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犯(英文:Prisoner of conscience, POC),指因政治、宗教、或其他出於良心所堅持的信念;或因種族、性別、膚色、語言、國籍、性傾向或其他社會經濟地位,且未使用或主張暴力,而被監禁的人。從1961年成立開始,國際特赦組織聲援數以千計在世界各地的良心犯,包括被囚禁的異見人士、人權捍衛者、遭當局定義為非法宗教之信仰者等。
良心犯受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及《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關於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的權利保護。因此,國際特赦組織要求立即且無條件地釋放所有良心犯。
良心犯包括下列幾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