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應接受聯合國之批評修正人工流產法

2013年7月,數千人在都柏林集會抗議限制人工流產的法案。© Demotix

 
 
在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嚴厲批評愛爾蘭對於人工流產的立場後,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愛爾蘭當局必須採取緊急行動,修改該國有所缺陷的人工流產法,以符合國際人權應盡之義務。

 

專責監督各國遵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聯合國委員會於今日表示,愛爾蘭的人工流產法是侵犯人權且嚴重違反該國國際義務的。

 

聯合國委員會表達關切,因為愛爾蘭的法律規定,在絕大多數的情形下終止懷孕即為犯罪行為,最高可判處14年有期徒刑;舉例來說,若婦女和女孩遭受性侵,或胎兒無法於產後存活、或得承受健康風險,就得被迫繼續懷孕至產下胎兒,或到國外才能進行人工流產。

 

國際特赦組織歐洲與中亞區域主任 John Dalhuisen表示:「今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所做的觀察報告,對愛爾蘭傳遞出一個清楚明瞭的訊息,亦即該國有關人工流產之立法完全不符合國際人權法。處罰取得性與生殖保健資訊的行為是非法的,並且是針對婦女及女孩的歧視。」

 

國際特赦組織愛爾蘭分會秘書長 Colm O'Gorman表示:「愛爾蘭再也不能逃避將人工流產刑罰化的責任,並認為有些婦女及女孩可到國外行使合法權利進行人工流產,因為這等同於推卸在國際人權法下應盡的義務——確保人民有管道獲得安全且合法人工流產。」

 

聯合國批評愛爾蘭於2013年頒布的「保護生命法案 (Protection of Life during Pregnancy Act) 」,因為該法對於無法出國的婦女及女孩造成歧視性的影響,也迫使具有自殺傾向之懷孕婦女及女孩必須受到醫療專業人員的嚴格審查;由於該法案對取得人工流產的管道設下極為嚴格的限制,委員會批評其法令程序欠缺清楚的定義,無法說明什麼會造成婦女或女孩健康的風險。

 

Colm O'Gorman說:「該法案使得婦女及女孩在決定可否人工流產時,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

 

聯合國委員會的建議也反應了愛爾蘭某些醫療照護提供者的恐懼,因為他們就算只是跟懷孕婦女或女孩提及到國外進行人工流產,都有可能得面臨刑事處分。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呼籲愛爾蘭政府:

  • 修訂有關人工流產的法律,包括憲法,對因為遭受性侵、亂倫而受孕,母體健康遭受嚴重風險或致命性畸胎等個案,應為例外情形。
  • 立刻頒布全國指導原則,以闡明什麼是會對懷孕婦生命構成「真正且重大的危險(real and substantive risk)」的情況。
  • 應讓危機懷孕(crisis pregnancy)的相關資訊可透過多種管道取得,並確保分享國外安全人工流產服務資訊的醫療照護提供者不會受到刑事處分。

Colm O'Gorman說:「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愛爾蘭應堅決執行委員會的建議,並將人工流產全面除罪化。」

 

此外,該委員會也對愛爾蘭就數十年來制度性虐待婦女及女孩之調查提出批評,其建議愛爾蘭當局對所有被控虐待之案件立即採取獨立且徹底的調查,例如瑪德琳洗衣房(Magdalene Laundries)、兒童機構及「母親與嬰兒之家(mother and baby homes)」,起訴且懲罰犯罪者,並確保所有被害人能獲得補償。

 

國際特赦組織曾敦促愛爾蘭政府,應確保其進行中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母親與嬰兒之家(mother and baby homes)」案件,進行有效且全面性的調查,以符合該國人權義務。

 

該委員會亦呼籲愛爾蘭應確保新建立的全國性人權機構,即「愛爾蘭人權與平等委員會(Irish Human Rights and Equality Commission)」,具有安全且穩定的預算及充分自主權,以展開有效且獨立的工作。

 

國際特赦組織愛爾蘭分會秘書長 Colm O'Gorman表示:「若愛爾蘭政府不採取措施以確保其符合國際法之規範,愛爾蘭的國際聲譽及地位將會受損。那些經歷過『母親與嬰兒之家』、『瑪德琳洗衣房』及相類案件的受害者,應該得到司法真理及補償。面對、承認並處理過往侵犯人權事件的案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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