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蓬勃發展的刑具貿易

© Robin Ballantyne

 

國際特赦組織與歐米茄研究基金會(Omega Research Foundation)新的研究指出,中國公司在買賣、生產與出口刑具貿易方面的蓬勃發展,助長了非洲與亞洲區內的人權侵犯行為。

 

新公佈的研究報告《中國酷刑和鎮壓用具貿易》內容顯示,目前在中國有超過130間公司參與生產和買賣這些具有潛在危險的執法裝備,相較於10年前,共只有28間中國公司。

 

這些公司公然在市場上銷售電擊棍、金屬帶刺警棍與加重腳鐐等部分裝備,這些裝備本質上是殘忍、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因此應立刻被禁止。

 

其他裝備如催淚彈和橡膠彈,或防爆車輛等,雖在警務工作方面具有合法用途,卻被中國出口到其他地方,無視這些裝備落入執法機關手中,將導致嚴重人權侵犯的實質風險。

在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安全裝備貿易與人權的研究員派翠克.維肯(Patrick Wilcken)表示:「越來越多中國公司受惠於酷刑和鎮壓用具貿易的發展,但卻助長了世界各地的人權侵犯行為。」

 

「這項造成巨大痛苦的產業得以蓬勃發展,是由於中國當局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阻止相關公司出口令人恐懼的裝備,或防止警用裝備落入眾所皆知的人權侵犯者手中。」

絕大部分涉於其中的中國公司為國有企業,在銷售執法裝備的全球市場佔據愈來愈重要的地位。

 

眾所周知,中國是唯一生產帶刺警棍的國家,這種警棍佈滿金屬或用塑膠製成的尖刺,配以金屬帶刺頂端,專門設計作為酷刑用途,可帶來極大的痛苦與折磨。

 

有7家中國公司公然刊登廣告銷售並出口這種不人道的棍棒,據報柬埔寨警方使用這種帶刺警棍,而相關裝備也出口至尼泊爾和泰國給維安部隊使用。

 

研究發現,共有29家參與出口貿易的公司刊登廣告推銷電擊棍,該裝備在本質上是非常殘忍的刑具,保安人員能輕易向他人的身體,包括生殖器、咽喉、鼠蹊或耳朵等部位,施加多重電擊而不留痕跡,令人痛不欲生。

 

許多中國公司生產並買賣酷刑用的約束裝備,如加重腳鐐和令人無法動彈的約束椅等。此外,一家公司生產手頸連銬,這種銬具會讓人呼吸困難,阻礙大腦與身體之間的血液循環和神經傳遞,可危害生命安全。


在審查幾家公司的行銷材料時,國際特赦組織與歐米茄研究基金會發現,這些公司將上述裝備販售至世界各地不同的執法機關,包括那些一再侵犯人權的機構。

 

「無論如何,中國當局沒有藉口容許國內公司生產、買賣這些主要用來酷刑或對人施加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裝備,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是國際法所不容許的,中國當局應立即禁止生產和買賣這些殘忍及不人道的裝備。」派翠克.維肯說。


在中國,新興進出口總公司推售拇指銬、約束椅、電擊槍和電擊棍等裝備。該公司表示,在2012年,他們和超過40個非洲國家有聯繫,與非洲的貿易總額逾1億美元。


國際特赦組織與歐米茄研究基金會發現證據,顯示迦納、塞內加爾、埃及和馬達加斯加的員警配有看來是中國製造的電擊棍。


中國公司持續出口部分裝備,相關裝備在使用時必須符合國際標準,而執法人員也須訓練有素,並為其行為負全責,才算是具有正當執法用途。然而,本報告中引述的例子顯示,中國將具潛在危險的執法裝備出口到其他國家,漠視這些專備有助長嚴重人權侵犯的實質風險。


在報告中,其中一個例子表明,即使烏干達員警廣泛實施酷刑與虐待的問題受到關注,中國仍於2011年2月向該國輸出大批防暴裝備。


兩個月後,烏干達保安人員利用中國制的防暴裝備嚴厲打壓抗議物價高漲的示威活動,當局用中國製造的裝甲車暴力鎮壓抗議,導致至少9人被射殺,超過100人受傷,600人被羈押。


2011年大選期間,剛果民主共和國也利用中國製造的防暴裝備壓制異議人士,造成至少33人死亡,83人受傷,雖然有證據顯示剛果民主共和國的保安人員犯下廣泛的人權侵犯行為,但中國仍決定出口裝備到該國。


報告指出,中國的對執法裝備的出口管制非常薄弱,缺乏透明性,而且看來並沒有檢查接收裝備的國家之人權紀錄。


派翠克.維肯表示:「中國的出口制度存在明顯的漏洞,致使酷刑和鎮壓用具貿易得以發展興旺。中國當局有迫切需要從根本改革其貿易管控制度,杜絕國內公司不負責任地轉移執法裝備到不同機關,以為侵犯人權之用途。」


中國的出口制度沒能有效管制執法裝備的轉移,確保尊重人權,但這並非唯一缺陷,全球各國也未能有效管制相關裝備的貿易,即使歐盟和美國等具備較為完善法規的地區和國家,也需要加以改善,使相關法規在新產品和技術投入市場時能與時並進,堵塞漏洞。


中國酷刑和鎮壓用具在國際貿易方面的成長,是在國內持續發生人權侵犯行為的背景脈絡下發生的。在拘禁場所中和壓制示威時,仍廣泛施以酷刑和虐待,並恣意使用武力,國際特赦組織詳盡紀錄了發生於中國的各種肉體折磨,包括使用電擊棍施行的酷刑。


其中一名酷刑倖存者對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他們(警察)用電棍電我的臉,警察稱呼這種酷刑為『崩爆米花』,因為你的臉會炸裂開來,看起來就像爆米花,氣味很難聞,是皮肉燒焦的味道。」


本報告也提出機械刑具在中國被普遍濫用於被拘禁者的情況,許多人投訴手腳被銬,從天花板被懸吊下來,或被迫保持痛苦姿勢。


國際特赦組織和歐米茄研究基金會促請中國當局與其他所有國家:

 

*立即禁止生產及買賣這些本質上非常殘忍的裝備。
*即時暫停或拒絕批准貿易許可證予供應此等裝備給執法機關與部隊(在得知裝備有被用作犯下或助長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實質風險時)。

*制定出口管制規範和常規做法,以管制具有合法用途但易於被濫用的安全與警用裝備。
*杜絕一切形式的酷刑和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處罰,以及恣意使用武力,並就上述行為提出的指控展開調查,將犯罪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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