界必須警醒,看看柬埔寨發生的事情,施壓政府遠離鎮壓,朝尊重人權的方向前進。」
 
背景
 
2017年2月23日,金邊初級法院對帖布潘妮和平參與2013年3月一場在柬埔寨首相洪森官邸前的抗議,依柬埔寨刑法第218條判處她「故意加重暴力」有罪,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那場抗議是為了聲援遭到恣意拘留的萬谷湖(Boeung Kak)社區成員,呼籲政府釋放他們。
 
帖布潘妮也處5百萬柬埔寨瑞爾的罰金(約合美金1,250元),也作為對兩名原告的補償金。兩名原告均為金邊Daun Penh區的巡警,判賠給一名員警400萬(約合美金1,000元)賠償,另一名遠景500萬賠償金。審判當天,在法院外面巡警對前來和平聲援帖布潘妮的群眾過度使用武力。
 
2017年7月27日,金邊上訴法庭開庭審理她的上訴,並維持原判和有期徒刑。
 
帖布潘妮是一名良心犯,直到今天為止,她已經遭到恣意拘留541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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