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6年度人權報告:亞太區域概述

 

2015/16年度人權報告:亞太區域概述

 

儘管亞洲太平洋地區社會與經濟持續快速變遷,人權狀況仍然晦澀不明。鎮壓與不公義的趨勢逐漸上升,威脅該區域的人權境況。

 

國家無法確保究責成為持續危害人民權利的核心威脅,有罪免責的現象廣泛且根深蒂固,拒絕司法正義且持續違反人權,包括酷刑與其他虐待。有罪免責也增加武裝衝突中的折磨苦痛,譬如在阿富汗與緬甸。而在印尼等國,未能補償過去的衝突導致不公義續存。

 

許多國家政府與人民之間存在嚴重的斷層,人民—特別是年輕人,經常感受培力驅動,常常透過便宜的媒體科技與溝通平台,包括社群媒體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相反地,政府往往傾向保護自己免於究責與批評,然而一些國家,譬如中國、柬埔寨、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與越南,則針對某些關鍵的自由權利加強箝制的力道。在寮國,政府進一步升高對公民社會團體的管控,持續嚴苛地限制表達意見的自由、和平集會結社的自由。

 

儘管全球廢除死刑的趨勢,亞太地區仍有數國維持死刑,包括頻繁使用的中國和巴基斯坦;印尼持續處決;馬爾地夫威脅將會處決;巴基斯坦在2014年12月暫緩處刑撤銷之後,處決人數開始急遽上升。

 

然而也有國家跨出積極的一步,如斐濟成為世界第100個完全廢除死刑的國家,而蒙古國會通過新刑法典將死刑從所有犯罪懲罰中移除。

 

亞太地區幾百萬名難民與尋求庇護者面臨困難的處境,而國家之間持完全不同的態度,譬如澳洲與中國違反國際法,強制遣返這些人回去非常可能面臨嚴重侵犯的國度。危機正在孟加拉灣與安達曼海發生,人口走私販運者將成千上百名難民與移民拋棄在海上,而政府一開始卻忽略他們,或拖慢搜救行動。

 

特別在4月25日尼泊爾發生毀滅性地震和伴隨而來的餘震之後,造成超過8,000人死亡與22,000人受傷,和100,000人流離失所。政府拒絕免除醫療和補給物資的關稅及手續,使成千人得不到急需的物資。新憲法在地震過後迅速通過,並有顯著人權方面的疏漏。一項聯邦制度遭到民族團體拒絕,造成暴力抗爭與對峙衝突。在一些和抗議者的衝突中,國安部隊訴諸過度、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武力,造成數十人死亡。

 

朝鮮人民共和國極端鎮壓及系統性地違反幾乎所有人權,讓該國人民性命安危蒙上陰影。每日配給量減少嚴重影響獲得適當食物的權利,而成千上百人仍在集中營和拘留所中受盡折磨,在這些營所中酷刑及其他虐待非常普遍,且逼迫人們強制勞動。

 

中國的地理政治影響力持續增長,但該國國內惡劣的人權狀況仍然盛行。政府以增進國家安全為名,透過起草或創立史無前例一系列的法規持續鎮壓,利用這些工具讓異議分子噤聲並鎮壓人權捍衛者。當局亦加大控制網路、大眾傳播媒體與學術的力道。

 

11月時正值緬甸普選準備時期,這是自2011年在經歷幾乎5年軍政府統治之後,該國準民主政府上台以來第一次普選。然而剝奪少數族群的政治權利,特別是遭到迫害的羅興亞族以及緬甸北部持續的衝突卻斲傷這次普選。儘管如此,由前良心犯翁山蘇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在這次選舉獲得壓倒性的勝利,此歷史性的一刻也給予改變人權境況希望。然而真正的考驗尚未到來。

 

泰國軍政府延後原訂的政權轉移時程,該國在承擔人權義務方面不斷地倒退。2014年軍政府掌權後曾經承諾限制人權將是暫時性的,事實上這些限制卻持續並且加強,特別針對表達意見的自由和集會自由。

 

斯里蘭卡新政府於一月上台,修憲並且承諾改善人權保護。雖然如此,仍有許多重大的挑戰,包括任意逮捕與拘禁、酷刑及其他虐待、強迫失蹤和拘禁中死亡。長久以來斯里蘭卡武裝衝突於2009年結束,而雙方濫權的有罪免責文化大部份仍未被追究。

 

該區域也有一些微小的進步徵兆,雖然時常微弱且斷斷續續,包括在阿富汗、印度及斯里蘭卡對普遍實施的酷刑及其他虐待採取一些試驗性措施。

 

行動主義成長、鎮壓公開抗議

 

該區域的行動主義近年開始成長,許多年輕人為人權採取行動。政府卻頻繁地縮減表達意見的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的自由,政府甚至以武力與暴力因應。


當越南的人們行使和平集會自由時卻遭到恫嚇與騷擾,七月,安全部隊毆打並恐嚇為良心犯絕食抗議的和平行動者。在馬爾地夫,上百名政治立場與政府相左者因為參加和平抗議遭到逮補與拘禁。馬來西亞將主導或參與和平抗議的人視為罪犯。

 

2014年柬埔寨藉由刑事指控示威者加強鎮壓和平集會自由的力道,包括反對黨員、行動者在內,共11人遭到牽強的起義罪名判決有罪。2014年7月,他們參與在首都金邊(Phnom Penh)的一場示威,最終演變成與安全部隊衝突。沒有可信證據指出這些人與暴力事件之間的關聯。

 

兩名泰國的行動者因為表演戲劇遭判有期徒刑,這是軍政府政權前所未見地利用〈冒犯君主法〉鎖定表達意見自由的方式之一。泰國當局持續取締五人以上的「政治集會」,並通過法律,規定示威者必須獲得警方或政府的許可,否則將面臨刑期。

 

緬甸警方殘忍地掃蕩一場大致和平的學生抗議,接著大量逮捕並騷擾學生領袖以及所有和抗議相關的人,其中包括全緬甸學生聯盟的領袖翁斐斐(Phyoe Phyoe Aung)。

 

在南韓發生一連串抗議,因不滿政府對2014年造成超過300人死傷歲月號船難的處理方式。雖然大多數的抗議十分和平,四月時警方仍封鎖在街頭舉行的一週年船難紀念會,並且在為罹難者守夜遊行時,對參加者使用不必要的武力。

 

打壓異議

 

許多政府堅持無法容忍異己的態度,並對人權設下嚴苛的限制。

 

5月為泰國軍政府宣布戒嚴並掌權的一週年。泰國當局採取嚴厲手段,濫用司法系統並鞏固權力,鎮壓和平異議者或針對軍事政權的批評聲浪。他們不斷表現出無法包容和平抗議的態度,恣意逮捕學生與反對政變的行動者,並將學者、記者與國會議員秘密軟禁,抑或未經指控起訴或審判就關進軍營裡。表態反對軍事政變的人若被定罪成為良心犯,將面對不公平的軍事法庭審判。泰國政府當局將許多網友在臉書上發表侮辱獨裁政權的評論與意見之行為視為侮辱政權犯罪,得遭法院可判處最高60年的有期徒刑。

 

北韓政府不允許任何政黨、獨立報社或獨立公民團體組織或運作,並阻止大多數的國民使用國際行動電話服務。然而許多人仍冒險撥打國際電話。住在中韓邊境附近的人民從非官方的私人經濟活動中受益,並透過走私取得與中國網路連線的行動電話以聯繫北韓境外的人——使得他們自己暴露在監視、逮捕與拘留的危險中。

 

在柬埔寨,人權運動者被捕入獄,政府當局藉由逮捕更多線上活動參與者,加強現行對於表達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之限制。一條針對非政府組織的新法律,恐將破壞結社自由;這項法律會如何實行仍是未知數。

 

在越南,國家控制了媒體、司法、機構與政治與、宗教機構,數十名良心犯經過不公平的審判後仍被關押在惡劣的環境中身陷囹圄。針對公民社會成員的騷擾、短期任意拘留與肢體攻擊的報導不斷增加。

 

7月,中國政府當局展開大規模鎮壓對人權律師的大規模施壓,該行動在之後的幾個月仍持續進行到年底。維權人士、人權捍衛者及他們的家人遭到系統性地騷擾、脅迫、任意逮捕及施暴。

 

在整個南亞,公民社會、人權維護捍衛者與言論自由的空間正在萎縮。針對媒體工作者的攻擊與殺戮持續發生,而政府卻無法提供適當的保護,巴基斯坦對記者而言仍舊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國家之一。對於勇敢說出自己心聲的人來說,孟加拉變得越來越危險,政府以一貫的模式打壓言論自由,包括殺害幾名支持世俗主義的部落客與出版商。非政府組織在孟加拉與巴基斯坦也面臨許多法規限制。在印度,政府使用嚴格的國外募資法打壓非政府組織對於政府的批評。

 

阿富汗的人權運動者成為有罪免責權的受害者,承受來自政府或非政府行為者的暴力攻擊,非政府行為者涉嫌投擲手榴彈、轟炸及殺害人權運動者。國會修正一項媒體法,進一步限制言論自由。塔利班政權9月掌控了昆都士省後,據報出現大規模屠殺、強暴、追捕黑名單上的媒體工作者及女性人權運動者。

 

無法容忍大眾批判的政府包括日本政府,一項有關官方機密的法律於2014年12月生效,恐過度限制人民取得政府資訊的權利。南韓政府將對更多團體如政治人物等,擴大納入國家安全法的適用範圍,恐將進一步縮減言論自由。印尼政府以一項網路法將特定形式的言論自由入罪,使得一些人僅因在網路上分享他們的意見就被定罪並坐牢。

 

緬甸加強限制和平的激進社會運動與異議者,大量良心犯遭到拘禁,數百人因和平行使權利而面臨起訴,包括抗議學生、政治行動者、媒體工作者和人權捍衛者,尤其是關注土地與勞工議題的行動者。

 

馬來西亞的媒體機構受到許多限制,行動者遭到恐嚇與騷擾。一項聯邦法院裁決,確認具有壓迫性質的〈煽動法〉(近年被用來以任意逮捕、拘留許多人權運動者與其他人士)的憲政合法性,使該國失去更多言論自由。

 

酷刑與其他虐待

 

報告指出許多國家使用酷刑及其他虐待為許多國家所使用,包含斐濟、印尼、馬來西亞、蒙古、尼泊爾、北韓、菲律賓、泰國、東帝汶及越南。需要為這些事件負責的人通常都能免責。

 

拘留、審問期間使用酷刑及其他虐待在中國仍十分普遍。

 

阿富汗政府採取行動,希望透過建立國家行動計畫消除酷刑。情報局發布命令,重申禁止使用酷刑,但監獄系統的安全人員仍常常使用酷刑或其他虐待。

 

報告指出,在印度發生拘留期間酷刑及其他虐待,包括遭酷刑致死。印度採取一些正面回應,最高法院指示國家應於所有監獄裡安裝閉路電視以防止酷刑及其他侵犯行為,而政府表示正在考慮修改刑法,將酷刑視為犯罪。


在斯里蘭卡,仍有報導指出被拘留者遭到酷刑與其他虐待,包括性侵,還有拘留期間內可疑的致死案件。早期案例的加害人往往擁有免責權,然而,新政府承諾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頒布明確的指導方針予軍方,明示禁止酷刑及其他虐待,且行為負責人將接受調查與懲處。

 

武裝衝突

 

部分亞太地區持續發生武裝衝突。在阿富汗,危機、叛亂暴動和犯罪行為不斷增長,塔利班(Taliban)、其他武裝團體和支持政府軍造成平民死傷。支持政府軍與武裝團體卻幾乎不用為非法殺戮負起責任。

 

10月時,美軍轟炸阿富汗昆都士(Kunduz)一座由非政府組織無國界醫師(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經營的醫院,造成22名工作人員與病患死亡,並且引發獨立調查的呼籲。塔利班瞄準平民或是展開無差別攻擊,並控制昆都士省大部分的區域。

 

在緬甸,特別是在武裝衝突邁入第五年的克欽邦和北方的撣邦,緬甸軍隊常遭指控侵犯人權,包括強暴和其他性暴力。不管是國家或非國家行為者都遭指控違反國際人道法及侵犯人權,且常有有罪免責的趨勢。

 

在印度,武裝團體持續對平民施虐,包括在查謨-喀什米爾邦與印度中部地區。儘管八月時政府與印度東北部那將蘭邦一具影響力的武裝團體Isak-Muivah faction達成一項歷史性的框架協議。

 

泰國南部省份北大年府(Pattani)、惹拉府(Yala)、陶公府(Narathiwat)與宋卡市(Songkhla)部分地區武裝暴力持續。

 

有罪免責

 

亞太區域許多國家長期以來一直無法為過去和目前人權侵犯事件實現正義與究責,這是非常大的問題。

 

印度安全部隊仍有侵犯人權卻免責的狀況,法律給予武裝部隊幾乎免於起訴的免責權,武裝部隊仍部署在查謨-喀什米爾邦和印度東北部分區域。

 

在柬埔寨,示威抗議中部署的警力侵犯人權卻有罪免責,包括過去幾年使用不必要且過度的武力致死。仍未偵結的案例包括16歲的Khem Saphath,他最後的行蹤是2014年1月,且可能已經成為強迫失蹤的受害者,據報至少5人在一場政府鎮壓中遭到槍擊。紅色高棉特別法庭第一次針對控訴農謝(Nuon Chea)和喬森潘(Khieu Samphan)大屠殺一案舉行聽證,農謝是紅色高棉(Khmer Rouge)前任第二號人物,喬森潘則是紅色高棉時期的國家領袖。

 

印尼迎來1965年大規模人權侵犯的50週年,在軍政府失敗之後,軍隊系統性地攻擊印尼共產黨黨員以疑似同情共產黨的人。政府仍然無法確保給予這些人權侵犯事件及死去的人真相、正義及補償,按照估計,約有50萬至100萬人死亡。2015年也是印尼政府軍與主張獨立的亞齊特區武裝部隊「自由亞齊運動」(Gerakan Aceh Merdeka)長達數年毀滅性衝突10週年,約有10,000至30,000人被殺。儘管證據顯示國安部隊可能犯下違反人道罪,而雙方都可能犯下戰爭罪,卻採取甚少舉措確保正義。

 

儘管如此,在斯里蘭卡對於究責方面仍有一些進步。聯合國調查一項針對該國在武裝衝突最後一年的人權侵犯指控,包括強迫失蹤、軍隊攻擊平民,做出結論認為這些侵犯足以構成戰爭罪且/或違反人道罪。聯合國建議透過改革處理持續發生的侵犯事件,並在國際法之下由混合法庭審理罪行,對此斯里蘭卡政府表達同意。


遷移之人

 

在亞太地區和此曲之外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持續面臨巨大困難。孟加拉灣的走私偷渡與人口販運使數千名難民和移民在船上遭到嚴重的虐待。有些人在船上被射殺、丟下船淹死,或因飢餓、脫水或疾病而死亡。人們也會因亂動、乞求食物或要求上廁所而遭受數小時的毆打。

 

今年五月,一場在孟加拉灣與安達曼海的危機,因為泰國取締人口販運與偷渡而爆發。隨後許多人遭棄置海上,死亡人數未知,數千名難民與移民在缺乏食物、飲水與醫療照護的情況下受困數週。

 

印尼、馬來西亞與泰國一開始拒絕過載的船隻靠近沿岸,並阻止數千名絕望的人們上岸,同一時間,當地政府並未立即啟動搜救作業,在國際社會大肆批評後,印尼與馬來西亞允許人們上陸並提供暫時收容。然而仍有上百至上千人下落不明,其中許多可能已經死亡或被作為勞力販賣。一直到年底,對這些生還者仍未有長期的解決方法,儘管印尼投入資源協助數以千計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以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但政府並沒有說明此種資助是否能維持至2016年5月後。

 

阿富汗接連不斷的武裝衝突與危機,導致三百多萬阿富汗人民成為難民,他們多數住在伊朗和巴基斯坦。另外有將近一百萬名阿富汗人民於境內流離失所,在收容營苛刻的環境下生活。

 

澳洲持續對難民與尋求庇護者採取嚴苛的方針,其中包括在巴布亞新幾內亞和諾魯的離岸處理中心驅離船隻、將船隻送回海上,和強制性或無限期拘留的措施。諾魯中心的獨立審查中並記錄強姦和性侵的指控。政府接受了所有審查的建議,於10月宣布尋求庇護者將不再被禁錮於該中心。國際特赦組織蒐集了澳大利亞海上邊界巡警參與犯罪活動的證據,包含官員支付船員費用將難民和移民轉送至印尼。

 

在許多國家,移工均面臨虐待與歧視。北韓至少派遣五萬人至其他國家,如利比亞、蒙古、奈及利亞、卡達和俄羅斯,經常在工安環境極差的情況下超時工作。他們領取的工資經由北韓政府發放,經常遭到大幅扣減。

 

宗教與種族衝突升高

 

一些當局無法解決不同宗教和種族之間互不容忍、排外及歧視的問題。在緬甸、寮國、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越南的報告均指出排擠和歧視現象有增加的趨勢。

 

印尼當局無法確保信仰少數宗教者在不受恐懼、威脅和攻擊之下信仰宗教的權利。2013年,一個什葉派穆斯林社群自東爪哇的暫時庇護所遭驅逐,直到2015年都未有解決方案。而早在2012年他們就已經因反穆斯林暴徒的攻擊而被迫離開他們的家園,地方當局不讓他們回到家園,除非他們承諾歸順為遜尼派。除此之外,亞齊省地方當局拆毀基督教教堂,加上群眾暴力,迫使約4000人逃往北蘇門答臘省。

 

在中國,宗教自由遭到系統性地扼殺。一項政府倡導應廢除教堂並拆下浙江省所有基督教十字架,並加劇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任意拘留、不公正審判、監禁及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待遇。政府保持了對藏傳佛教寺院的緊密控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在以穆斯林為主的該省頒布新法規,更嚴格地控制宗教事務,並禁止一切未經批准的宗教活動。

 

在印度,當局未能阻止多起宗教暴力事件,甚至有時透過極端偏激的演講引發緊張局勢。暴力份子則攻擊他們認為涉嫌盜竊、走私或宰殺牛隻的穆斯林男子;他們也攻擊那些抗議「不容忍氣氛正在增長」的藝術家、作家和科學家,以表示抗議。

 

歧視

 

歧視在許多國家仍是個隱憂,尤其在政府常常無法有效保護人民時。

 

在印度,種姓歧視與暴力普遍,支配的種姓持續地對賤民(Dalit)和阿迪瓦西(Adivasi)的婦女和女孩施以性暴力。在下議院通過對賤民和賤民部落(預防暴行)法案的修正案時,曾經促成了一些進步,此修正案承認新的罪行、要求成立特別法庭,並規定受害人和證人須得到保護。

 

在尼泊爾,歧視蔓延各處,包含基於性別、種性、階級、種族與宗教的歧視。而在澳大利亞,原住民遭監禁的比例不成正比。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和雙性人(LGBTI)在許多國家仍受到廣泛的歧視,同性性行為仍被視為犯罪。然而,在首都東京的一個行政區域成為日本首次通過承認同性關係的區,而印度的上議院也通過一項法案,以保護變性人的權利。

 

婦女與女孩的權利

婦女經常遭受暴力、虐待和不公正待遇,包括基於性別的歧視與暴力和性與生殖權利方面的侵害。

 

在尼泊爾,性別歧視對少數民族婦女造成一系列負面的影響,包括限制婦女和女童掌握性傾向與生殖相關的選擇權,譬如質疑早婚,或確保足夠的產前和產婦保健的能力。印度政府和警察一直以來的污名化與歧視,降低女性提報性暴力的意願,而多數國家仍沒有一套警察處理對婦女暴力行為的標準法定程序。

 

性暴力和其他性別暴力在巴布紐幾內亞仍十分普遍,報告指出該地至今仍存在以巫術為由而殺害兒童與婦女,或對婦女兒童施暴,但政府卻鮮少採取補救措施。

 

死刑

 

即使近年在減少使用死刑方面已有一些區域性的進展,仍有一些國家適用這項極刑,包括使用與國際人權法令及標準背道而馳的手段,有些國家則重啟執行死刑。

 

巴基斯坦在一次恐怖攻擊之後,自2014年12月解除暫停對平民執行死刑以來,已達成處決300人這項可恥的「里程碑」。

 

8月,印度法律委員會建議,除了與恐怖主義相關的罪行與「發動對國家的戰爭」之外,死刑應自所有犯罪刑罰中廢除。

 

中國刑法修正案生效,減少死刑所適用的罪行數量。雖然國內媒體聲稱此項改革呼應政府減少處決人數的政策,但該部法典仍無法與國際人權法律及標準中與死刑相關的規定同調。關於如何使用死刑該項懲罰如何被使用的數據仍是國家機密。蒙古國會通過採納一部全面廢除死刑的新刑法,將於2016年9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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