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難民危機已成為這個時代的關鍵議題,而我們應對難民危機的方式,將會成為下一代榜樣,形塑未來世世代代。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統計,目前全球有超過7000萬被迫流離失所的人。
上個月一艘載著94名羅興亞難民的船隻在印尼亞齊省北部的海灘被漁民發現,在當地居民竭力呼籲政府單位伸出援手、並持續聲援下,他們全數平安獲救上岸。
「我們看見了樂觀和團結的精神。亞齊省當地居民用盡己力、冒著風險讓這些男女老幼能安全上岸。他們展現了人性最好的一面。」國際特赦組織印尼分會秘書長。
其實每年有不少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來到台灣想尋求庇護、重建安全生活,但是政府至今仍未有能對應的《難民法》協助他們。在缺少立法的情形下,許多被迫逾期停留,無法有任何合法權利;而政府更違反國際法,將多數人遣返。
雖然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批准1951年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但台灣早已把許多聯合國的人權公約,透過施行法的方式變成國內法,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因此將《難民公約》變成國內法,也不是問題。更重要的是,台灣有義務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不遣返/不推回原則」。
在我們持續向世界喊出Taiwan can help的同時,我們也該支持台灣通過延宕已久的《難民法》,加入歡迎難民的行列!
加入連署呼籲台灣政府歡迎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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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並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不遣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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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尋求庇護者及外國人收容所中的被收容人的健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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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難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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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難民相關培訓給移民官、法官及會處理難民、庇護相關事務的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