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10名女性基督徒恐因「穿著不檢」遭處鞭刑

 

 

「裙子長短不是罪。」

──莎拉‧傑克森,國際特赦組織東非區域副主任

 

國際特赦組織今日表示,蘇丹政府必須立即釋放10名在首都喀土(Khartoum)因「穿著不檢」遭逮捕的女性,並應撤銷對她們的指控。

 

被逮捕時這些女性穿著長褲或裙子,她們的年紀介於17歲至23歲之間、來自戰亂頻仍的南科爾多凡州努巴山脈。6月25日,警察在福音派浸信會教會(Evangelical Baptist Church)前攔下剛參加完一場儀式的12名女子,其中2名稍後獲釋,剩下的10名被起訴,並將在下週出庭。若被定罪,每名女性恐將面臨40下的鞭刑。

 

國際特赦組織東非區域副主任莎拉‧傑克森說:「這些女性只因選擇穿裙子或褲子,而面臨鞭刑的懲罰,這令人無法容忍。」

 

「公共秩序法被以極度歧視的方式利用,完全失當且違反女性人權。」

 

「蘇丹必須撤銷指控並立刻釋放這些女性。裙子長短不是罪。」

 

 

國際特赦組織也呼籲蘇丹政府廢除1991年立法通過的刑法第152條當中「穿著不檢」這項「罪名」。
 

被捕女子姓名

10名女性的名字如下:

  • Fardos Al Toum,19歲(於7月6日出庭時因穿著另一件被法官認為不恰當的洋裝而立刻被判處500蘇丹幣罰金或1個月有期徒刑)
  • 不知名學生,17歲,已被轉往少年法庭審理
  • Ishraga James,20歲
  • Uthan Omer Eljaily,22歲
  • Diana Yagoub,19歲
  • Seema Ali Osman,20歲
  • Inas Mohamad Elkomani,23歲
  • Rehab Omer Kakoum,18歲Nasra Omera Kakoum,20歲
  • Wigdan Abdallah Salih


除了一名已被轉往少年法庭審理的17歲女學生外,此案下一次開庭的日期是7月13日、16日與17日。  
 

註:1991年蘇丹通過的刑法第152條賦予警察更多權力逮捕任何穿著不當的人,且若被判有罪,處罰為鞭刑40下或罰金,或兩者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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