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 25/5686/2017
Noori現年21歲,是家中8名兄弟姐妹中的長子。他告訴國際特赦組織,自己本來正在接受訓練以成為一名護理師,卻因戰爭而不得不中止他的學業。2016年6月9日他離開敘利亞,嘗試了四次才得已進入土耳其。他表示前兩次試圖入境時,自己被土耳其警方逮補,並且在被遣返敘利亞前遭土耳其軍人毆打。他說在第三次嘗試時,他們一群人遭到武裝團體攻擊,11人因此被殺害。第四次他終於設法入境土耳其並在那裡待了一個半月。
Noori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在土耳其他沒有任何親戚,他的目標是抵達希臘後再前往親戚所在的國家。他也表示自己在土耳其時兩度遭到走私販與小偷的攻擊。2016年7月28日Noori抵達希臘,並於8月4日申請庇護。9月9日他被告知申請結果,希臘庇護服務(Greek Asylum Service)初步決定拒絕他的申請,而他也從那天起便遭拘留至今。Noori的律師們多次向地方法院對他遭到拘留一事表示異議,但由於他被認為有潛逃可能,這些質疑遭到駁回。律師們也指出對他的拘留並不符合比例原則,因為當他的庇護申請正在審查時,他遵守了地域限制並待在Moria「熱點」。2017年2月由三名法官組成的Mytilene初審行政法院,也駁回了對於希臘警方對Noori發出拘留與遣返令所提出的異議。法院以「公眾利益」為由表示Noori應繼續受到拘留。
2016年9月,庇護申請委員會支持將土耳其視為「安全第三國」的決議,表示土耳其提供給敘利亞難民的保護措施符合日內瓦公約(難民地位公約)的標準,並會尊重難民不遣返這項國際原則(禁止以任何方式將任何人轉移至他們可能遭受嚴重人權侵害的地方)。因此庇護申請委員會贊成原本決議,拒絕實質審查Noori的庇護申請,並准許將他遣返至土耳其。
國際特赦組織在土耳其的調查顯示,尋求庇護者沒有管道進入公平且有效率的程序,以決定他們的身分。尋求庇護者與難民也無法及時獲得所謂的長遠解決辦法:返回母國、融入當地社會或重新安置。由於土耳其拒絕給予非歐洲難民完全的難民身份,同時國際社會也無法公平分擔全世界流離失所的人們,土耳其的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無法透過適當途徑獲得其中兩項解決方案,即融入當地社會與重新安置。再者,在土耳其的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為了維持應有的生活水準,也正為獲取足夠物資而掙扎求存。
在國際法規定之下,任何關於出入境管制的拘留行為僅在少數情況才被允許,例如預防非法入境或行使遞解出境。即使拘留行為符合這些規定,國際標準藉由要求遵守必要與比例原則,限制因出入境管制目的而訴諸拘留的手段。舉例而言,即僅在已經考量過較低程度的限制,並發現該限制措施對國家欲達成的合法目標有所不足時,每個拘留個案才具正當性。
請立即以希臘文、英文或您的母語寫信:
希臘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