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人權報告:台灣

國家元首:馬英九
政府首長:吳敦義
死刑廢除狀況:維持死刑
 
 
儘管政府表示長期目標是廢除死刑,但2011年台灣的死刑判決數為近十年來新高。集會自由仍受限制,現存的嚴峻法令絲毫沒有改進。政府對於農民居住權的保障,毫無建樹。在徵收土地的過程中,更發生官商勾結情事。
 
背景
在 2009年,台灣核准了《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儘管《兩公約施行法》已通過,按規定政府應於2011年12月10日前,需針對所有的法令、規範、條例與行政措施進行改革以符合公約,但是台灣仍然未修改或廢除大多數不符合公約的法律。
 
死刑概況
在三月4日執行五個人死刑的前一個月,馬總統才因1997年處決的一位無辜者出面道歉,同年十一月,54位人犯獲死刑定讞判決。
 
六月28日,最高法院駁回邱和順針對死刑判決之最後上訴。八月25日,檢察總長拒絕了為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之請求。在1989年,邱和順因強盜、綁架勒索與謀殺,被判處死刑。在沒有任何物證的情況下,他遭定罪的依據來自他與共同被告遭刑求的自白。他的案件在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之間往返將近20多年。
 
司法制度
為了確保司法中立與透明,立法院於六月通過法官法,以法律規範當某位法官被認定為不適任或貪污時,能免除該法官之職務。
 
言論與集會自由
儘管社會大眾不斷地提出訴求,政府並未對《集會遊行法》的修法有任何推展。該法允許警察強制驅離和平的示威者,並對和平的示威活動加諸許多限制。
 
居住權利
政府官員允許甚至有時協助開發商在全國各地驅離農民。正當徵收程序並不存在,並未提供替代住所,或進行合理賠償。
 
移民權利
外籍勞工不能自由地更換雇主。家務外籍勞工與看護工,經常在缺乏足夠休息的情況下被強迫工作。媒體揭露政府官員與名流,虐待、剝削外籍勞工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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