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每天都有人面對是否離開故鄉的痛苦抉擇。戰爭、迫害、環境災害和貧窮等各種原因,使人們不得不離鄉背井,流亡他鄉異國。他們追求自己跟家人的安全與尊嚴,但常常遭遇排外主義、歧視及其他人權迫害。
國際特赦組織發起為難民、尋求庇護者和移民爭取權利的運動,並揭發難民權利遭到侵害的事實。我們遊說各國政府改變相關的法規及政策 ,或影響國際政策與人權標準的研擬。
1951年日內瓦難民地位公約的首要原則之一,就是禁止遣返(non refoulement)。難民有權利不被遣送回可能使其遭受迫害的國家。因此,國際特赦組織反對任何個人被強制遣返她/他可能遭受嚴重人權侵犯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