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停止執行死刑 台灣可為亞太國家表率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稿|2010年3月18日
國際特赦組織倫敦總部致函馬英九總統
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於18日上午致函馬英九總統,期許台灣持續扮演亞太地區廢除死刑、推動人權保障的表率。馬總統曾於2008年六月接見AI等國際人權團體代表時表示將持續停止執行死刑,該組織代理秘書長Claudio Cordone於公開信中促請馬總統「切勿棄守立場」。 全文 >>>
人權公約與公民倡議系列工作坊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籌備階段工作報告
2010年2月3日
籌備秘書處/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全文 >>>
部會將成立人權工作小組 檢討人權作為
2010.01.27 全文 >>>
關於「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一、為何成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已由我國政府完成批准程序,同時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自今年十二月九日國際人權日前夕開始施行。自此,居於國際人權憲章核心地位的兩公約已在我國具有國內法的效力。 全文 >>>
監院誓言監督政府保障原住民人權
2010.01.08 全文 >>>
馬總統:規劃府下設人權諮詢委員會
2010.01.07 全文 >>>
戒嚴惡靈莫重現 全民蒐證護人權
【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新聞稿】
去年陳雲林來台期間,國家暴力對於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的限制打壓,人民僅是拿旗幟、呼口號,卻被警方動軋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理由,遭到警察的干預:營業中的商家遭警察強行進入拉下鐵門;無辜的市民,遭到警察暴力而受傷,警察執勤造成種種人權侵害,一夕間台灣彷彿重回戒嚴時代。 全文 >>>
施行兩公約的知識問題
作者/黃文雄(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工作人員)
在國際人權周回顧過去一年,最引人注目者,莫過於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這兩個最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之完成批准程序。雖然在簽署42年後才終於批准,雖然存放聯合國的結果早可預期,但我國批准之同時並通過施行法,使其不論存放結果,在國內至少有特別法的效力,和中國等某些國家相比,顯得誠意十足,不但引起國際人權界矚目,為此爭取十年的公民社會團體更充滿期待。但是期待之外也有憂慮,尤其是施行時所不可或缺的知識和資訊條件的問題。這就要從我國幾十年來的特殊歷史與國際情境說起。 全文 >>>
法務部回應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建言
法務部新聞稿
法務部對於「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之三點建議兩項呼籲,回應如下: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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